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社保局發嗎
勞動者想了解事業單位退休後的基本工資的計算方法,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詳細了解,通常不同的勞動者其享受的養老保險金存在差異。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其中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出勤補貼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內。
國家規定的綜合補貼的的具體規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的,各地不一樣。
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
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貳』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發放歸那個部門管理。我爸的退休金三個月沒發了
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工資的發放歸社保中心。可以直接和社保中心聯系,看社保賬戶是否正常。
『叄』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退休工資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退休工資基本和普通事業單位人員差不多的,主要看你的版級別是那個檔權次的,級別越高開的越多,一般能開到2500-4000元左右。
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實際就是國家機關工人),工資特別的低,福利與同單位幹部的一樣。財政撥款辦法。
1)全額撥款:是指沒有任何收入的事業單位的一切費用全部有當地財政下撥。比如:氣象局(站)、圖書館等,這些單位沒有分文收入,全部費用靠財政撥款才能維持收支平衡的事業單位叫全額撥款單位,簡稱全額撥款。
2)差額撥款:是指單位有一定收入,但支出大於收入,差額那一部分必須由財政撥款才能達到收支平衡的事業單位差額撥款單位,簡稱差額撥款。比如:醫院、衛生防預中心(衛生防預站)等。
3)自收自支:是指單位收入完全可以收支平衡,經營好的還有盈餘的事業單位,他們的收入、支出由單位自行支配,不需要財政撥款就能正常運營是事業單位,簡稱自收自支。比如:自來水公司、熱力公司等。
『肆』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人員十三月工資如何發放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的。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版於印發《公務權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
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 2002629號)的規定,納稅人因實行「雙薪制」而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009年8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停止2002年的「雙薪制」計稅方法,年底雙薪收入將不再分別計稅,這意味著員工最後一個月的納稅額將增加,收入縮水。
『伍』 事業單位退休的工資哪裡給
現在無論哪一類性質的員工退休
退休工資都是社保局發放的
事業單位退休的也是如此
『陸』 差供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是如何發放的
全額撥款與差額撥款單位,只是撥款方式不同,性質都是一樣的。並軌社保回後投保答無論是差額還是全額,都按一個規定繳費,將來退休都是一個統計方法,一個規定計算公式。退休金的待遇與你個人:繳費年限、視同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等數據的高低、多少密切相關了,這些數據都要套進退休金計算公式中。
『柒』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發工資的單位叫什麼單位
不管是行政事業單位退休職工,
還是企業單位退休職工,
以及個人參保人員,
發放退休金的單位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行政事業單位統籌內退休金,
由社會保障局發放,
統籌外退休金由退休前單位。
『捌』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發工資
一老人垂危之即,顫抖著嘴唇對自己的孫子說:"孩子……等……教師工資回……答上調了,一定……要寫……在紙上……燒給我,我要在下面投資。"孩子說:"放心吧爺爺,我一定努力活到那一天。"聽完孫子的話爺爺滿意的閉上了雙眼。幾十年後,一位行將就木的老人跪坐於墳前,禁不住淚如泉涌:"孫子不肖啊,這么多年來,我一直等,也沒等到教師工資上調,我愧對列祖列宗呀!"說完,急怒攻心,渾身顫了兩顫就不動了。那雙眼睛卻還瞪得大大的,死不瞑目呀!!孫子死後上了天堂,一天他遇到了上帝,上帝說:我能滿足你一個願望。他說:"能把日本島沉了嗎?"上帝說:這個難度太高,換個吧。孫子又說:"那我要教師工資上調。"上帝擦了擦頭上的汗說:"你前一個願望是什麼?把地球儀拿來我看看......
『玖』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多會發
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國發[2006]22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6號)和《關於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離退休費計發辦法及相關政策 (一)離退休費計發辦法。 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退職的人員,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暫按下列辦法計發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 1.離休人員。 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或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2.退休人員。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3.退職人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後,其退職生活費按本人退職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二)相關政策。
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對有特殊貢獻人員提高退休費比例,繼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增加離退休費的辦法及相關政策 (—)增加離退休費的辦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組織批准留任的除外),以及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具體辦法是:
1.離休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縣處級正職670元,縣處級副職490元,科級及以下職務350元;專業技術人員,正高級職務990元,副高級職務540元,中級及以下職務350元。
2.退休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廳局級750元,縣處級450元,鄉科級275元,科員及辦事員18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0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275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18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275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180元。
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的退休老工人,增加退休費340元。 4.退職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退職生活費:行政管理人員,縣處級315元,鄉科級195元,科員及辦事員130元;專業技術人員,副教授及相當職務28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195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130元;工人,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30元。
5.這次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對於1993年9月30日以前離退休的幹部,按職務、工資額或工作年限對應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仍以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時增加離退休費的辦法所確定的對應關系為准。機關事業單位中,離退休時未確定職務的行政管理人員,按工資額對應標准增加離退休費(見附表一);事業單位中,離退休時未確定專業技術職稱或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工資額對應標准增加離退休費(見附表二);在機關中退休的幹部,按工作年限增加退休費的,標准為:工作年限31年及以上的275元,30年及以下的180元。
按工資額和工作年限對應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不涉及職務和其、也待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