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工人另打工的工資要加上退休金交稅嗎
退休工人另打工的工資不需要加上退休金繳稅,國家規定退休金是不需要繳稅的。但另打工的工資要按勞務費收入繳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每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00元部分,稅率為20%;超過20000至50000元,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2000;超過50000元,稅率為40%,速算扣除數為7000。
例如: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5萬元,需扣除20%的費用。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50000×(1-20%)=40000元
應納稅額=40000×30%-2000=10000(元)
(1)退休人員其他收入需要計稅嗎擴展閱讀
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要實行加成徵收辦法,具體是: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加征十成。
勞務報酬所得的特別項目
1、個人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
按照董事與公司的關系來劃分,可分為內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1)、內部董事,擔任公司董事的同時在公司任職、受雇,其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報酬是「工資、薪金」所得。
(2)、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職、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費所得,屬於勞務報酬所得。
2、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屬於《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項目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自2004年1月20日起,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的非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全額作為營銷人員當期的勞務收入所得,按「勞務報酬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4、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5、演員參加非任職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應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按次計算納稅;演員參加任職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月計算納稅。演員取得的報酬中,要規定上交給單位和文化行政部門的管理費及收入分成,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❷ 退休後繼續工作所得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要的,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退休人員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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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資料鏈接:網路 個人所得稅
❸ 退休人員退休後除了領取的養老金外另外取得的勞務費是否需要個稅匯算清繳
1.退休人員退休後,如果是和企業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關系的話,是需要按照勞務報酬繳納個稅並進行個稅匯算清繳的。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3.不屬於「退休人員再任職」的退休人員與原單位以非僱傭(包括但不限於聘請為顧問、設計師、培訓師、技術服務等)的關系所取得的各項所得,應當按照勞務費繳納個人所得稅。
❹ 退休人員怎麼繳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屬於以養老金為主的一系列社會保障收入的,不征稅。
所謂社會保障收入,主要指養老金,除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退款、取暖、生活津貼、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養老津貼、綜合津貼、喪葬、養老金等。所有這些都是合法免稅項目。
但是,如果退休後,您有其他社會勞動報酬收入,如服務收入、報酬收入、特許經營收入,超過納稅門檻,您需要依法納稅。因為這部分所得稅原則沒有考慮納稅人是否退休了。
1、如果退休,個人只有一系列的社會保障福利,比如養老金。當然,你不必交稅。個人所得稅與一角硬幣無關。
2、如果退休,除社保系列外,還有其他社會報酬收入。社會保障收入系列仍不需納稅,其他社會勞動報酬收入應另行考慮。要符合稅收標准,就要納稅。
❺ 退休人員多處勞動報酬所得如何計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
「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根據上述規定,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終止;而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所以,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按退休人員再任職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支付所得單位應在取得合法憑證後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多處取得的合並計稅。
❻ 退休人員的工資需要交稅嗎
1、《國家稅務總 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 題 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規定 ,「退休人員再任職」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3、如果退休後被聘用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再任職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如不符合上述條件,再任職取得收入應按「勞務報酬」計算繳納個稅。
4、顯然,你會對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要求,解決上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