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再就業還交養老保險嗎 ?
已經退休的人員應正常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系,因此不需要再繳納養老保險。
Ⅱ 退休再就業怎麼交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退休後再就業屬於勞務關系,不再屬於勞動關系
職工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退休後再就業,各項待遇雙方協商,不再受勞動合同法約束。單位不需要再繳納社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Ⅲ 退休後再就業五險一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五十退休再就業,不可以在上五內險一金,因容為你已經入了一份,不可以重復。但你可以往自己的社保賬戶繼續繳納,這一點你可以與用人單位會計商議,讓他們幫你從工資里代扣代繳。這樣保證你以後拿養老保險退休金高。
Ⅳ 請問退休後再工作還能繳社保嗎怎麼繳
退休以後再工作了,是不能再繳納社保的,你都已經領取養老金了,社保局已經有記錄了,是不可以再繳納社保的。
Ⅳ 退休後再就業是否還可以交五險,一金能最後合並進退休工資嗎
退休以後不可以繼續交了,
Ⅵ 退休人員再就業,新公司為其交納養老保險(個人不足15年),再次退休後是否可以享受雙份保險金
不行,肯定不行,你母親已經辦理了提前退休,檔案和保險已經封存,不可能再上保險了,一個不能辦理兩次退休,也不能上兩份保險
Ⅶ 退休後重新就業還可以購買工傷保險嗎
1、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再就業時的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用工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再就業受傷不應認定為工傷。
2、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其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符合民事僱傭關系的特徵,其在務工中受到的事故傷害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
3、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齡農民工因工受傷的認定與已享受的應有所區別,可視具體情形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予以認定工傷,以更充分保護弱勢群體農民工的權益。
(7)退休職工再就業交幾險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第八條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第九條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第十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
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反悔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十二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受理決定或仲裁裁決,當事人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但申請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一)移送管轄的;
(二)正在送達或送達延誤的;
(三)等待另案訴訟結果、評殘結論的;
(四)正在等待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的;
(五)啟動鑒定程序或者委託其他部門調查取證的;
(六)其他正當事由。
當事人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為由提起訴訟的,應當提交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受理通知書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請的憑證或證明。
Ⅷ 行政事業單位已退休人員再就業要交意外險嗎
意外保險屬於商業保險,商業保險沒有強制性,自願繳納。
Ⅸ 退職後還能再就業嗎退職人員還能續交五險一金嗎
不能,交不上的,而且勞動關系也不被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