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出來了沒
因為物價飛漲,2012年福建為退休老幹部增加了「物價補貼」,每人8000元,相當於每月600多元,這是對百姓的關心愛護,企業退休幹部和工人是不是補貼對象?是不是屬於關心愛護之列?高峰階層可能還需要研究研究。但是,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退休金肯定不會少。
② 福建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加多少
2016年全國各地都出台新養老金方案,福建省2017年養老金怎麼調?養老金調整每年都在一月份開始進行,到時南方財富網將會及時更新養老金調整方案最新消息,福建省養老金方案怎麼調?福建省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多少?在此期間各位可以參考「關於2016年福建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福建省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閩政〔2016〕36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社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對我省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的批復意見,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5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省級統籌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66%調整(由省人社廳、財政廳測算,另行確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各統籌區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5%調整(由各統籌區測算,另行確定)。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1.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含在2015年度新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並於當年達到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對2015年12月31日以前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200元的,補齊至2200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www.wifi03.com)
四、其他調整政策
(一)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二)企業「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納入本次調整范圍,定額調整部分按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統籌區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參加當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也納入本次調整范圍,所需資金由當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三)納入省直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以及由各設區市、縣(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本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級統籌基金統一撥付(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調整養老金辦法由廈門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所需資金由當地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解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分級統籌分別撥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他特定人員,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六、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辦法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於2016年9月30日前將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發放到位。
按照本通知規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范圍內企業退休人員具體調整標准,以及省直和中央屬駐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具體調整標准和所需資金及渠道,由省人社廳和財政廳另行發文。按照本通知規定的各設區市(含廈門)、縣(市、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具體調整標准和所需資金,由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另行發文,同時抄送省人社廳、財政廳。
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協調解決,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應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基本完成後,於2016年10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人社廳、財政廳。
③ 雲南省2018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雲南省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雲人社發[2018]111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0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其他類地區和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鍵譽瞎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類區企業退休人員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類稿空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機關事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駐滇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解決,以後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於2018年8月底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於2018年9月11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虛陪67195815)。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
2018年7月26日
④ 2010年福建省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是多少
企業退休人員按省級統籌范圍內2017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66%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各地2017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5%調整。
掛鉤調整部分,與基本養老金掛鉤的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是按本人2017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與繳費年限掛鉤的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適當傾斜部分,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達到7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發40元;2017年12月31日以前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樣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如果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200元,則補齊至2200元,然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按照上述標准測算,以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為例,則此次每月新增養老金200元左右,增加的金額將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補發。
⑤ 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嗎
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上調%左右。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二、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三、按月領取: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3、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5)福建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擴展閱讀:
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職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退休年紀亦該是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後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企業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並將企業違法行為的信息依法計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企業給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造成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要求企業賠償。
第三十一條 企業和被保險人或者其他人員採用多領、冒領等手段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處騙取金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基金劃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為退休人員提供最基本養老保障的,養老金已通過上調來加大養老保障功能。
調整措施
金額上漲
2014年1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並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
中央財政提前下撥城鄉低保、撫恤救助和冬春困難群眾生活救助資金共計983億元,下一步,要通過改革養老保險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⑥ 2019年,福建社保企業退休養老金具體怎麼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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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的方案如下:
按照省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閩政〔2012〕19號)、《關於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閩政〔2012〕20號)文件精神,近日,我市對2011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發基本養老金,調整時間從今年1月1日起。
普調標准:增資金額=物價指數上漲(我市64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37元)+1元×退休人員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已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及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特調標准: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職稱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正高級的每人月增發60元,副高級的每人月增發50元;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技師資格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每人月增發50元;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每人月增發40元。原退休金低於1379元的企業軍轉幹部,補齊至1379元後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對本次養老金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於570元的退休、退職人員,按570元保底後,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以上增發對象均不包括統籌企業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
此次調資惠及全市4.3萬名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後每人每月最低增加216元,最高增加336元,為近年來增資金額最大一次,調資和補發的養老金將在4月15日前基本發放到位。
(寧德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
⑦ 2017年福建省最新退休金什麼時候上調
四月中旬,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專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屬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此次調整,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此次養老金調整什麼時候能落實到位?對此,人社部表示,文件印發後,各地區將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區要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目前為止,全國僅有上海出台並落實了調整方案,其他省市有關調整細則都未出台。
⑧ 福建省南平市企業退休職工2017年度退休金增加多少
福建省南平市企業退休職工2017年度退休金如何增加還不確定。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福建省的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南平市退休職工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⑨ 福建省企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何時到帳
福建省企事業退休人員漲養老金方案已經出台,九月底可以到帳,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上海已經在六月十五日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全國有北京,遼寧等十二省市出台調整細則,並於九月底發放到個人帳戶,其他省市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整消息,不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增加部分還是從一月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的。
⑩ 2018年退休工人基本養老金上調嗎,調多少
以江蘇省為例,2018年退休工人基本養老金上調的,以交納25年養老金為例,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繳費年限(25年以上)每月增加3.9元。
江蘇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採取的框架結構,是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適度下調。
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這一調整標準是按照調整總水平下降幅度進行了同比下調。這部分體現了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並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證,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保持去年標准。
在總水平下降的情況下,維持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的標准不下降,繳費年限在養老金調整中的權重得到提升,更有利於長繳多得的體現。
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10)福建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擴展閱讀:
以江蘇為例,2018年退休工人養老金是上調的,上調固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繳費年限(以交納25年以上為例)每月增加3.9元。而且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江蘇2018年度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