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計算工會經費的工資總額包括退休反聘人員的工資么
不包括返聘退休人員勞務費。
返聘的退休人員,不具有法定勞動者主體內資格,用工單位返容聘的,與用工單位不是勞動關系,屬於勞務關系,提供勞務獲得的報酬,不是工資,是勞務收入,不作為計提工會經費的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⑵ 聘用退休人員工資可以計算工會經費和福利費嗎
摘要 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作為工會計繳基數可以享受工會福利的,凡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認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工會為會員。所以,企業返聘的退休人員的工資也應當作為工會經費的計繳基數。
⑶ 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工作)時,其工薪收入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1、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2、對於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3、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離退休人員本人或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原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4、對於離退休人員取得按照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包括:
①、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個人,在退休時取得由所在單位根據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三十發放的一次性獎勵。
②、無子女或者因獨生子女死亡造成無子女的個人,在退休時取得由所在單位根據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百發放的一次性生活補助。
(3)工會經費計算退休人員在就業擴展閱讀
以下收入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1、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離退休人員取得實行工效掛鉤以來形成的結余工資,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收入,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3、離退休人員取得原任職單位補發的、屬於離退休前的工資(補發工資是對應發未發足工資的補充發放),應將補發工資並入以前未發足工資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重新計算該月應納稅款後,補繳與該月已繳稅款的差額。
⑷ 提取工會經費是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那麼退休的人員的節日慰問金能在工會經費支出嗎
退休的人員的節日慰問金肯定不屬於「工會經費」。因為普通企業的工會經費是由地稅局代收的。只有通過地稅上繳且有地稅出具的繳款憑證支出,才能計入企業的工會經費科目。
⑸ 計算工會經費的工資總額包扣退休反聘人員的工資么
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他們在原單位繳納和享受工會的活動。
⑹ 退休之後再就業,工資怎麼算
退休之後再次參加工作,屬於勞務關系或者僱傭關系,其工資的發放,一切待遇,專全部按照相互協商辦理,如果屬不合理,你可以不做,或者繼續協商,國家不提倡退休人員再次工作,沒有任何法律和規定工資待遇是多少,你們相互協商,打成協議,就是合理的。
⑺ 請問企業返聘退休員工的工資還用計提工會經費嗎
1、撥交工會經費是復按照當月應發制工資總額計算的。
2、應發工資總額,不應該包括離退休職工的職工薪酬,因為這些職工都參加了勞保統籌,他們的工資,不再是企業發放,有社保公司發放。所以計提工會經費是不包括這些人的薪酬。
⑻ 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計提工會經費嗎
1、撥交工會經費是按照當月應發工資總額計算的。
2、應發工資總額,不應該包括離退休職工的職工薪酬,因為這些職工都參加了勞保統籌,他們的工資,不再是企業發放,有社保公司發放。所以計提工會經費是不包括這些人的薪酬。
⑼ 企業支付給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計入繳費工會經費的基數內嗎
退休人員不繳納會費,不計算到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