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度退休職工要參加本年度考核嗎
2019年度退休職工不需要參加本年度的考核,謝謝!
Ⅱ 我是事業單位幹部,年底即將退休,可以參加年度考核嗎
可以參加年度考核的。
1、因為本年度你都是在崗人員,有關部門的解釋很權威也很正確回;
2、年度考核工答作應該是市裡統一給出時間段,而你單位開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時間本身就是在這段時間內自己給定的,既可以24日操作,也可以22日前操作,本身就不具備法定性。
所以,你是可以參加的。如果單位不同意的話,完全可以向市委組織部、人事局等單位反映。
祝你好運。
Ⅲ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年初退休,當年的年度考核如何確定等次
年初辦理完退休手續了,就屬於離退休人員,年度考核主要針對的是在職人員,當年工作滿6個月的所在單位予以年度考核,僅供參考。
Ⅳ 我四月份退休還可以享受年度考核獎嗎
這事要看單位有無相關規定,或者有無先例。一般出於對退休人員的安慰,不足半年的可以給半年的評均年度考核獎。勸你幾句,給了是好事,沒給也不要氣餒,退休了就要放下一切!
Ⅳ 年內退休的公務員年度考核總結怎麼寫
2012年工作總結開頭怎麼寫呢?個人工作總結開頭怎麼寫?這是我的2012年工作總結開頭,可以參考一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律回春暉漸,萬象始更新。我們告別成績斐然的2012,迎來了充滿希望的2013。過去的一年,我們有付出也有收獲;我們有歡笑也有淚水。2012年,在領導的正確指導下,在同事們的積極支持和大力幫助下,我能夠嚴格要求自己,較好的履行一名督導的職責,較好的完成工作任務,總結起來收獲頗多!
2012年工作總結及2013年工作計劃內容構架:
1、情況回顧
年終總結這是總結的開頭部分,叫前言或小引,用來交代總結的緣由,或對總結的內容、范圍、目的作限定,對所做的工作或過程作扼要的概述、評估。這部分文字篇幅不宜過長,只作概括說明,不展開分析、評議。
2、經驗體會
這部分是總結的主體,在第一部分概述情況之後展開分述。有的用小標題分別闡明成績與問題、做法與體會或者成績與缺點。如果不是這樣,就無法讓人抓住要領。專題性的總結,也可以提煉出幾條經驗,以起到醒目、明了。運用這種方法要注意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各部分既有相對的獨立性,又有密切的內在聯系,使之形成合力,共同說明基本經驗。
3、今後打算
這是總結的結尾部分。它是在上一部分總結出經驗教訓之後,根據已經取得的成績和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提出今後的設法、打算,成為新一年制訂計劃的依據。內容包括應如何發揚成績,克服存在問題及明確今後的努力方向。也可以展望未來,得出新的奮斗目標。
Ⅵ 公務員退休當年是否參加年度考核
摘要 你好,公務員退休當年就不需要參加年度考核了,直接退休了
Ⅶ 退休公務員是否應該參加年度考核
退休(正式辦理了手續的,不包括已上報告等待下文的人員)就標志著你在該單位的工作已完全結束,不用才參加。
Ⅷ 勞動法有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在退休這一年是否會得到年終獎金
沒有規定。
目前,年終獎的設立,主要為了獎勵並激勵員工。法律上(包括最新的勞動法)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發年終獎,單位有自主權。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對年終獎發放未有書面約定的,年終獎發放事項由單位自行制定,沒有文件規定單位必須要支付年終獎。
若雙方有有關「退休這一年年終獎發放方式」的書面協議,或單位規章制度中有明確支付規定,勞動者符合享受條件而單位不支付的,員工可向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或雙方對支付事項有爭議的,可至單位社保繳納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8)關於退休人員年度考核擴展閱讀:
年終獎企業是否可任性發放
《勞動法》的第47條規定企業有自主經營權,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水平。只要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年終獎發不發、發多少,外界無權干涉。
如果企業在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那就要依規辦事,不能隨意剋扣、拖欠。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易定紅解釋,年終獎是工資的一部分,具體發放情況與薪酬制度有關。比如國企的獎金一般與績效和崗位級別掛鉤,相對比較固定;上市公司薪酬制度完善,獎金發放與經營狀況密切相關,效益好的時候,年終獎自然高。一些中小民營企業或創業公司的獎金發放隨意性較強,甚至由老闆個人意願決定。
如果合同有明確規定,即便員工離職也應該獲得年終獎。如果沒有事先約定,公司在員工離職後制定了年終獎發放政策,離職員工可與公司協商。「在勞動仲裁與訴訟實踐中,檢方處理這種情況,會遵循『對員工不利,規定無效』的原則,公司把離職員工排除在年終獎發放范圍之外,損害員工利益,規定對員工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