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沒到退休年齡死亡的職工家屬有沒有每月撫恤金
職工社保的參保人無論退休前後去世,都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同時其個人賬戶余額由繼承人全額繼承。
其中撫恤金是一次性發放,並不是按月發放。
『貳』 山東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喪葬費和撫恤金有多少錢還有什麼待遇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逝世,普通有兩項待遇肯定能夠領取,另外還有兩項待遇可能能夠領取。
供養親屬生活艱難補助,主要是針對以退休人員養老金為主要生活收入來源的,沒有勞動才能的直系親屬發放的有關待遇。有關待遇規范還是劃地域依據2018年最新的規范為430元、480元和530元。
以上四項待遇就是山東省退休人員逝世以後家眷,可能領取的有關待遇,希望能協助大家。
『叄』 職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齡非因工死亡,可以領撫恤金和喪葬費嗎
根據《關於武漢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死亡有關待遇的操作辦法》對死亡待遇有了明確的規定。一、關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權益的計算辦法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包括參保單位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退職人員,在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余額應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二、關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費的計算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費標准為3個月的武漢市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三、關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撫恤金標準的計算辦法(一)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撫恤金標准為10個月的武漢市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撫恤金標准:武漢市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10/180*繳費年限(月)。四、關於靈活就業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計算辦法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按上述辦法計發的死亡待遇與原辦法進行對比,按照就高的原則發放。原辦法是指按照鄂勞社文〔2003〕189號文件規定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在職死亡待遇。該辦法從2011年7月1日起執行。若您為單位職工,應由單位申報喪葬待遇。
『肆』 請問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支付標準是什麼?為了更好的回答你的問題,我特意搜索了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關於死亡待遇的相關政策文件。畢竟這是一個政策性很強的問題,不能憑自己的主觀判斷隨意回答。這是回答任何問題最基本的標准。
『伍』 未退休職工死後國家有什麼補償
死亡後可以來領喪葬費和撫恤源金。
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陸』 未退休職工死亡傷葬費和撫恤金是怎樣規定的
喪葬費好像是六個月的在職工資,至於撫恤金咱不知道,反正是最多不超過兩年的社會保險費用!我的淘寶店叫樹之屋zippo攤,有空去看看1
『柒』 關於山東省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標准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總工會關於調整國有企業因工與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
魯勞發[1993]343號
1993-10-29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總工會
各市、地勞動局、財政局、總工會(工會辦事處),省直各企業主管部門:
近年來,各地反映物價上漲幅度較大,企業因工與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明顯偏低,已不能保證其基本生活,鑒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同類人員今年已作了調整,企業職工反響較大。經研究,決定對國有企業因工與非因工死亡職工(含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待遇作如下調整:
一、職工死亡後,有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費。其標准為:
(一)職工因工死亡的,發給2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撫恤金。
(二)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救濟費。其中按《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一次性救濟費高於上述標準的,可按原規定執行。
二、職工因工與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養直系親屬的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按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時期,分別調整為:
(一)紅軍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其供養直系親屬系非農業戶口的,每人每月分別為75元、73元、70元;系農業戶口的,每人每月分別為60元、58元、55元。
(二)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其供養直系親屬系非農業戶口的、每人每月為65元,系農業戶口的,每人每月為50元。
三、按本通知第二條規定領取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供養直系親屬,凡是孤獨一人者,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月增發10元。
四、上述費用,已納入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沒有納入社會統籌的,企業從管理費用中列支。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六、非國有企業,凡是執行《勞動保險條例》的,均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總工會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捌』 企業未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標准
您好,具體需要了解死亡的原因,如系工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當地的規定予以補償;如非工亡,具體的補償標准及補償事項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進行。如有疑問,可聯系http://tieba..com/f?kw=%C2%C9%CA%A6&fr=index詢問。
因公死亡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玖』 未退休職工死亡火葬有撫恤金嗎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拾』 請問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對此你怎麼看
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有關的社保待遇,都由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比如喪葬補助金、撫恤金,有的地區還發放供養親屬生活補助等。《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對特殊人群還適當提高了補助標准。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遺屬補助標准,在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職工遺屬為孤寡一個者,在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兼有以上兩項情況的,在補助基礎上提高30%
領取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需要資格審查。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資格條件要遵從民政部優字19號文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