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1月至6月30日退休人員下半年是否上調養老金
按照慣例,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的退休職工,都可以從7月份起享受當年度的增加養老金的。估計今年也不會例外吧!
2. 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的工資什麼時候重算退休金呢
根據人社部制定的相關政策:機關事業本輪調資規定為:退休的從2016.1.1開始漲,只包括2015.12.31之前退休的。在職的從2016.7.1開始漲。按照這樣的政策,唯獨2016上半年退休的本輪調資被人社部規定輪空!也就是自上一次2014.10.1調資至今將長達兩年多至三年不漲收入,實際違背了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與在其前後退休的相比較,假定下一次退休普調是2017.1.1,則屆時:在2015年退休將調2次(2016.1.1和2017.1.1,間隔1年);在2016年下半年退休也將調2次(2016.7.1按在職和2017.1.1按退休,間隔半年);而處於兩者中間的2016年上半年退休人員將只調1次(2017.1.1),距2014.10.1上一次調資間隔兩年多!這公平嗎?也明顯不符合「正常調整機制」的相關原則!
人社部之所以把本輪在職調資時間定在2016.7.1而不是2016.10.1,明顯就是為了遵守「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上一次普調是2014.10.1),可為什麼對2016上半年退休人員卻要無視這個原則? 因為這個群體退休前也已經超過1年多至2年沒有調資了,按「正常調整機制」原則,是不是本應該就是本輪調資的對象?在職時就已經是1年至2年多沒調整(到該要調時卻退休了),退休後按規定本輪退休調整也不給,還要推到下一輪退休普調,導致這個群體將長達兩至三年不漲收入!
3. 我是2016年1月正式企業退休人員,工齡41年,能拿多少退休金
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4. 2016年1月退休的人員,7月份後還要重新按前年度計算嗎
2016年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的人員,不屬於當年養老金調整范圍的人員。只能等待回2017年及以後答養老金調整時受益。
根據慣例規定,2016年1月份第一次開始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屬於2016年退休范圍。但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在今年年中也會有一個重算養老金的機會。
確定退休當年養老金待遇的基數之一為退休當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均工資,而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多是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目前2015年的社平工資還未公布。所以在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只能待上年的社平工資確定後,將重新核算退休待遇。這一做法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5. 禹州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2016年工資調整方案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都是先由人社部公布當年度養老金調版整的大致的方案,全權國各省市才開始陸續調整。連續十一年的調整多數是平均漲幅10%,2016年的調整幅度為6.5%。
每次調整基本上是以省為單位統一時間調整,往年都是三月份上卡,不過今年三月份消息才出台。因為今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才表示將繼續上調養老金,所以,具體方案出台最快也要到六七月份後才有眉目。只能敬候佳音。
6. 從2015年底調退休工資不公平,2016年1月退休是按照2015年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的,同樣按20
你的理解不正確。對企業職工而言。
2016年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版休的人員權,不屬於當年養老金調整范圍的人員。只能等待2017年及以後養老金調整時受益。
根據慣例規定,2016年1月份第一次開始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屬於2016年退休范圍。但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在今年年中也會有一個重算養老金的機會。
確定退休當年養老金待遇的基數之一為退休當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均工資,而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多是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目前2015年的社平工資還未公布。所以在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只能待上年的社平工資確定後,將重新核算退休待遇。這一做法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7. 2016年12月退休今年1月辦退休手續今年能漲工資嗎
今年1月辦退休手續抄今年是不能漲工資的襲。
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各地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8. 河南省省轄市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是多少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6河南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退休年齡/退休養老金多少】
豫人社養老〔2016〕17號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2016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9. 禹州市2016退休女職工工資
國來家人社部、財政部印自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河南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