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退休從報到批准得多長時間
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一般資料齊全,當月呈報,當月批准,在次月上旬前即可確定待遇並錄入資料庫,在規定的時間開始支付基本養老金。
以下提供杭州市的規定,供參考: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齡退休》
一、市社保局審批退休的范圍
1、市屬企業參保職工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人員;
2、部、省屬企業參加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參保職工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人員;
3、市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參保職工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人員;
二、退休審批的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上述人員,必須符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滿規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兩個條件,方可辦理正常退休手續。
三、辦理正常退休的審批程序
符合辦理正常退休手續的人員,由單位填報《固定職工連續工齡視作繳費年限審批表》和《職工退休(退職)和基本養老金審批核定表》,經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後,報市社保局審批。
四、辦理正常退休手續需攜帶的材料
1、職工本人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身份證復印件;
4、企事業單位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5、辦理政策性補繳需延遲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人員,需提供《延期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協議書》。
五、報批時間
退休人員的審批材料在到齡之月填報,經審核蓋章後,於次月3日前報送大廳養老待遇業務窗口。
六、其他有關規定
1、區屬企業退休人員的審批由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
2、部屬、省屬、市屬企業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種、因工緻殘、企業破產提前退休、病退、管理崗位女職工五十周歲以上要求變更崗位提前退休等)、退職的審批仍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辦理。
3、失業人員和個體參保人員的退休審批,本市戶籍人員到戶口所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外地戶籍人員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辦理。
(1)杭州退休幹部職工大學報名時間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條件:
1、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准核定養老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領取離崗時的基本工資,檔案工資享受在職人員的增資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齡,一並計算工齡,計發退休費,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醫療保險享受原單位待遇,住房公積金以離崗時的標准工資為基數進行交納。
3、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是指員工在沒有達到國家或企業規定的年齡或服務期限時就退休的行為。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相關規定,歡迎閱讀!
目前網上很多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都在疑問,如何才能提前退休,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呢?其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Ⅱ 杭州退休幹部大學在哪
分類:杭州市 | 瀏覽7次
Ⅲ 我52歲到明年4月份剛好養老保險滿15年,可以拿退休工資嗎我是杭州戶口
企業職工,女性退休50周歲,男性退休60周歲。事業單位職工,女性退休根據崗位不同,有50周歲和55周歲。男性退休60周歲。你自己對照一下吧。
Ⅳ 杭州市機關事業單位2020年四月份退休的正常處級幹部能領取多少退休金
杭州市機關事業單位2020年4月份退休的正常褲子幹部能去多少次酒精?杭州市機會事業單位,2020年4月份退休的正常處級幹部能領到五到8000元退休金。
Ⅳ 杭州市老年大學和杭州市上城區老年大學的報名時間分別是什麼時候
民政:浙江省老年大學一覽表
浙江省老年大學一覽表
2005-7-27 15: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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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名
地 址
郵 編
浙江老年大學
杭州市長生路13號
310006
杭州市老年大學
杭州市慶春路50號
310003
杭州地區老年大學
上城區老年大學
杭州市上城區後市街111-113-1-4號
310002
西湖區老年大學
杭州市西湖區委老幹部局轉
310007
浙江老年大學浙工大分校
杭州市朝暉六區
310014
杭州老年大學——軍干休所分校
杭州市沈塘橋大塘巷62號
310005
杭州市老年大學杭師院分校
杭州市文一路96號
310012
杭州老年大學錢啤分校
蕭山錢江啤酒(集團)公司
3l1216
杭州老年大學空軍干休所
分校
杭州市機場路
310004
浙大勁松老年學院
杭州玉古路浙大離退休部
310027
浙江農業大學老年學院
杭州市慶春門外華家池
310029
杭州市退休幹部大學
杭州市下城區林司後石匠弄23號
310003
杭州市企業退休職工大學
杭州市清呤巷2號
310003
浙江老年大學鐵路分校
杭州城站路58號杭州鐵路分局
310009
能幫的不多,你打電話問問去。
Ⅵ 浙江杭州地區交社保掛靠營業執照上交社保退休是50周歲還是55周歲
你的社保關系現掛靠在某單位,你無論生活在哪個地區,都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標准退休,(企事業單位男:60歲,企業單位女:50歲,事業單位女:55歲)
Ⅶ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社保局共設2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辦機關文電文秘、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提案議案、宣傳、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局系統新聞宣傳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承擔牽頭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工作;承擔牽頭辦理其他部門法規性文件徵求意見工作;組織協調專家咨詢事宜;承擔國內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動態的收集、綜合和研究工作。
(四)規劃財務與計劃處。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工資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和宏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下達全市機關和市屬事業單位的人員計劃,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承擔審核市直納入統發工資范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工作;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統計、分析工作,定期發布統計資料和發展預測報告;制定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規范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分析預警工作,擬訂應對措施;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和監督舉報系統,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案件;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征繳、管理、調劑、運營、支付和保值增值等進行監督;綜合協調各項社會保險政策制度;承擔局內部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承擔局屬單位的財務指導和監督工作;承擔局系統部門財務預決算匯總審核、部門預算調整等工作;牽頭擬訂中央、省、市財政下達的各項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五)公務員管理處。
