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現在的物價來看,未來更加需要進一步提高養老金的水平,人社部在最近也對此表態在2017年會將養老金更加提高,但是養老金的幅度還沒有商討過,並且每個地方經濟發展都是不一樣的,人社部只是做出了劃線,怎麼提高各地還是有自己的提升空間。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此前11次的幅度都是10%左右,今年為何確定為6.5%?
人社部社保所金維剛所長表示,此次上調幅度定為6.5%,有兩方面考慮。
1、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期轉入了中高速增長期。
2、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
a調整原則:基本的養老金待遇是根據公民參加社會的全部勞動時間來進行計算和調整的基礎,並且根據勞動時間來進行均勻的分配。
b調整目的:不把提高待遇和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作為目標,公平合理是最主要的要素,養老金待遇的目的是「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
c調整范圍:從建國以來各大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可以享受養老待遇的退休人員。
d.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Ⅱ 遼寧省人社廳2007年關於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通知
遼寧省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1號)、《關於做好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勞社養司函[2007]37號)和《關於遼寧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7]3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07年7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和標准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0元後,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調整後月增加額不足110元的,補足到110元。
2、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3年底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3、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1993年底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4、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底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8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5、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底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6、2004年底前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7、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底前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8、2004年,按勞社部發[2003]15號、遼勞社發[2004]3號文件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農墾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9、煤炭行業1982年、1983年按煤勞字[1982]942號文件審批的退養人員,按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對應的退休人員條件確定增加額。
10、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的退休人員,按以上對應的標准調整後,正高級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副高級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11、退休(職)人員(不含2004年參保的農墾企業退休(職)人員)調整後養老金未達到此次調整後所在地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50%的,補足到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的50%。
三、調整所需資金的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程序和工作要求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管理范圍,認真履行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積極措施,務必於8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市要將落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籌措發放資金的工作情況於9月15日前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深切關懷。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認真組織落實,確保本地區穩定。各市、各部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市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等有效措施,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沒有任何不妥的,也絕對不會關乎到老一輩人今後提高養老金問題的事,這個文件很正常啊
Ⅲ 南京2007年養老金調資方法
南京市養老金計發新辦法出台
社會各界關注的我市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今天終於出台了。根據規定,我市2006年7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均要按照新的計發辦法計算養老金,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將在2008年5月中旬對2006年7月1日以來退休的人員按新辦法計算養老金,並進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按就高原則,重新確定養老金計發水平。同時,對於200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人員,按新辦法計算養老金待遇有所增加的,將按2008年養老金調整的相關規定重新調整養老金。
各界在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可以通過12333勞動保障政策咨詢電話、登陸南京市勞動保障局網站查詢。我們還將舉辦養老金計發辦法培訓班,對各參保單位的業務經辦人員進行培訓。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必要性
計發辦法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我市現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於1996年1月實行的,1998年7月根據國務院規定作了微調,它對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參保繳費意識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為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現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實際執行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對參保繳費激勵和提前退休的約束作用不明顯,個人繳費狀況與養老保險待遇聯系不緊密等問題越來越突出。為了確保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國務院於2005年12月在總結東北三省社會保險先期試點的基礎上,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
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對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現行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由基礎性養老金、賬戶性養老金和調節金組成,其中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發,不論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水平的高低,大家都一樣;賬戶性養老金的計發不論參保人員退休年齡大小,除數均為120,出現了繳多繳少、繳長繳短,退休待遇差距不大的問題,計發辦法缺乏應有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此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了激勵約束機制,將參保人員繳費水平高低、繳費年限長短與待遇計發緊密結合,激勵參保人員多繳費、延長繳費年限,實現從「要我參保」向「我要參保」、「我要退休」向「要我退休」的轉變。
二、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的主要內容
這次計發辦法改革,是以參保繳費年限為基礎,以計發基數、計發比例和計發月數調整為重點,以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出發點,以保障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為目標。
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不足1年的繳費月數折算為年)發給1%。也就意味著,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增發一個百分點,上不封頂,有利於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更加符合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年限的實際情況。
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最低為56,最高為233)。參保人員年滿40周歲及以下年齡退休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統一按233個月確定;參保人員年齡70周歲及以上年齡退休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統一按56個月確定。
參保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新的計發辦法實施後退休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照參保人員1995年底前的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繳費年限的儲存額,再除以120按月計發。
這次新的政策與現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相比,主要進行了以下三個方面改革:
(一)基礎養老金計算基數與個人的繳費指數建立了聯系。繳費指數高,則基數大,否則,就小。而現有辦法只要在同一年退休,基數一樣,與體現繳費水平的繳費指數無關。
(二)基礎養老金計算的比例與本人繳費年限的長短建立了聯系。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計發的比例增加一個百分點。現有辦法則是不論繳費年限多少,都是省和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三)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除數與本人的退休時間相聯系。退休年齡越小,對應的計發月數越大,賬戶養老金就越少。新辦法在激勵職工繳費,抑制提前退休方面明顯優於原計發辦法,強化了激勵約束機制。現有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不管多長時間,一律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計發。
三、新老計發辦法的過渡銜接問題
為確保新老計發辦法能夠平穩銜接,按照《規定》,從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為新老計發辦法實行對比的5年銜接過渡期。凡是在這5年內退休的人員,其基本養老金的新老辦法都進行計算,如果新辦法低於老辦法的,則予以適當保低補齊,如果新辦法高於老辦法的,則予以封頂限高。老辦法使用的省和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固定以2005年度省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算。
適當補齊的辦法是:在5年內退休的人員,按新計發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按現有計發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適當限高的辦法是:在5年內退休的人員,按新計發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標准高於按原計發辦法的,高出部分予以適當限制。高出部分發給比例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發給高出部分的10%;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發給高出部分的50%;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11年7月1日以後退休、退職的,按照《規定》的標准計發。
即從2011年7月1日起,停止實行新老辦法的對比。
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底實行特別處理。
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退休、退職,新辦法高於按原規定計發數額的,基本養老金高出不足80元、生活費高出不足55元的部分,按實發給,不計入10%的封頂基數;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退休、退職的,基本養老金高出不足150元、生活費高出不足110元的部分,按實發給,不計入30%的封頂基數。
2008年7月1日以後的,由省勞動保障廳另行制定。
Ⅳ 退休人員從哪一年開始調整養老金的
我國提高退休職工養老金是從哪一年開始
是從2004年7月份開始每月增加10元2004年10月每人每月增加49元物價補貼。
Ⅳ 2007養老金調整怎麼計算
以下是陝西養老金調整辦法,請對號入座吧!
