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陝西省咸陽事業單位職工2019年10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為什麼到現在還未批下來
應該咨詢本單位退休辦或者人事部門具體原因。正常在退休前走開始走流程,當月就會辦理退休,開始領取退休金了。
❷ 事業單位退休死亡補助需要哪些手續
事業單位退休死亡補助辦理所需資料、流程和標准如下:
1.辦理資料
(1)死亡證明(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原件及復印件;
(2)火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離退休人員檔案。
2.辦理程序
(1)提供有效死亡證明、火化證明;
(2)核對死亡日期;
(3)核對有無多撥養老金,若存在多撥養老金,參保單位應及時交回保險機構;
(4)核對確認死亡人員是否存在個人賬戶余額;
(5)待保險機構審核確認後,列印《西安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離退休)一次性支付審批表》,將離退休死亡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轉入原參保單位,由單位返還其家屬。
(6)對財政代發范圍內離退休死亡人員計算喪葬費、撫恤金發放金額;
(7)社保機構審核完結後列印《西安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死亡喪撫金、撫恤金發放審批表》。
根據自治區新民發〔2012〕10號《關於轉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及人社部發〔2008〕4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如下: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照自治區民政廳《關於轉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新民發〔2012〕10號)的規定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金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❸ 西安市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的工資標准
具體的沒地方查去,都是單位自己內部的文件,網上查不到.
企業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解讀
為了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從2005年起,國家連續兩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從12日下午開始,我市企業退休人員陸續開始領取補發的退休金。記者采訪了市社會保險局有關人士,對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做以解讀。
調整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據介紹,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此次調整對退休人員來說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05年7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另外一種情況是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005年的調整辦法和標准
按照政策規定,2005年調整的標准,退休職工可以享受到16個月的補發額度。具體為: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1954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8元;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此外,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含高級技師),按以上對應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煤炭行業1982年、1983年按有關文件審批的退養人員,按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對應的退休人員條件確定增加額。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不含六十年代精減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006年的調整辦法和標准
按規定,2006年的補發額度為從今年7月份到10月份4個月的總額。具體為: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5元;1954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94年1月1日到2001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2元;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1元。
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含高級技師),按以上對應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煤炭行業1982年、1983年按有關文件審批的退養人員,按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對應的退休人員條件確定增加額。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不含六十年代精減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❹ 辦理教師退休手續需要提交哪些證件
教職工退休手續由人力資源處人事綜合科具體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如下:
一、退休手續辦理程序
1、待退休人員在本人到齡當月5日前向人資處提供獨生子女證(教齡滿30年的不需提供獨生子女證)和本人免冠1寸照片1張。由人資處報人社局辦理退休手續,次月執行退休工資。次月5日後到人資處領取退休人員銀行卡。
2、按照人資處通知,本人攜身份證到人資處領取退休證;
3、憑身份證、退休證到財務處開具公積金提取申請單;
4、本人攜帶身份證、退休證、公積金提取申請單和建行卡或建行存摺,到建設銀行雨花支行(雨花西路77號)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5、根據《金陵科技學院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相關事項的補充規定》(金院字〔2015〕165號)文件規定,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只能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選擇是否自願退休。如果選擇自願退休,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人資處提交書面退休申請,並按相關程序辦理退休手續;未選擇自願退休的,在職期間按學校相關崗位要求進行管理。
(4)西安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退休待遇說明
退休待遇按照發放來源不同分兩部分,一是養老金,二是其他補貼。分別說明如下:
(一)養老金
每位教職工退休的時候,會拿到一份由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結算中心(簡稱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南京市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通知書」,通知書中和我校教職工有關的養老金組成有兩部分:離退休費和生活補貼。
1、離退休費
離退休費=(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根據工齡打折扣)
(1)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具體數額,目前的參照標準是2014年10月前調標(2006年工資標准)的基數,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查對應數據;
(2)根據工齡打折扣:
一是教齡滿30年的(現仍在教學崗位,工資執行專技的),100%發放;
二是按照工齡(M年)進行分段,35≤M年的90%,30≤M<35的85%,20≤M<30的80%,10≤M<20的70%;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5%。管理崗退休的老師,工齡滿35年及以上如果有獨生子女證的,工齡的折扣封頂是95%。
2、生活補貼
按照南京市「退休生活補貼標准」對應查找,分教師、管理和工勤三個系列:
(1)「教師系列」:分「正高、副高、中級、初級和員級」五檔;
(2)「管理系列」:分「正副廳(局)級(三級職員)、副局(四級職員)、正處(五級職員)、副處(六級職員)、正科(七級職員)、副科(八級職員)、科員(九級職員)和十級職員」八檔;
(3)「工勤系列」:分「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五檔。
對應每個系列每個級別,又按照工齡(M年)分「35≤M、30≤M<35、M<30」。每位教職工根據本人退休時候的情況,對應一個具體金額。
養老金由南京市社保中心負責發放,每月由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結算管理中心直接發到各位的養老金銀行卡。教職工辦理好退休手續後,由社保中心辦理新卡,人資處負責領取和發放。領卡時間一般在退休次月的5-10日之間,具體時間等人資處通知。如果退休當月手續沒有及時完成,次月的工資仍然由學校代發,仍在工行工資卡上查收。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南京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政策尚未出台,目前的養老金發放標准和依據是按照2014年工資調標前(2006年工資)的標准計算的,由國家工資前兩項組成(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因此目前的養老金金額為預發放,待政策出台後會進行清算,清算結果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各位已退休教職工。
(二)其他補貼
退休待遇中的第二部分是其他補貼,包括提租補貼(目前比例為15%)和交通費(12元),市廳級離退休幹部還有電話費。每月由學校發到教職工的工行工資卡。
參考資料:金陵科技學院人力資源處教師發展中心-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須知
❺ 西安社保怎麼辦理
1、辦理社保需要哪些條件?
