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退休的復員軍人退休後有補貼嗎
對於退伍的普通士兵方面沒有看到具體政策,但是對於轉業幹部方面,規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1988年發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傷殘軍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1.在服現役期間,參戰或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辦理退休手續,由原徵集地或直系親屬的居住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現役後沒有參加工作的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撫恤金;退出現役後參加工作,或者享受離休、退休待遇的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保健金。繼續在部隊服役的傷殘軍人,由所在部隊發給傷殘保健金。
3.退出現役的特等、一等傷殘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需要集中供養的,由國家設置專門機構供養;分散供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妥善安置,並按照規定發給護理費。二等、三等傷殘軍人,家居城鎮的,由本人所在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農村的,其所在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疾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1)企業退休的退伍軍人有什麼補貼擴展閱讀:
退役士兵享受哪些保險待遇:
現行政策規定,士兵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財務部門根據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間月繳費工資,一次性計算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義務兵的月繳費工資,按退役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准確定。目前,1名服役滿兩年的義務兵,退伍時的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為3萬多元。
退役士兵到地方報到安置後,需及時持軍隊開具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另據政策規定,士官服役期間,建立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個人按比例繳納醫療保險費,國家按同等數額給予補助,退役參加醫療保險的,由軍隊財務部門將退役醫療保險金通過銀行轉移至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義務兵服役期間不繳費,退役時按統一標准乘服役年限計算,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退役士兵到地方報到安置後,需及時持軍隊開具的《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憑證》或《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交給接收單位,由接收單位負責辦理醫療保險關系接續手續。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到地方後,可用於支付醫療費用。
退役士兵還享有失業保險待遇,士兵退出現役後參加失業保險的,其服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退役士兵到用人單位就業後,所在單位或本人要持軍隊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證明》,以及士兵退出現役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失業保險手續。
❷ 退伍軍人企業退休待遇國家有補貼嗎
你已經安排了企業就業,現在退休有了養老金,就沒有了補貼,如果你沒有養老金,那國家就有一份豐厚的補貼!
❸ 國家有對企業退休的退伍復員軍人有優惠政策嗎
現在轉業軍人在企業退休有很多優惠政策,如工資補貼。現在退伍軍人在企業退休有無新的優惠政策,如退休年齡,工資補貼等。
❹ 單位退休的退伍軍人國家有補貼嗎
軍人的補貼是專項補貼,跟是不是退休沒關系,即使拿著單位的退休金軍人的補貼也一樣有。
❺ 退伍軍人有哪些補貼
1、對確無住房或嚴重缺房的,應根據自力更生、集體幫助、輔之以國家必要補助的原則加以解決。對自建(修)房屋的,當地政府應在宅基地選定、審批、建材供應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對自建和靠集體幫助仍確有困難的,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一定數量的建築材料和補助經費。
2、對在服現役期間獲得大軍區(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義務兵,應在企事業單位安排工作,戶糧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申報。對農村入伍參戰榮立三等功的退伍軍人,在當地勞動部門下達向社會招工計劃指標時首先安排。招收進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的,可以轉為城鎮戶口,由國家供應口糧。
3、對退伍義務兵中有一定專長的軍地兩用人才,應當積極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推薦介紹,各用人單位在政策許可的情況下,應優先給予錄用;對他們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在政策、技術、資金、物資等方面給予優惠和支持。
4、原是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由原徵集地市、縣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負責安排工作。對應予安排工作退伍義務兵,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的辦法進行安置。各級政府在分配指令性名額時,事先要與有關接收單位協商。
5、城市用人單位和鄉鎮企業向農村招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退伍軍人,尤其是參戰、立功、超期服役的退伍義務兵和女性退伍義務兵。
❻ 已退休職工當過兵的有補助嗎
退伍的老兵是沒有任何補助的,除非是傷殘軍人。 退伍,轉業這兩種都是沒回有補助的,只有在軍隊退休答是有補助的。
退伍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兵齡算工齡,除此外沒有任何補助。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
第四條
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安置工作的情況設置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或者指定工作人員負責辦理退伍義務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設在民政部門,人民武裝、計劃,勞動人事等各有關部門應當協助民政部門做好退伍義務兵的安置工作。
第五條
接收退伍義務兵時間,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當年的規定執行。因氣候或地理原因,經國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遲退伍的,可相應提前或推遲接收。
第六條
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認真組織接待。
❼ 我是企業退休的退伍的普通兵,2021年普通士兵有補貼嗎
你是企業退休的退伍軍人,你的軍齡已經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計算養老金了,所以不能再享受退役軍人生活補貼了。
❽ 退伍軍人企業退休是否國家有補助政策
對於退伍的普通士兵方面沒有看到具體政策,但是對於轉業幹部方面,規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條
軍人的撫恤優待,實行國家和社會相結合的方針,保障軍人的撫恤優待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保障撫恤優待對象的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會應當關懷、尊重撫恤優待對象,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軍人撫恤優待事業提供捐助。
第四條國家和社會應當重視和加強軍人撫恤優待工作。
軍人撫恤優待所需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擔。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的軍人撫恤優待經費,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五條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軍人撫恤優待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撫恤優待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各自的軍人撫恤優待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對在軍人撫恤優待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8)企業退休的退伍軍人有什麼補貼擴展閱讀
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十條
現役軍人除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確認為病故。
現役軍人非執行任務死亡或者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對待。
現役軍人病故,由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確認。
第十一條對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分別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病故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