普遍調整人員:普遍調整部分包括了所有企業退休人員。
去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並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繳費年限滿整年後有餘數月的,繳費年限再加1年,下同)。
例如:張大爺是2004年7月退休,當時的退休金為每月1000元,張大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15年零10個月。那麼調整後,張大爺每月的退休金應為:1000+35+1.5×16=1059(元)。
部分傾斜人員:對傾斜人員,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作以下調整,同時符合下述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和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中,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1993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按其基本養老金水平分五段分別進行傾斜,養老金水平低的,適當多增加,養老金水平高的,適當少增加,分別月增加20元~40元,具體見下表:
月基本養老金水平
3.1959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其中,1954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企業退職人員:去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並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例如:劉大媽是2003年12月退職的,當時退職生活費為每月800元,劉大媽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10年。那麼調整後,劉大媽每月的退職生活費應為:800+30+1.5×10=845(元)。
Ⅵ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10%怎麼計算
這個只是宏觀意義上整體、平均上調10%,個人而言的話就不一定是10%了,計算的話因每個省、每年的調整細則都不一樣,需要對應當事人養老保險關系所在省當年度的調整細則及當事人個人基本情況進行計算。
2015年元月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布開展自2005年以來的全國企業退休人員第11次調整養老金工作,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整體平均上調10%。各地已於一季度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指導意見、結合本省具體情況制定了各自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並陸續實施到位。個人的增資額度及其計算過程需要對應本省本年度政策及個人基本情況具體計算。
Ⅶ 關於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1月1日起,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調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調整時要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水平和年齡等掛鉤。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建國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原工商業者等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規定予以傾斜。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方式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的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地的具體實施方案於12月25日前報送勞動保障部、財政部,經審批後認真組織實施。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測算,研究制定調整辦法。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提高統籌層次、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在2008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Ⅷ 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將會有哪些大的改變
上調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標准,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這對於我國的那些退休人員來說,影響肯定是有的。按照我個人的觀點來看,尤其是針對退休員工來說,國家民政部出台這樣的調整政策,對於這類人群的退休後生活產生了極大的保障力度。那麼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之後,將會有哪些大的改變呢?
除了高齡人群,針對企業軍轉幹部也進行了傾斜調整。對於那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他們每月領到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經過這次調整之後,沒有達到所在城市調整後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那就要按照當地政府企業養老保險,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進行發放。
總結綜上所述,關於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政策,一些受惠群體的感受恐怕是最真切的,但我們需要了解到的是,在基本養老金調整的背後,是各級政府精打細算換來的結果,這充分體現了大國賬本里的民生溫度。兜住最困難群體,保住民眾黨最基本生活,政府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體現得越來越明朗。
Ⅸ 2007年安徽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多少
記者從省勞動保障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從今年7月1日起,安徽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0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90元,部分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將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養老金。
普遍增加90元
根據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凡200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列入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範圍,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07年7月1日起執行。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參照機關同類人員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此次基本養老金的普遍調整標准為:200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90元。
部分人員另行增加
2006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普調基礎上,再另行增加養老金:
1.退休前獲得副高專業技術職稱或國家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退休前獲得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或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退休問題的補充規定》(國發[1986]26號)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2.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間,男到達70周歲,女到達60周歲,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男到達80周歲,女到達70周歲,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
3.195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下同)超過35年的,另增加50元,超過30年但不滿35年的另增加40元,達不到30年的另增加30元。
4.普調後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615元(含)的,另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普調後超過615元但達不到645元的,補到645元。
8月底前發放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抓緊組織實施,務必於8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已參保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中央財政對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專項補助資金,省財政按規定撥付各地。在此基礎上,各縣(市、區)本次調整養老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的其餘資金,由省全額補助;各市本級所需資金,由同級政府統籌解決,省里根據各市具體情況適當補助。未參保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Ⅹ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如何調整的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說,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全面完成,惠及超過1.2億退休人員,社保待遇實現按時足額發放。
據悉,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方面,截至9月末,我國已有24個省份啟動基金委託投資,合同金額1.1萬億元,到賬9757億元,其中21個省份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工作。
社保經辦管理服務方面,截至9月末,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已開通社保查詢、失業保險待遇申領、養老金測算、資格認證等全國性、跨地區的9類27項社保公共服務,推動網上服務事項應上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