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甘肅省退休工人死亡喪葬費撫恤金標準是多少
甘肅退休工人死亡待遇是全國最低省份,退休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一次性喪葬補助費2500元,一次性撫恤金1200元。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正常死亡的,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具體標准按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甘勞社發〔2007〕46號)執行,
即「一次性喪葬補助費由現行1200元調整為2500元」,「一次性撫恤費由現行的800元調整為1200元」。
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甘肅省關於調整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經研究,決定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發放標准。現將全省調整後的發放標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喪葬補助費:2500元。
一次性撫恤費:1200元。
資金來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配套文件出台後,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新的規定和標准執行。
(1)甘肅省企業退休職工遺屬補助擴展閱讀
各類人員去世後的撫恤金和喪葬費的標准
一、國家機關人員。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公務員。
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
職工工傷死亡,即享受工傷死亡的待遇,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就享受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不能享受兩種待遇。因公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Ⅱ 甘肅省遺屬補助標准
http://hi..com/jcxq/blog/item/1b1ace03abdd06713912bb86.html
應該是民政部門吧.你不妨打電話到當地的民政部門查詢看看.
Ⅲ 甘肅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發放
參軍社保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沒有參加社保的由所在企業發放。
根據《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文件精神,從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將由原6407元調整為7352元,一次性撫恤費由原3203元調整為3676元。
企業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公死亡後,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中列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由所在企業發放。
(3)甘肅省企業退休職工遺屬補助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發放標准。現將全省調整後的發放標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喪葬補助費:7352元。
一次性撫恤費:3676元。
資金來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配套文件出台後,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新的規定和標准執行。
Ⅳ 甘肅省總工會網站請問國企職工的遺屬生活費的標準是怎樣的
國有企業計劃外長期臨時工晚年生活將更有保證,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昨天聯合發文,將對他們晚年生活補助費進行調整,同時還將調整國有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其中國有企業職工(含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從原來的2000元提高到了4000元。
國有企業離休人員死亡後,生前供養配偶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見下表。
國有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調整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為非農業人口的,由原每人每月200元調整為220元;系農業人口的,由原每人每月170元調整為190元。
據有關部門介紹,以上這些補助標准已考慮了各項物價補貼因素,執行後不再發放物價補貼。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的死亡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是否調整,由各市、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同時也調整了國有企業計劃外臨時工晚年的基本生活補助費,其生活補助費由原來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40元。
Ⅳ 甘肅省退休工人死亡喪葬費撫恤金標准
2015喪葬費撫恤金全國沒有統一標准。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內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容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准,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規定。
Ⅵ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遺屬困難補助如何辦理的問題
需要以下材料:
1、供養者身份證復印件和死亡退休職工版離退休登記表及火化證明權、
2、戶糧性質證明材料:即戶口本復印件
3、如果是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建國前老工人,需要這類審批表復印件
4、供養關系是何種?是子女的,且年滿十八周歲的人員,需在校就讀證明
是父母的,提供在其他單位未享受供養待遇的證明
是夫妻的,提供街道出具的無工資收入的證明
最後,辦理部門是:市總工會的保障部
Ⅶ 企業退休職工遺屬待遇有關問題
如果你父親退休金由社保發放,可享受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如果你母親沒有工作,無收入可享受遺屬補助。
Ⅷ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妻子是否享受遺屬補助
按道理來講是可以享受此待遇的,但前提是妻子必須是沒有正式工作的城鄉居民,否則就不能享受此遺屬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