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行業的退休人員可否去別的公司擔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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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退休職工與原單位是什麼關系
分情況,如果是正式工,當然會有退休金。其他的,可就難說了。
你把福利那詞免了吧,這稱呼根本沒有,那都是別人瞎叫的,單位分配的房子,當然是要還給人家,你哪來的權利?
⑶ 退休人員還能在原單位就職嗎需要什麼手續
這要由原退休單位確定,只要原單位需要聘任你,你就可以和單位簽訂勞務合同繼續就職!
⑷ 中紀委對退休公務員到企業任職的規定
一、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和在地方換屆時不再提名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得在企業兼職,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業任職。
二、個別確因工作需要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格審批。不得違反規定,擅自審批黨政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
三、經批准到企業兼職的,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
四、經批准到企業任職的,應當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入企業,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回黨政機關辦理退休;在企業辦理退休手續後,也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到黨政機關。
(4)退休人員在原單位任董事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於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精神,根據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現就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有關問題提出相關意見。
所指企業包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等企業。在其他營利性組織兼職、任職的,參照本意見執行。對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央企業獨立董事、獨立監事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按照本意見執行;國家機關委託行使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領導人,按照本意見執行。
本意見下發前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和在地方換屆時不再提名的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當按照本意見予以規范。
參考資料來源:紀委辦公室監察處-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有關問題的意見
⑸ 退休人員與原退休單位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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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情況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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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養兒防老一說詞,原企業與退休人員沒有了關聯,現實太殘酷,盡管社會有著各種福利,但曾經奉獻了青春年華的企業,一下子一點關系也沒有,同父輩為子輩奉獻青春後精神回報沒有的感覺類似,很多的退休人員,為此總是傷心淚水一直在內心縈繞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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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之一,原來企業效益好的,對於退休人員,念起當初曾為企業繁榮奉獻了數十年之由,每到大節如5.1、10.1、春節時期,總會發一點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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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情況,原來企業效益差的,
對於退休人員,基本沒了關系,真有種拋棄老人的感覺類似。
⑹ 退休後與原單位有什麼關系請教諸位解答,謝謝。
如果已經參加社會保險。退休後與原企業沒有任何關系了。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也就是說,退休後,原職工身份已經變為社區人員。
⑺ 請問,退休返聘人員可以任單位的領導實職崗位嗎,(國有企業)。有具體什麼文件規定么
⑻ 「退休人員再任職」指從原單位任職還是從其它單位任職
包括在從原單位任職和從其他單位任職。
⑼ 企業領導退休後繼續在原崗位任職算是企業職工嗎
應該算是反聘,反聘要靠相當於近的部位去批准,他作為領導,肯定是嗯,原單位的職工,不過呢,它現在只是放屁,按返聘人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