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全國總工會關於節日可給全體會員發慰問品的規定中「全體會員」是否包括已退休職工
我感覺這種情況一定是包括那些退休人員的,應該是這樣的
⑵ 看望退休職工慰問品有哪些
大米 花生油 紅包
⑶ 申請中秋節慰問經費請示
關於申請解決中秋國慶「兩節」慰問金的報告
縣住建局:
2010年中秋、國慶「兩節」即將來臨,回根據XXXX《關答於開展「黨在我心中」行動月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處擬在中秋國慶前夕,到離退休老職工和生活困難職工家中進行走訪慰問,用實際行動向離退休老黨員送達黨和單位的關懷。
經統計,本次慰問預計有以下支出:
(一)慰問離退休老職工7名,每名慰問金300元,共需慰問金2100元;
(二)慰問生活困難職工5名,每名慰問金300元,共需慰問金1500元。
以上兩項共需慰問金3600元,請局領導予以批准。
特此申請
二〇一〇年X月X日
⑷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內或上報上級主管單容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⑸ 給職工發放福利的申請報告怎麼寫
1:首先寫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職工的能力也在不斷的提升和進步。這段共同成內長的歲月里,公司的同事們產生容了感情,同事們給予了很多等等。
2:寫提出領導能否加薪或者發放福利,委婉一點。
3:寫出為什麼想讓領導加薪或者發福利的原因,說服領導。
4:望領導批准。
⑹ 工會可以向退休職工發放慰問品嗎
以公司章程規定為准
《工會章程》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章程明確規定,離退休後仍然是工會會員,因此,也應同在職職工一樣,享受相應的待遇。
⑺ 今天收到退休後的節日慰問金,怎麼寫幾句感謝話
感謝領導的關心和慰問,望你今後工作順利,事業有成,步步高升。雖然現在沒能與你們並肩作戰,但是我會在你們身後,為你們加油鼓氣。
⑻ 慰問金申請書要怎麼寫。
寫作思路來:不要平鋪直敘地進行源,要注意及時地、不斷地變化描寫的角度,使描寫更加具體,給讀者主體化之感。做到條理清楚、自然、明白,不雜亂,要傾注自己的思想感情。
敬愛的學校領導:
您好!我是xx班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特申請慰問金。
我的家在一個很落後的地方,那裡是個貧困的地區。我的家裡有爸爸、媽媽我還有兩個姐姐,家裡的人口太多,經濟上負擔不過來。因為家裡實在是太窮了,爺爺奶奶都在我們沒出生時就去世了。很小的時候,都是我媽媽一個人照顧我們姐妹三個人,有的時候忙不過來,看母親辛苦的樣子實在是很心疼。
我們班的貧困生挺多的,我不知道自己能申請到這筆學校的補助把握有多少,不管成不成功,我也會去試一試,因為這樣就會有希望,成功了,就會給父母減輕一些壓力,也許在父母眼裡我還小,不能工作,不能給他們減輕負擔,學校里的補助申請,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機會,我會把握住機會,不讓它眼睜睜的從我手中溜走。申請到了我也會很努力的學習,以後找個好工作,孝順父母,不讓他們在這么辛苦。
因此希望能夠得到學校里的慰問金,減輕一些父母的經濟壓力。還望領導更批准!
申請人:xx
申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⑼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或上報上級主管單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9)退休職工發慰問品申請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條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四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
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
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
第六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
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
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第七條 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幹部,應當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八條 離休、退休和退職的幹部的安置,要面向農村和中小城鎮。在大城市工作的,應當盡量安置到中小城鎮和農村,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到本人或愛人的原籍安置。
在中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鎮和農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實際困難的,也可以就地安置。
跨省安置的,各有關省、市、自治區應當積極做好安置工作。對於其他省、市、自治區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從嚴控制。
第九條 離休、退休幹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由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幹部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本人兩個月的標准工資,作為安家補助費。
⑽ 退休職工的慰問品為什麼不能用貨幣代替
慰問品和慰問金是兩碼事,慰問品是用人單位根據規章制度慰問(看望)員工的一種福利;慰問金是由上級派發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