❶ 江蘇省對下崗失業的軍轉志願兵55提前退休有文件嗎
全國、江蘇省對下崗失業的軍轉志願兵55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提前退休是沒有文件的。我國是一個法制國家,對於軍人一旦退役後,就是「以服兵役」的公民了,因此提前退休是要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網頁鏈接第一條規定執行的。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❷ 軍轉幹部買斷工齡失業如何辦退休
退休抄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襲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❸ 為什麼失業軍轉幹部提前退休申請要以工人身份書面申請
只有在特殊崗位工作的工人能夠提前5年退休。
❹ 我是南通海安的,爸爸是軍轉干轉業到企業單位,後來單位倒閉因病提前退休,今年正月病逝,去人社局只有撫
社保部門只承擔退休死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至於遺屬的其他補助,要根據當地的規定,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社會保險法沒有發放遺屬補助的規定。
❺ 軍轉幹部在企業上班,目前己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在退休前曾判刑6個月,會怎麼樣處理
您好,既然辦了退休手續,就等著拿退學費吧。您是幸運兒,一般沒退休判刑單位會與之解除勞動關系,所有退休手續單位就不管了。您還是沾了軍轉幹部的光。希望您能採納哦。
❻ 哪些人會受影響延遲退休
修改退休年齡的政策,人社部研究幾年了還沒公開,
最快也要2018年公開徵求意見,年再次修改完善後頒布,頒布之後至少5年(2024年)才開始實施。
反對過快調整及突然襲擊。
建議1:
2024年起,原來50歲退休的每4年提高一歲,原來55歲退休的每8年提高一歲。
2024年 原50歲 原55歲
2028年 51歲
2032年 52歲 56歲
2036年 53歲
2040年 54歲 57歲
2044年 55歲
2048年 56歲 58歲
2052年 57歲
2056年 58歲 59歲
2060年 59歲
2064年 60歲 60歲
到2064年統一60歲退休,再根據國家財力和社保基金積累決定是否調整退休年齡。
短期內社保空賬的對策:2017-11-18國務院出台政策,央企等國企劃轉10%的股權給社保基金,增強社保基金實力。
(參照:2016年,102家央企利潤總額1.2萬億元,10%就有1200億元。)
建議採取更多措施,比如:
A:公務員人數和行政支出每年遞減2%(隨著政府管理水平提高、及大陸人口幾年後就開始減少、再保留上千萬公務員已無必要)。
B:各地當年度財政資金有結余的一律上繳,嚴懲年度突擊花錢上萬億的荒唐行為。
C:稅收資金每年劃撥社保基金遞增2%,進一步提高社保實力。
不要一味提高退休年齡,讓百姓繳費三四十年(20歲到60歲甚至更高)、只領幾年養老金就死亡。
建議2:建立靈活(彈性)退休制度。參考《公務員法》第88條,把它推廣到全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建議對全民都給予允許彈性退休的政策。對於下崗或因企業破產失業的職工,更應該允許提前退休。
建議3:把五花八門的養老保險種類(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城鄉居民、軍人養老保險等)統一為「公民養老保險」,待遇盡量公平並有保底和封頂,
比如,最低待遇不可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60%(福建在2010年已有此政策),最高不可以高於5000元(國家主席退休也不要高於這個上限)。
❼ 江蘇省社會保障局對於提前退休有什麼新規定
發布部門: 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發布文號: 冀勞社辦〔2003〕26號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原行業統籌企業、中央直屬軍工企業:
省勞動保障廳冀勞社[1999]234號文件下發後,一些單位詢問,曾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脫離特殊工種崗位5年以上如何掌握等問題,經研究,現將有關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企業原從事特殊工種且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滿規定年限的職工因工作調動、崗位調整或由於企業轉產改制而脫離特殊工種崗位並在非特殊工種崗位工作滿5年以上,在達到國家規定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時,如果本人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原則上不應再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但對於確因從事特殊工種而影響身體健康現在難以堅持正常工作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並出具證明,仍可按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
二、從事過特殊工種且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滿規定年限的下崗或失業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可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重新上崗或再就業後在非特殊工種崗位工作達到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時,如果扣除其領取基本生活費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後,脫離特殊工種崗位時間不滿5年的,仍可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如果扣除領取基本生活費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後,脫離特殊工種崗位時間滿5年以上的,按第一條規定掌握。
三、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以上、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計滿8年以上,在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3%。從特殊工種崗位提前退休的,從到達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至正常退休年齡任何年齡段退休,都按此比例增發,但增發總比例不得超過7%;脫離特殊工種崗位5年以上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不再增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四、除原國家有關部委或我省有特殊規定外,本行業工種凡未明確為特殊工種的,一律不能參照其他行業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
五、本通知從下發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本通知下發之前已按過去有關規定處理過的問題,不再重新處理。今後國家和省有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二○○三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印發《關於從事特殊工種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的起草說明
