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傷工人要獨自轉院怎麼辦
企業依法向當地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職工要求轉院申請,社保同意轉院的,就可以,不同意的,費用工傷職工自己承擔,企業不另行承擔
㈡ 工傷在統籌地內轉院需要辦轉院手續嗎辦出院手續行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和各地規定,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應當在統籌地區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因為協議醫療機構醫療條件限制,由協議地區三級醫院書面建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以轉往外地治療。但一般遵循層層轉院原則,不支持回老家治療,老家醫療機構屬於轉往醫院所在地除外。
現工傷職工未經批准轉院,一般而言,治療費用不可以報銷。但經卻因本地醫療條件限制必須轉院治療的,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說明情況,爭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特事特辦。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㈢ 工傷轉院
工傷治療,必須在指定醫院就醫,如果醫院的水平和設備無法醫治,可以轉院,但是這個應該醫院提出,醫院有自己的治療方案,並不是不能醫治,不會同意的,建議你給醫院點好處吧,也許會同意轉院治療。
㈣ 工傷治療如何轉診轉院
工傷職工因傷情確需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的,由協議醫療機構提出建議、單位填寫《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並簽明意見,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核准後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其轉診轉院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單位或職工墊付,治療終結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㈤ 工傷轉院,需要醫院給開什麼證明
由主診醫院開具轉院證明後交由當地社保部門核准審批,同意轉院轉院的才能享受工傷醫療費用的報銷。
轉院必須有醫院同意,並經社保局工傷科許可,並告知單位才可以轉院。
不可以隨便擅自換醫院治療。工傷報銷是有規范要求的,你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工傷科。
1、定點醫院專科主任出具轉院手續,醫院醫療保險科審批同意。
2、本地轉院由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審批。轉往上級醫院或其他外地醫院的,由工傷生育部長審批。
3、轉往醫院就醫,現金結算,醫療終結後到市醫保中心報銷工傷醫療費。填寫《XX市工傷職工轉院申請審批表》加工傷職工的社會保障卡。
工傷級別鑒定標准:
1,就是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2,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3,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工傷賠償標准:
1,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准;
2,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
3,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㈥ 職工出了工傷需要轉院,需要給社保局提供什麼資料呢謝謝學霸們
1.定點醫院專科主任出具轉院手續,醫院醫療保險科審批同意。
2.本地轉院由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審批。轉往上級醫院或其他外地醫院的,由工傷生育部長審批。
3.轉往醫院就醫,現金結算,醫療終結後到市醫保中心報銷工傷醫療費。
填寫《XX市工傷職工轉院申請審批表》加工傷職工的社會保障卡
㈦ 辦理轉院手續怎麼辦
轉診流程:
1、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上轉病人時填寫《社區衛生服務雙向轉診上轉單》,註明初步診斷,由經治醫師簽字並加蓋公章,同時電話通知醫院分管社區的工作人員,經認可後轉診。危急重症患者轉診時,需派專人護送,並向接診醫生說明病人病情,同時提供相關的檢查、治療資料。
2、雙向轉診單分存根欄與轉診欄,病人上轉時需持《社區衛生服務轉診單》就診,存根欄由轉出社區留存。
3、醫院院接診後,應認真填寫《雙向轉診登記表》,並及時安排轉診病人至相應病區或門診。
4、醫院在接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轉診病人,並進行相應的診斷治療期間,專業醫生有義務接受社區醫生的咨詢,並將病人的治療情況反饋社區醫生。
5、當病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進入康復期時,醫院專業醫生應填寫《社區衛生服務雙向轉診下轉單》,說明診療過程、繼續治療的建議和注意事項,及時將病人轉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並根據需要指導治療和康復,必要時接受再次轉診。
為進一步規范優化日照市醫保業務經辦服務流程,簡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最大限度為參保人員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市人社局近日出台《關於簡化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流程的通知》:
從6月1日起執行新的轉診轉院規定,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往市外住院治療的,直接由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診轉院備案手續,不需要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實施備案。
同時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的參保人員不受參保區域限制,可以在市內任何具備轉診轉院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出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轉院手續後,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
但是參保人員跨省聯網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的,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並對所持有的社會保障卡進行出省檢測。
參保人員轉院後病情加重、在上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急救72小時內死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視為一次住院醫療費用,各分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住院政策規定給予報銷。
