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組建退役軍人事務局反而軍轉幹部企業工作人員沒人管怎麼回事
「組建退役軍人事務局反而軍轉幹部企業工作人員沒人管」,這樣的提問是錯誤的!從國家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後,地方縣市區級先後組建退役軍人事務局,原來社保局主管轉業軍人安置、軍轉企幹部養老金補貼的工作人員,與民政局相關涉軍工作人員一起,全部調動到縣市區級退役軍人事務局了!
Ⅱ 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軍轉幹部為什麼不能享受企業有關政策
1、計劃分配到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軍轉幹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標准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轉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3、軍轉幹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的連續工齡,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教學工作,轉業後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Ⅲ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恢復身份待遇何時落實到人
企業軍轉幹部維權狀告人社部目前尚沒有結果。最近一次是訴訟代表2015年7月20日到北京高法起訴人社部違法行政。
2013年10月16日上午8點,全國20個省、市、自治區分配在企業的軍轉幹部訴訟代表,聚集在北京第二中院門口登記等待,催促「起訴人社部違法行政」的立案。
2015年7月20日企軍轉幹部集團訴訟代表再次到高法起訴人社部違法行政,提出以下訴訟訴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確認在企軍轉幹部「國家幹部身份,享受相應待遇」的合法權益。
二、請求判令被告依法補償被人事部取消「國家幹部身份及相應待遇」期間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三、請求判令被告撤銷「企轉組(2004)1號」等文件,依法追究被告違法行政以及嚴重侵害在企軍轉幹部基本權益的法律責任。
四、請求判令被告應按軍轉幹部在企業退休時的最高職務等級,給予享受當地政府同職級國家幹部的相應待遇。
Ⅳ 中央已解決關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歷史遺留問題嗎
截止到2020年11月,尚未解決。
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五條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退休待遇。
第三十七條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教學工作,轉業後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當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依據: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四十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根據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退休生活費調整的情況相應調整增加。
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役金低於安置地當年黨和國家機關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幹部月退休生活費數額的,安置地政府可以發給差額補貼。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Ⅳ 解企業軍轉干退休身份按什麼身份退休誰負責辦理剝奪多年經濟損失誰管問題哪辦
企業軍轉幹部退休和在職幹部退休一個待遇,只是企業軍轉幹部國家有政策,那就是從企業另發補貼,每年都根據職工工資調整適度增加補貼份額。
Ⅵ 國家對企業軍轉幹部退休後的工資政策如何
待遇其實還可以的。
軍隊轉業幹部到企業之後,一切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和企業職工辦理退休一樣的政策,沒有任何特殊待遇,只是對於到企業之後,依然是幹部的,退休之後,退休金
沒有達到規定的數額,會適當傾斜調整,具體在各個省市發布當年調整文件時,會公布調整具體辦法,但是這個調整,不是每年都有的
Ⅶ 請問國有企業的軍轉幹部退休後是不是關系也轉入社區管理
任何人退休勞動關系都自動解除。
Ⅷ 企業軍轉干退休證沒有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印件和身份職級有效嗎
退休證簡單來說,就是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也是一種身份的證明。比如說在用來簽證旅遊,享受門票優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候需要用到它。
但是,退休證並不是每一個退休人都有了。有的人有,有的人沒有。
Ⅸ 我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退休後有啥補貼、找誰落實
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五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退休待遇。
第三十七條 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教學工作,轉業後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當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第三十八條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團級職務和軍齡滿20年的營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幹部月職務、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全額之和計發。軍齡滿20年以上的,從第21年起,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1%。
Ⅹ 我是企業退休的軍轉幹部,聽說有補貼怎麼辦理
這是浙江省的,可以參考。
各市、縣(市、區)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我省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力度,決定給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發放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二、補貼標准
(一)生活補貼
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
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二)門診醫療補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三、經費渠道
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市、縣(市、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當地財政解決。原從中央、省屬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解決。
四、發放辦法
已經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統籌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由統籌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發,隨同基本養老金一並按
月發放;暫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由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單位按月代發。省部屬企業退
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先由當地財政部門墊付,年度終了後,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由各市財政部門匯總市本級及所屬各縣(市、區)實際墊付情
況,向省財政結算。
五、執行時間
上述兩項補貼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今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從批准退休次月起享受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
各地各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按通知要求,盡快兌現到人。要千方百計地幫助失業企業軍轉幹部實現再就業,對無法再就業的及內退(退養)、停薪留職等企
業軍轉幹部的補助問題,由各地在中辦發[2003]29號文件規定精神的框架內,結合各地實際確定。同時,要認真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思想教育工作,顧全大
局,共同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浙江省人事廳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