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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發布時間:2022-01-06 05:15:35

①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是否繳納社保問題

法律上定義是可以參加,並不做強制,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退休人員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擴展閱讀

未在用人單位參保的非全日制人員需要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② 關於勞動法對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界定謝謝大家

一、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2.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為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但不得約定試用期。

4.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勞動合同中,當事人未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雙方約定了違約責任的,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5.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從事非全日制工作,應當在錄用後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

6.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檔案可由本人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代管。

二、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

7.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8.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並報勞動保障部備案。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當地政府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地政府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准未包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素的,還應考慮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方法為:
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

9.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

三、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社會保險

⒑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⒒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四、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爭議處理

⒔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履行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按照國家勞動爭議處理規定執行。

⒕勞動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議不適用勞動爭議處理規定。

③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簽無固定限期合同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④ 已經退休的人員能否作為非全日制工入職

可以簽勞務協議,給工資呢即可。他已經退休了,享受退休金了,你就不能上社保了。這個已經不屬於勞動法調節了,多少錢靠你們自己協商

⑤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用工

你好,如果你是合同工,就是你和這家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以及勞動合同關系,也就是說一旦有任何勞資糾紛,是你和這家單位來處理。如果你是派遣工,就是你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並不是這家單位的員工,只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一旦有任何勞資糾紛,是你、單位、派遣公司三方來解決,如果你公司解聘你的話,你會直接被退回派遣公司。 1、勞務派遣員工:主要是你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由勞務派遣公司將你派遣到相關單位。對於勞務派遣公司你是輸出人員,對於輸入單位你是輸入人員。你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都應該由輸出單位為你代扣代繳和繳納。輸入單位為你支付勞務報酬。報酬的多少由雙方公司協商。你和輸入單位之間是勞務關系,會簽訂一份勞務協議。這和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內容上是不一樣的,你在輸出期間,要遵守輸入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管理。合同工、有編制的員工:現在沒有這個概念了,因為現在都應該是簽訂勞動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樣而已。而且簽訂勞動合同就算是正式員工,也就是你說的有編制的員工。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勞務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編制。 2、我覺得現在銀行還是挺穩定的,而且收入也多。國企或是銀行就看你的出發點了。現在專業與職業是否對口在很多時候也不是那麼重要了。如果你不想荒廢之前的專業,銀行倒是個不錯的選擇。 3、這和參加不參加校園招聘會沒關系。校園招聘會只是給大家一個提供就業的機會。 4、你是勞務派遣公司的正式員工。但是如果你與輸出單位合同期滿後,並不在續訂,而原輸入單位覺得你不錯,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按照你的理解,就算是轉為正式員工了~ 5、如上述四點,第5點你應該能明白了。我覺得你的在這方面還存在很多的誤區,這對你未來就業很不利,你可以適當的看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合同工難道你所謂的正式工不用簽勞動合同
你是不是勞務派遣工呢(合同上單位負責人是勞務派遣單位)如果是的話《勞動合同法》原則上要求同工同酬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是在同一勞動崗位上從事同樣勞動強度的工作應當同工同酬

像你這種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人單位去的職工應當享受和用人單位所從事同樣工種同樣勞動強度的職工一樣的報酬

你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應由勞動派遣公司繳納當然了這錢一般是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

需要特別指出一點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以後將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區別有的只是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

全日制用工只有簽訂勞動合同時間長短的區別其它的應一視同仁所以你不用太擔心國家正在加大力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努力培養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1.勞務工是基於僱傭合同的,一般是短期的,勞務工確切的說就是臨時工,是單位或公司編制外的工作人員,有些公司或者單位人員編制有限定,但是工作又干不過來,有時候也會招收一些勞務來做非臨時性的工作。沒有住房、醫療等待遇,就是純粹幹活掙錢,工作期限較短,沒有退休概念。有的單位,勞務工做的好的可轉為合同工。 2、合同工自然就是和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並且享受保險和各種補貼,是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 3、勞務工與僱主之間的關系是由《合同法》所調整的;合同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由《勞動法》所調整的。 4、勞務工通常是不交「四金」的,即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金;合同工的待遇是由《勞動法》而強行規定的。 5、合同工分為企業合同制和全民合同制,企業合同制 就是你所在的企業倒閉了,你的職業也就到頭了,工作年限較長,享受退休工資。 勞務確切的說就是臨時工,是單位或公司編制外的工作人員,有些公司或者單位人員編制有限定,但是工作又干不過來,有時候也會招收一些勞務來做非臨時性的工作。做的好的轉為合同工。

合同工自然就是和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並且享受保險和各種補貼,是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
訂合同方式的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 生勞動關系; 勞務工工人與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 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 (二)承擔的風險事務不同 合同工合同工由於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用人以後所有各種難以預料的風險,即必須直接面對錄用員工的勞資福利糾紛,還要同時面對諸多政府部門,如勞動、人事、社保、公積金、檔案、戶籍管理部門等等; 勞務工勞務工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約束,只有上崗協議,因此用人單位對不稱職的員工可以隨時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員上崗,這樣給員工產生一種競爭上崗的壓力。勞動用工、退工、工資發放等大量事務性操作協調問題統一由中心處理,節約用人單位管理者的時間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使其圍繞企業發展的目標專注於人員的選擇、激勵與考核等企業急需解決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附件(0 個)

⑥ 退休人員可以在作為非全日制員工或者全日制員工上崗嗎

退休人員可以被企業退休返聘,可以作為全日制員工的,需要和公司簽訂退休返聘協議,不過因為已經是退休了,社保和公積金就不交了。

⑦ 非全日制用工和退休返聘用工單位在責任義務上有什麼區別

摘要 .您好,我是江青咨詢老師,很榮幸為您解答問題,您的問題這邊已經看到了哦,

⑧ 退休返聘、非全日制、大學生、臨時用工單位統籌的社保用交嗎

退休返聘是不需要交社保的,非全日制沒退休的和大學生,都是要交社保的,臨時用工是短期的,一個工程或一個項目就完成了,可視具體情況而定。

⑨ 聘用退休後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員還需要單獨買工商險嗎

看個人。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版安置老弱病殘幹部權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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