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退休人員是否可以享受探望父母路費保險
企業退休人員不享有探父母路費報銷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已經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不再具有職工身份,不受 勞動法規調整,不適用職工探親待遇規定,探望父母的路費自然也就不能報銷。
《國務院關於職工 探親待遇的規定》
國發〔1981〕36號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⑵ 退休後還可以報銷探親路費嗎
退休以後不可以復報銷探親路費制了。
所謂的探親路費是指職工在上班期間,由於工作單位離家太遠,所以為照顧職工與親人見面而給予的一項福利。既然已經退休了,那就說明你已經與單位脫離了僱傭與被僱傭的關系,已經可以享受回家養老了。既然可以回家養老,與親人團聚,也就不存在單位與家庭相隔距離的問題,也就是說你成天在家裡怎麼會產生相應的探親路費?所以說,退休以後已經不可以享受探親路費了。
你要整明白的是,退休以後的退休金是由社保機構發放,已經與原單位沒有任何關系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你探親的事實。從這一方面講,單位不可能也沒有義務再報銷你的探親路費了。假如你退休之後被單位返聘回去工作的,可與單位協商給予報銷相應的探親路費。
⑶ 退休人員可否享受探親假
退休人員退休後想去探親就可去探親,不受限制,退休後探親路費要自理,無部門報銷了
⑷ 在職職工在退休後是否有一次探親規定是什麼
退休、退職職工已經脫離工作和生產崗位,一般應回其家屬所在地休養,不再存在與家屬兩地分居的問題。有探親假才能享受探親假的有關待遇。所以,職工退休、退職後不應再享受國務院規定的職工探親假待遇,因而探親路費自然也不能報銷。
國家制定的規范和協調勞動關系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一般都有其明確的適用范圍和對象。像職工探親假待遇,包括時間、路費報銷標准、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報酬等,作為職工的一項重要工時休息和福利待遇,是以在職職工為對象的,是企業的生產性而不是非生產性的福利待遇,即只對在生產工作崗位的在職職工施行。退休退職人員不再是企業生產工作崗位上的職工,不應再享受這項待遇。
⑸ 軍隊管理的退休軍人每年有探親路費嗎
只有離退休軍人才有探親路費。都已經退休了,如果是純退休的就沒有
⑹ 關於退休人員回家返鄉路費的政策規定
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國家沒有出台過任何路費方面的政策。只出台過一個離休人員報一次探親路費的政策。
⑺ 軍隊退休幹部探親路費與現役幹部有區別嗎
軍隊裡面退休幹部的探親路費與現役的幹部當然有區別了,這是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規定
⑻ 部隊退休幹部可以報銷探望愛人的路費嗎
根據有關規定,部隊在職官兵可以享受報銷探望愛人的路費,退休幹部應該不可以報銷。
⑼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沒有探親假和差旅費紅頭文件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版偶或父母權團聚的假期。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探親假可以具體分為三種形式:1、探望配偶;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
退休人員已經離開工作崗位,是沒有探親假和差旅費的.
⑽ 我退休了在南昌生活,母親在上海,我還可以報銷探親假的路費嗎
都退休了,有退休金了,還在乎這么點錢,給我們年輕一輩一點活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