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可不可以掛職停薪,如果可以,能掛多長時間
這要看你們單位的規定
『貳』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把職稱證書掛靠到企業單位嗎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把職稱證書掛靠到企業單位嗎?我覺得如果你想掛靠最好是到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去咨詢一下,這樣的掛靠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合法,那麼就可以進行掛靠。
『叄』 事業單位人員到父親公司可以掛職嗎
摘要 您好,公務員不可以掛職。事業編制可以掛職,但是有限制,切記必須向組織如實上報兼職情況及收入情況。
『肆』 事業單位人員掛職國企拿雙倍工資違反什麼規定
1、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受上級委託,可以在國有企業任職,但是不能領取報酬;
2、依據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謀取報酬就是變相的貪污。
『伍』 沒有編制的事業單位人員能否掛職到村裡到副書記,三年後考公務員
肯定不能。掛職下派必須是正式在編公務員!
『陸』 幹部退休後可以在機關或事業單位再任實職嗎
按規定,幹部退休後,不但不能在機關或事業單位再任實職,就是到與原單位沒有關系的其他企業也不能任實職。
『柒』 事業單位一般職工退休後能否到其他單位兼職取酬嗎
可以的,退休後兼職沒問題,因為退休人員再去別的單位打工或者當顧問都是聘用制,不簽勞動合同,不繳納社保。
『捌』 市民咨詢省直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可以掛職嗎
掛職只針對在職的公務員,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除非參公管理,否則不在此范圍內,所以不能參加。
『玖』 事業單位是否可以掛職,和私企簽勞動合同
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辭職有兩種形式: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規定來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用人單位不但要按時支付工資還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辭職書(最好寫成《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XX部門XXX,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如果單位不予支付,本人將保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特此通知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單位批准,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只不過得不到經濟補償金。基於上述規定,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XX部門XXX,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3、注意:辭職通知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掛號信送達,確保發生勞動爭議時留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