我廳《關於辦理提前退休工種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勞社辦[1999]234號)下發後,一些市縣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以及職工一直對脫離特殊工種崗位5年以上原由是不再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規定存有不同認識,實際工作中也帶來了不少問題。對此,我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關於從事特殊工種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今年3月下旬,在全省養老保險科(處)長座談會上進行了討論,在此之前也徵求了省社保局的意見。根據各市和省社保局的意見,我們又進行了修改完善,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關於脫離特殊工種崗位5年以上的掌握問題。在討論中,一種意見認為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是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應全部放開。另一種意見認為,我省按冀勞社辦[1999]234號文件規定執行已經5個年頭了,經過幾年做工作,大多數企業及職工都已基本認可,如全部放開,對於以前按234號文件妨行未批准退休的,有可能找後賬,引發不安定因素,另外,全部放開後,提前退休人數將大幅攀升(目前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占退休總人數的比例在50%以上)。根據大家的意見,經過慎重研究,我們認為,在目前條件下,對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還是應採取適當控制的辦法,尤其是對因工作調動、崗位調整或由於企業轉產改制而脫離特殊工種崗位並在非特殊工咱崗位工作滿5年以上,目前本人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又不願提前退休的,應進行控制。但對脫離特殊工種崗位5年以上、身體有病確實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仍可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但必須有嚴格的控制措施和程序。根據各市的意見,我們設置了由縣級以上醫院或職業病 防治機構出具機構診斷證明、由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批准程序,以加強控制。另外,對下崗失業人員領取下崗基本生活費和失業保險金的時間不計算為脫離特殊工種崗位的時間。
二、關於按特殊工種退休增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問題。按特殊工種退休增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我省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一項特殊政策,其源於國發[1978]104號文件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折算工齡,但國家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時沒有對從事特殊工種職工退休時增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規定。原勞動部《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勞產發[1999]275號)規定:「從事井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繳費工資也多,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養老金就相應較多,因此,在退休時也不宜另外提高計發標准」。但我省為了保持新老辦法政策的連續性,所以在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初期規定:1994年10月底以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滿8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6%,從事高溫井下工作滿9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3%,新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不再增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這一規定從冀勞[1994]108號文件開始,一直延續到冀勞[1996]7號、冀勞[1998]47號等文件。到冀勞社辦[1999]234號文件時,對增發比例作了統一規定:1994年10月底以前從事井下、高溫滿9年以上、從事有毒有害滿8年以上的,每滿一年都按0.3%增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同時規定對增發的總比例進行控制,即:提前5年退休的(55周歲)增發的總比例最高不得超過7%;提前4年退休的(56周歲)不得超過5.6%;提前3年退休的(57周歲)不得超過4.2%;提前2年退休的(58周歲)不得超過2.8%;提前1年退休的(59周歲)不得超過1.4%;從事特殊工種到達正常退休年齡退休的不再增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對於上述規定,各市和省社保局認為有鼓勵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之嫌,並且,國發[1978]104號文件只規定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可折算工齡,並未規定從事特殊工種按正常退休年齡退休不折算工齡。
綜合考慮我省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政策的連續性和各市的意見,我們提出: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以上、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計滿8年以上,在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3%。從特殊工種崗位提前退休的,從到達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至正常退休年齡任何年齡段退休,都按比例增發,但增發總比例不得超過7%。考慮到我們下發文件目前就是要適當控制提前退休,所以同時也規定:對脫離特殊工種崗們5年以上按特殊工種退休時不再增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❽ 轉業軍人因企業困難能否提前退休
軍轉幹部或者軍人退伍,到地方工作,一切根據地方政府規定執行,如果不是特殊工種,或者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辦理提前退休,何況你不上班,不繳納養老保險,正常退休都辦不了,更不用說提前退休了
❾ 軍人轉業後要提前退休需要符合什麼情況
一、軍隊轉業幹部提前退休相關文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
二、哪些人可以提前退休
2000年12月31日前轉業到國有困難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包括在崗、下崗、失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如本人自願,可辦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金計算方法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養老金總額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另有過渡性養老金。
退休金有具體的計算方法,不同的地區退休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戰友們可以查看所在省政策文件。
❿ 江蘇省軍轉幹部可否提前退休
可以。一般都是大單位規定,至少是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