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下崗後自己繳納養老保險期間計入工齡嗎
第一,現在沒有工齡,全部按照繳費年限計算,繳費就計算,不繳費就不計算。
第二,年休假,是根據職工本人的工作年限計算的,並不是按照工齡計算的(已經取消了工齡),所謂工作年限,是指在單位實際從事工作的年限,你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只計算繳費年限不計算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和繳費年限是兩回事。
⑵ 下崗職工退休工資是怎樣計算的『,跟工齡有關系嗎
下崗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計算與繳費年限有關,
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版老金+個人賬戶養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發放辦法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⑶ 下崗後自己交養老保險的年份算不算工齡
下崗後自己交養老保險算繳費年限,不算工齡。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影響企業工人退休待遇的,不是工齡,而是繳費的年限。養老保險開始繳費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視同繳費年限,養老保險開始繳費以後的繳費年限是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計為繳費年限。
養老金的計算受八大因素影響:
一、退休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累計繳費年限
三、由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四、個人賬戶儲存額
五、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年限
六、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比例
七、個人歷年繳費基數
八、個人繳費以來歷年上一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在養老保險計算時,繳費年限與養老保險正相關。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保險就越多。
下崗工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每交一個月,計算一個月的繳費年限,繳的越多,繳費年限越多,所以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計算繳費的年限,影響退休後待遇。下崗之後自己繳納養老保險也是有效的。
⑷ 下崗工人買斷後繼續交社保的幾年以後退休算不算工齡
下崗工人離開企業時,企業按規定為員工辦理一次性工齡買斷手續後,專員工以後繼續交社保屬的,在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候,原企業工齡和員工自行繳費年限會合並計算。
1. 根據國家和我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職工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有兩個:一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二是累計繳費年限最少須滿15年。
2.參保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其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確定養老保障待遇,繳費時間越長享受的退休待遇就越高。
⑸ 下崗工人,自己交社保,退休時算工齡嗎
下崗工人自己去繳納社會保障的話,退休時會計算工齡嗎?
我們說這個養老保險不行。 如果你說你不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效累積自己的繳費年限,那就一樣了。 最終你也享受不到兩個養老金的待遇,所以我只是可以靈活的就業方法參加員工養老保險。 那麼,最終醫療保險也可以以靈活的就業方式加入保險。 我們醫療保險的清算待遇也可以持續支付。 實際看病沒什麼麻煩。 所以,我們需要以靈活的就業方式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
⑹ 下崗職工工齡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目前有政策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養老保險不用繳費,相應專此期間也不能計算屬繳費年限(連續工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滿,如果個人沒有自繳統籌,也沒有找到接收單位(工作單位),那麼這段時間也不能計算工齡,這樣你的工齡就是34年(如果68年1月或2月參加工作)或33年(68年3月後參加工作)
⑺ 下崗職工全額繳社保,退休時工齡怎麼計算
首先不管是企業繳納還是個人繳納,在網上後可以查詢到個人繳納的部分的余額,把余額除以130,這就是基礎養老金的一部分,另外的兩部分是退休前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的20%還有工齡工資。
⑻ 請問下崗職工的退休工齡怎樣計算
根據國家目前有政策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養老保險不用繳費,相應此期間也不專能計算繳費年限(連續工屬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滿,如果個人沒有自繳統籌,也沒有找到接收單位(工作單位),那麼這段時間也不能計算工齡,這樣你的工齡就是34年(如果68年1月或2月參加工作)或33年(68年3月後參加工作)
⑼ 下崗後自己交養老保險算工齡嗎
下崗後自己交養老保險算繳費年限,不算工齡。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影響企業工人退休待遇的,不是工齡,而是繳費的年限。
養老保險開始繳費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視同繳費年限,養老保險開始繳費以後的繳費年限是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計為繳費年限。
所謂工齡,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或全部來源的工作時間。對計算社會保險待遇有法律意義的只是連續工齡和繳費工齡。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9)下崗職工下崗後退休後算工齡嗎擴展閱讀:
工齡計算原則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為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6、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為連續工齡;
7、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8、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10、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 。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革命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迫害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審核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革命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