參保人員違反規定未辦理轉院手續,自行前往區內三級協議醫療機構和區外協議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按規定報銷比例的50%支付,計算辦法如下:
先按照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原有規定報銷比例的50%計算基本醫保統籌支付額度,然後再計算公務員醫療補助和大額醫療補助、大病保險(超大額醫療補助)支付額度。
剩餘50%不予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列入醫保個人自付費用范圍,但不作為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醫療補助或大病保險(超大額醫療補助)報銷基數。
《長春市新農合層級轉診管理辦法》於2013年5月1日開始實施,並給予特殊人群優惠政策:一是特殊疾病及人群取消轉診手續,可直接到省、市級定點醫院就診,包括傳染病、高危孕產婦、兒童重症、急診患者和部分重大疾病。
二是專科疾病實行歸口治療,具體是結核病、心臟病、病毒性肝炎、精神性疾病、兒童疾病、職業性疾病、傳染病等無需轉診,直接歸口轉入專科醫院。三是對慈善救助項目和衛生部門指定的醫療救助機構要求優先轉診。
2014年,為方便患者就醫,在現有制度基礎上,將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腎癌、肝癌等19種重大疾病取消轉診,參合患者可直接前往省、市定點醫院或定點專科醫院歸口治療。2015年起,免轉診病種進一步擴大至42種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嚴重的腦病、腎病均在免轉診范疇。
《關於做好2018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吉衛聯發【2017】103號)中明確規定,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
圍繞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明確出入院和轉診標准。醫療機構對確因病情原因需要上轉的患者開具證明,作為辦理上級醫院入院手續和新農合支付的憑證。
轉診制度為一些急情特情做出了合理安排。如參合農民外出,在省內發生急、危、重症的患者,可就近就醫,但要在入院後3個工作日內到參合地縣(市、區)新農合管理辦公室(中心)辦理轉診手續或登記備案。
㈧ 工傷職工轉診轉院治療辦理有哪些程序
當地的應該不需要,異地的要先去社保局申請異地就醫。
可以打電話到當地社保局問一下流程
㈨ 西安市如何辦理職工工傷保險。
西安市醫療保險中心辦事程序
【字體:小 大】 點擊數:1598 更新時間:2007-3-14 17:43:23
(一)用人單位參保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參保資料;
2、填報表申報繳費基數(其中:a事業單位的參保職工個人繳費由工資七個項目構成,即:級別、職務、津貼、保留性補貼、菜藍子補貼、交通費、其它各種補貼;b企業參保職工以檔案工資加獎金作為繳費基數。C基數低於上年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0%填寫該職工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高於上年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00%填寫該職工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d停薪留職和與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系人員,以檔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檔案工資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e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所有在職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合計;f退休人數是本單位上個月經社會養老經辦部門認定後,並批准了養老金的退休職工人數。養老金是經社會養老經辦部門核准並社會化發放的養老金額);
3、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資料審核、審批;用人單位申報繳費基數時攜帶資料a單位成立時的批文及《營業執照》;b上年度《工資基金手冊》和上年度末有職工本人簽名的工資花名冊;c上年度《職工勞動工資台帳》;d上年度《用人單位從業人員勞動報酬表》; e用人單位當月養老保險繳費單和養老金返還單。
4、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用人單位辦理繳費手續;
5、核發證件。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專用病歷》、《醫療保險證》和IC卡等相關證件。
(二)變更登記
1、單位基本情況變更:
a、單位合並或分立:用人單位攜帶上級主管部門批文及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手續。經審核無誤後,辦理合並、分立手續。
b、單位撤銷:用人單位攜帶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撤銷的批文,辦理銷戶手續,經審核無誤後,做銷戶及停保處理。
c、單位破產:依照《破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清償所欠的醫療費及利息。並為原在職職工繳足一年和為退休人員繳足十年所需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2、參保職工個人情況變更
a、新參保:分配學生、復轉軍人或異地調入等未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填寫《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職工情況變更登記表》、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新參保手續。
b、停保:對辭職、解除勞動合同、除名、勞教等要填寫《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職工情況變更登記表》,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停保手續。
c、退保:參保職工死亡或調出統籌地區,由用人單位填寫《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職工情況變更登記表》,攜帶死亡證明或調函,辦理退保手續。該職工個人帳戶上的資金由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或調出職工本人繼承或領取,將由原委託管理的單位負責返還。
d、續保:參保職工無故停止繳費的,該職工重新參保時,必須補繳中斷參保期間所欠的醫療保險費,同時該職工的醫療保險待遇滯後半年享受。參保職工由於調動等原因造成醫療保險費未能夠連續繳納的,應補繳中斷期間所欠繳的醫療保險費,該職工的醫療保除待遇在補繳費後的次月開始享受。
e、在職轉退休:參保職工由在職轉退休時,填寫《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職工情況變更登記表》,攜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審批表〉或〈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經審核後,該職工的繳費基數改為養老金。從次月起個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f、統籌范圍內轉移:參保職工在兩個參保單位之間調動時,調入單位按照該職工的新核定工資填寫《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職工情況變更登記表》,由調出、調入單位同時蓋章後,從次月起由調入單位繳費。
