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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湖南省人社廳獲悉,備受關注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待標准已經出台,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上調50元。
Ⅱ 2015湖南省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方案
依照我國現在的國情,收入分配改革、漲工資是普通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從大的方面說,還可以促進社會的共同富裕原則。漲工資現在已經是民眾的共同心聲,不管是事業單位高管,還是普通職工,工資已經越來越不夠花了。我國的物價在不斷地升高,工資如果還是不漲的話,嚴重的可能會引發社會危機,這都是極有可能的。
我國的市場經濟與國外的體制還是有區別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國家的宏觀調控的舉措,通過整體布局,在有些地區漲工資,漲幅多少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同時,不能縱容變相的發獎金之類的腐敗現象發生,實現工資待遇的公平公正。
我國各單位的退休人員在年輕時為社會的發展貢獻了很多,在退休時必須照顧好他們的生活。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就是國家為退休人員謀取的很大的福利。我國現在是市場經濟體制,養老、保險制度也開始越來越完善,越來越健全,退休人員工資待遇提升,大大的促進了保險養老制度的發展前進。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在某種程度上大大的鼓勵了在崗職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推動了社會的發展。同時,這項舉措還緩解了社會物價高的問題,改善了不少家庭的生活質量。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不僅溫暖了退休老人的心,而且在社會上形成一種尊老敬老的風氣,對社會的和諧發展都有很大的影響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明年啟動 多地單位漲工資】
「久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終於在2014年末,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在中央通過原則性意見的同時,多地機關事業單位以「漲工資」為主要標志的工資改革也在為明年個人繳費作準備。
國務院副總理馬凱昨天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首次向外界透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透露,中央和國務院通過的這項方案應該屬於原則性的文件。據他了解,涉及到這些改革的具體執行方案還處於部委會簽的階段。「中人」(制度啟動前參加工作未退休人員)改革成本如何承擔以及職業年金由誰來經辦等難題,都將成為部委之間博弈的重點。
報告稱,改革的基本思路為「一個統一、五個同步」。
「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
「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
這次機關事業養老改革吸取了2008年五省市試點改革失敗的教訓,改革不再將機關視為特殊群體,而是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並且改革不再進行試點,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
方案還提出同步建立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報記者也了解到,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與只有少數企業職工有企業年金相比,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將全面建立職業年金制度。
「五個同步」中非常重要的一條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完善工資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漲工資」,雖然漲幅不同,但當前全國很多地方省級以下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都在進行工資普漲,下一步事業單位也會跟進。
「這次"漲工資」是一舉雙得,一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已經多年沒有正式漲過了,二則可以為2015年啟動個人繳費8%做好准備。」該知情人士稱。
【相關閱讀:2015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二)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請問:
1.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哪些項目?
在職時的工資條有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職務工資是這些項目之和嗎?
2.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是如何規定的?
3.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是多少?
請明白上述規定的幫助解釋。
其中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出勤補貼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內。
國家規定的綜合補貼的的具體規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的,各地不一樣。
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
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人才招聘,
Ⅲ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再提高包括15年退休人員嗎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再提高一般不包括15年退休人員。
以新疆為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的范圍是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包括按104號文辦理退職的人員和五·七工退休人員。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老工人不參與養老金調整。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但仍按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不參與本次養老金調整。
調整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普調辦法和標准
(一)普調增資
每人每月在2014年末的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40元。
(二)工齡增資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發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75元,繳費年限指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
(三)比例增資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員2014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發(四捨五入到元)。
三、傾斜對象和標准
(一)高齡增資
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滿70歲不滿80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對2015年1月1日之後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對2015年1月1日之後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二)艱苦邊遠地區增資
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分為三個檔次,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3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烏魯木齊市屬於二類地區。
(三)軍轉幹部增資
退休人員中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之後,如果還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每月2534元),按平均水平計發。
Ⅳ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新政策出台了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Ⅳ 湖南省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上調多少
4月9日,記者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發布《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調整標准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原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調整增加。
在上述普調基礎上,對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執行。即認真落實我省文件規定的解困標准。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據了解,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增,屬第11連調。在2005年至2014年間已實現「十連調」,去年全省285萬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820元,相比2005年的570元,增加1250元。
Ⅵ 長沙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多少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專加基本養老屬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Ⅶ 2O16年湖南省企業退休職工工資最新調整方案
二O一六年湖抄南省企業退休職襲工上調工資方案已經出台,定額調整月增七十元,滿一年月增二點五元,按上年基數月增百分之四,九月底到帳,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上海已經在六月十五日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全國有北京,遼寧等十二省市也已經公布調整方案,並於九月底發放到人,現在有北京,遼寧等二十多個省市已經出台調整細則,並於九月底發放。其他省市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整消息,不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增加部分還是從一月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的。以下是公布調整方案的十二省市:
Ⅷ 湖南省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加工資是多少
4月9日,記者從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了解到,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發布《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
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已參加企業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社會統籌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含
退職人員
),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調整標准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
繳費年限
(含
視同繳費年限
,不含
折算工齡
),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原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調整增加。
在上述普調基礎上,對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對在艱苦邊遠地區(
桑植縣
、
江華瑤族自治縣
、
城步苗族自治縣
、
麻陽苗族自治縣
、
新晃侗族自治縣
、
通道侗族自治縣
、
吉首市
、
瀘溪縣
、
鳳凰縣
、
花垣縣
、
保靖縣
、
古丈縣
、
永順縣
、
龍山縣
)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執行。即認真落實我省文件規定的解困標准。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據了解,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增,屬第11連調。在2005年至2014年間已實現「十連調」,去年全省285萬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820元,相比2005年的570元,增加1250元。
Ⅸ 長沙市企業退休職工正常繳滿社保與只繳滿十五年的職工,退休時退休工資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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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已到達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不滿的,可以繼續繳費,直到累計繳滿15年(180個月),次月起可享受養老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