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老人再就業,工作受傷了,怎樣索賠
退休人員再就業遭受職業傷害不能認定工傷,是因為退休人員不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找部、人事部。科技部、 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
《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
四、切實維護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的合法權益。各單位聘請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要按照平等協商、報酬合理的原則,通過合同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應聘期間,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繼續享受原離退休費和生活福利待遇。離退休 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享有其科研成果轉化的收益。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在應聘期間取得的報酬和科研成果轉化收益應依法納稅。
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與聘用單位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通過人事或勞動爭議仲裁渠道解決。有條件的聘用單位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可為聘請的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購買聘期內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聘用單位要關心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的身體健康,從工作需要和他們的實際情況出發,聘請他們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② 退休人員再就業出現工傷,做傷殘鑒定在那個部門做,,謝謝,
工傷鑒定部門具體由哪個部門來做?這個得詳細的咨詢你在的當地的社保局,他們每年都會公布工傷的鑒定部門的。另外,工傷鑒定部門是需要有一定的資質的,只有符合條件的機構才能成為政府定點的工傷鑒定部門。
③ 已退休並享受退休政策人員再就業發生工傷可否認定
1、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領取退休工資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便不是適格的勞動關系主體,不能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而受勞動法規制的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中,一般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務派遣員工之間存在的是勞動關系。綜合上述分析,您與勞務派遣單位以及用工單位之間都不能成立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系,在工作時間受傷,不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認定條件被認定為工傷。2、但是作為一個完全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來說,您仍可以為他人或機構提供勞務,只是這屬於一種勞務關系而已,更多的是受《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規的調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當事人可以向派遣公司主張醫葯費、誤工費等相應的賠償,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
④ 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受傷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內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容招用的已經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的爭議,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但是《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2條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並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中也提到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該規定,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受傷仍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⑤ 退休人員再就業工傷怎麼辦
退休人員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勞務關系,發生「工傷」事故,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要求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⑥ 退休人員再就業工傷怎麼賠償
退休人員再就業,應按照勞務關系處理,因此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申請工傷認定不再受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要求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即對於退休人員再就業的,相關規定已明確,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與其之間不再屬於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受到事故傷害時不按工傷標准進行賠償,但雙方之間形成勞務關系,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此項司法解釋為法院處理此類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
⑦ 退休人員再就業後發生事故算工傷嗎
對樓主抄母親的遭遇表示同情,希望她早點好起來。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應屬工傷。先向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單位不同意的,自己去申請認定,期限為一年。工傷認定之後可依法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承擔賠償金。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如構成傷殘等級,還可以要求傷殘補助金。
肇事後逃逸的司機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而且屬於情節加重犯,得判三年以上。建議樓主在想辦法向單位索賠的同時,盡可能想辦法尋找肇事司機。報警並通過報紙、電視等媒體幫忙找。如果能找到司機,以侵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司機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樓主。
⑧ 企業退休人員再就業可否享受工傷賠償
企業退抄休人員再就業襲,遭受只有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
退休人員不具備法定勞動者資格,用人單位聘用的 ,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屬於勞務關系,遭受職業傷害的,不能進行工傷認定。
根據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找部、人事部。科技部、 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規定,75歲的退休人員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工廠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
⑨ 退休人員再就業出現工傷,是否能做工傷鑒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回條規定,用人答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因此,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後或者依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後,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已不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系,而是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系。
因此,退休人員不能按照勞動關系處理,故無法認定為工傷,但是可以做傷殘鑒定,按照民法中的人身損害侵權責任,要求用人單位按照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