(三)參保職工就醫規定
參保職工只能到具備定點服務資格並簽訂了服務協議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到非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緊急搶救除外)的,費用自理。
1、普通門診 :持專用病歷和醫療保險證掛號,門診醫師根據病情開具復式專用處方或檢查、化驗單後到醫院醫保辦審核蓋章,辦理交費、檢查、化驗取葯施治,對屬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費用由個人帳戶支付,目前個人帳戶暫由所在單位管理,帳戶不足支付的由職工用現金支付,計算機網路系統連通以後,職工可以直接持醫療保險卡進行消費。
2、門診10項特殊檢查、治療項目:計算機體層攝影(CT)和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SPECT);核磁共振顯影(MRI);心臟彩色B超;經顱彩色多普勒血管檢查(TCD);電子胃鏡;結腸鏡;動態心電圖;高壓氧艙;體外振波碎石治療泌尿系、膽道結石;體外射頻治療前列腺肥大;以上十個項目由醫師根據病情開具《門診特殊病種、特殊檢查(治療)項目審批表》到醫院醫保辦審批蓋章後進行檢查治療,個人帳戶支付30%的費用,其餘70%在定點醫院掛帳,由統籌基金支付;
3、門診治療3特殊病種: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腎移植用國產抗排斥葯;腫瘤放化療。就診時由醫師根據病情開具《門診特殊病種、特殊檢查(治療)項目審批表》和《門診特殊病種、特殊檢查(治療)項目費用明細表》,由醫院醫保辦簽署意見後,到市醫療基金管理中心審批登記後,進行檢查治療。對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個人帳戶支付10%的費用,其餘90%在定點醫院掛帳,由基金支付;對腎移植術後服用抗排斥葯,個人帳戶支付10%的費用(如屬乙類葯品的個人要先負擔10%),其餘90%在定點葯店掛帳,由基金支付。對腫瘤放化療病人,對於乙類葯品個人先負擔10%,其餘費用個人帳戶支付30%,70%在定點醫院掛帳,由基金支付。
4、門診緊急搶救危重病種:對昏迷、嚴重休克、大出血、中毒、嚴重脫水、高熱驚厥、嚴重創傷所致嚴重呼吸困難、自發性或損傷性氣胸、血氣胸、喉梗塞及氣管支氣管堵塞、嚴重心律失常,各種原因造成內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腎功能衰竭等情況造成生命體征發生重大改變的,門診緊急搶救所發生的醫療費,按住院標准結算。門診緊急搶救後轉住院的患者,其在門診診治所發生的醫療費,並入住院費用中,按一次住院對待。未轉住院治癒後直接出院的,按住院的辦法結算。
5、葯店購葯:參保職工可直接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買非處方用葯,也可持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有醫師簽名和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蓋章的外配門診處方,在定點零售葯店選購處方葯品。其費用結算辦法與普通門診相同。
6、住院就醫:門診醫師開具住院證後持專用病歷、統籌基金支付卡、住院證到定點醫療機構院醫保辦審核登記,住院處辦理掛帳手續並交付押金,經住院治療達到出院指征後(且出院第一診斷符合病種目錄)到住院處結算,交付個人自負部分費用即可出院。患者出院時只需支付:起付標准以下的費用;部分特殊檢查、治療及一次性醫用材料個人需自付30%的費用;起付標准以上、封頂線以下,應由個人自付部分的費用;超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支付范圍和標准及《葯品目錄》外葯品的費用。其餘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醫院掛帳。
7、市內轉院:因病情需要在市內定點醫院之間轉診轉院的參保患者,需由患者家屬持醫師根據病情開具的《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審批表》經該院醫保辦審批蓋章後到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備案。
8、市外轉院:經本市三級醫院多次檢查會診仍未確認的疑難病症或患者病情嚴重而本市無條件(無此設備或技術)進行檢查治療的項目或無足夠條件救治搶救的危重傷病員可辦理市外轉針。市外轉診原則上轉上不轉下,而且必須是公立醫院;市外轉診按病情只能選擇一所醫院,如需轉第二所醫院,必須有第一所醫院的轉診證明,轉診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最長為三個月,超過三個月的應憑轉診醫院的證明,經本市原轉出醫院同意並辦理延期手續。市外轉診需經三甲醫院審批,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備案備案。市外轉診費用個人先墊付,出院後憑病案首頁、長期、臨時醫囑(復印件);住院費用分解單及發票到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統一結算,費用由轉出醫院和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共同分擔。
(四)住院費用結算
1、掛帳費用申報與結算結算。每月5日前,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將上月參保職工發生的掛帳的醫療費用及有關結算表,上報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同時報送以下資料:住院收費明細卡;相關檢查化驗報告單;基本醫療保險專用病歷;相關費用票據證明;定點零售葯店在上報掛帳葯費(目前僅指腎移植術後用抗排斥葯)時應提供:《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特殊檢查(治療)項目審批表》;雙聯處方單;《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腎病特殊用葯費用結算表》;《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葯店醫葯費用結算表》及相關票據。以上資料由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醫務人員審核用葯治療及收費是否合理,根據審核結果,扣除違反我市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後,根據結算辦法對各定點醫療機構葯店予以償付。
2、未掛帳住院費用申報與報銷
對長期駐外人員、臨時赴外地出差或者探親突發急病、市外轉診患者在外地發生的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或參保人員門診緊急搶救發生的醫療費用,出院後將費用單據、住院費用明細單、病案首頁(復印件)、長期臨時醫囑單(復印件)、所住醫院級別證明(搶救病人必須附搶救病歷、市外轉診病人必須附轉診審批單)由單位經辦人匯總後於每月1日至15日報送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經初審後,對符合病種目錄的住院醫療費用登記、收取,並出具接受資料收據,審核醫生對所發生的住院費用進行審核,經復核後轉財務報銷窗口。
㈩ 工傷治療期間可以要求轉院嗎
可以轉院。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