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破產單位已退休職工醫保如何解決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相關通知精神,失業人員從辦理領版取失業保險權金手續之月起(失業待遇領取標准、期限根據個人工作年限計發),按規定參加其失業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醫療保險,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失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失業人員身份單獨識別,不設等待期,暫不補繳以往欠費。自繳納職工醫保費,生育保險費的當月起,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待遇。
(1)企業破產醫保退休查費是找清算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的家屬醫療費用未納入統籌不予報銷)。
門診醫療費包干到人,隨工資發放,自行調節控制使用,其標準是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10元,退休,退職職工每人每月7元。
Ⅱ 退休職工企業破產醫保怎麼繳費
企業破產前退休的人員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參照企業依法關閉破產後退休或距內離退容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辦法執行,即單位或個人先按1.26萬元的標准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再從2004年1月起按本市失業人員繳費基數、以5.5%或9%的比例補繳醫療保險費至參保月份,其餘部分由當地財政補助、醫療保險基金調劑解決。
足額補齊醫療保險費後,2000年12月以前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可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到達退休年齡後,累計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仍按相關規定執行,即男滿25年、女滿20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的,從次月起不再繳費,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設立個人醫療賬戶。
Ⅲ 破產企業職工破產前的醫療費,破產清算時不給解決,我們找清算組領導要求解決醫葯費問題,他讓我們先把葯
這還真不是法律的漏洞.按照破產法規定:原企業帳上沒有的不給解決. 當時你們的葯費單據沒有在企業掛帳,而是當時廠領導讓你們自己保存著,是非常錯誤的處理方法.不管有錢沒錢,應該先把帳報了,沒錢可以當時不領. 你們還是找當時的廠領導,要他出面協商解決。 解決不了,就只有訴諸法律了。可以起訴以前的廠領導,連帶起訴清算組。
Ⅳ 破產企業退休職工醫療保險
沒有辦法的
破產企業職工的醫保屬於政策性的納入(
企業破產
了),所以沒有
個人賬戶
,只享受住院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