具有西安市行政區域內戶籍的,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不屬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人員,都可以參加西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在西安新落戶如何辦理居民養老參保手續?
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3份,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張,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或社區辦理西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3、在西安工作如何辦理社保
如果單位參加了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單位的醫療保險經辦人員為您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相關手續。
4、外地社保如何轉入
本人或者原單位到原來辦理社保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中止參保手續,並開具《參保憑證》,將《參保憑證》交給在西安就職的單位。
(5)西安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西安市個人社保卡辦理所需材料:
1.西安相關聯銀行(憑本人18位身份證去銀行辦理),在借記卡中存入足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金;
2.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張(A4);
3.新參加保險還請攜帶:
⑴2張1寸白底、深色衣服沖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⑵1張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和1張正面居中身份證復印件(A4);
⑶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各一張(A4);
❻ 西安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年一任西安何地認證
摘要 由西安地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❼ 陝西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認證怎麼辦
用手機下載有關App。在手機上認證。有困難去居住地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求助。
❽ 陝西省養老保險辦理辦法
為了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我省經濟與社會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力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貫徹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公平與效率相結合、行政管理與基金管理分開的原則,保障水平與我省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
二、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以下用人單位及從業人員:國有企業及其職工,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城鎮中的股份制企業和聯營企業及其職工,城鎮中的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及其職工,外商投資企業和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以及城鎮個體勞動者。 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原則上按本辦法執行。 三、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按以下規定按月繳納:
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20%的比例繳費。由用人單位直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或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開戶銀行代為扣繳。隨著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單位繳費應適當降低,具體根據養老保險的實際承受能力測算確定。 2.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按4%的比例繳納。
從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職工繳費工資高於本地(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300%作為繳費工資,計算繳費額;低於本地(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60%作為繳費工資,計算繳費額。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所在單位按月代為扣繳。離退休人員不繳費。
3.城鎮個體勞動者以本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18%的比例繳費。
4.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依法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5.實行職工個人繳費制度前,按國家及我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視為職工個人繳費年限。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1996年1月1日起,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和個體勞動者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1.職工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部分要逐步降至3%;個體勞動者繳費基數的11%記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進入社會統籌基金。
2.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每年由省勞動行政部門公布一次。
3.職工及個體勞動者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不轉移基金。跨統籌范圍流動時,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檔案的同時,轉移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的本息及1998年1月1日以後個人賬戶中的全部儲存額。
4.職工在職期間及個體勞動者未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死亡的,職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以繼承,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個體勞動者的繼承額為其本人全部繳費的本、息。
5.職工由於各種原因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其個人賬戶由原經辦機構予以保留,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計息。重新繳費後,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及個體勞動者到達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按以下規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基本養老金: 1.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或參加養老保險的個體勞動者,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15年的,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所在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15年的,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個體勞動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15年的,到達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其個人全部繳費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或參加養老保險的個體勞動者,1996年1月1日以後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按規定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四部分組成。
月基礎養老金為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儲存額月個人賬戶養老金=——————-120月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地(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指數×1.4%×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月調節金按職工繳費和視同年限每滿一年,累加4元確定。
3.在本辦法實施後,辦理離休手續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的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及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計發基本養老金時,基礎養老金可增加5個百分點。
4.按本辦法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低於按原辦法計發標準的,按原辦法規定執行;高於原辦法的,5年內最高不得高於原辦法規定標準的10%。
5.本辦法實施前已離退休人員,按原規定繼續執行,不作變動。
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部用於職工養老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揮霍浪費。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於支付全省2個月離退休人員的費用外,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財政專戶,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事業。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監督機構,財政、審計部門依法加強監督,確保基金的安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發生困難時,由財政部門予以支持。
七、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范圍。從1999年開始,參加養老保險的各類企業,全部納入省級統籌,建立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職工身份,全省統一政策規定,統一統籌項目,統一待遇標准,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劑使用基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原經國務院批准由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統籌的企業,要按新規定,納入地方統籌。 八、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預算年度終了時,負責編制下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劃,經省勞動廳審核、省財政廳復核後,報省政府批准執行。
九、企業因經營困難確無力繳費,可以申請緩繳,緩繳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足額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不能拖欠、停發、減發。對以前拖欠的基本養老金,根據養老保險的實際承受能力,逐步補發。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撥付,實行全額收繳、全額撥付的結算方式。
十、建立養老保險基金調劑機制。養老保險調劑基金實行全省統一管理,主要用於調劑養老保險負擔較重的地、市、縣(區)及保障困難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十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受同級勞動部門領導的同時,接受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領導,以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導為主,幹部任免按有關規定執行。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人員編制由省上統一下達,業務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 十二、嚴格控制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繳,提高養老保險管理服務社會化水平。各級勞動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現行退休政策,做好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工作,杜絕違反政策規定搞提前突擊退休,以減輕養老保險負擔。企業按時、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無故停繳、拖欠。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加快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步伐,減輕企業負擔。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切實加強基礎管理,完善職工個人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計算機管理系統,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十三、本實施辦法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並對實施中的具體問題負責解釋。
十四、本實施辦法從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❾ 西安事業單位教育系統人臉識別做晚了,退休費沒發,現在去哪辦理
摘要 問友您好,您到西安市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提交申請資料,並填報《西安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一件事一次辦」申請表》(可根據申請人實際需求,勾選退休「一件事」的其中幾項或全部事項),通過「陝西政務」後台流轉至各審批部門分別作出決定,市人社局統一匯總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