承擔全市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制度;承擔行政機關實施公務員法的方案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職位分類、考試、錄用、考核、職務升降、任免、非領導職數設置、競爭上崗、交流、迴避、紀律、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等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本級機關公務員的調任、轉任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表彰的獎勵人選;依法對公務員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公務員申訴、控告等工作;承辦公務員獎勵審核推薦和表彰事宜;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項;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有關工作,審核報批政府直屬(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根據國家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培訓教育處。
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制定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政策規定;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制定市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計劃並指導實施;承擔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工作;制定轉業軍官上崗前的培訓計劃;承擔對市、區(縣、市)公務員培訓的指導監督工作;組織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對市、區(縣、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七)就業創業指導處。
完善全市就業創業長效機制和相關政策,保持就業形勢穩定;依法對促進就業創業實施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承擔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管理服務工作,推進大學生創業實訓;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來務工人員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統籌協調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受委託承擔「外國人和台港澳人員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就業許可」的審核;牽頭擬訂全市失業保險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基本政策、改革方案、發展規劃;負責擬訂全市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和管理政策。承擔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才開發和市場處。
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人才工作宏觀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編制發布重大人才開發目錄;組織實施全市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項目;參與對區、縣(市)和市級有關部門人才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中介機構培育發展政策;承擔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牽頭制定人才引進政策;承擔人才引進調配工作;承擔人才居住證的審核認定工作;承辦市本級和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濱江區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進杭人員的調配工作;組織開展區域人才資源的開發交流與合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口支援地區幹部選派工作。
(九)軍官轉業安置處(掛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措施和辦法,編制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軍轉幹部接收安置以及有關經費的劃撥與管理工作;承擔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遷)配偶的安置協調和子女落戶等工作;擬訂全市軍轉幹部教育培訓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及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發放、調整、培訓、就業指導、參加醫療保險等管理服務工作。
(十)職業能力建設處。
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和職業技能競賽;擬訂全市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職業鑒定機構、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和管理工作以及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機構的管理工作;實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承擔職業資格證書的核發工作;擬訂職業技能鑒定政策和實施辦法,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綜合管理全市技工院校,擬訂技工院校招生政策和年度指導性招生計劃,承擔全市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審核工作;承擔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貫徹落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政策、規定;承擔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承擔全市高級專家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學術技術帶頭人等人才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國家、省、市有突出貢獻專家的推薦、選拔、管理等工作;承擔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回國來杭定居專家、留學回國人員的綜合管理協調及經費資助工作;組織留學回國人員申報國家、省人才引進計劃和創業項目資助;參與海外引才平台建設管理和有關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市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工作。
(十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政策;承擔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工作;承擔推行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競聘上崗、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規定並指導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的審核、備案以及指導筆試面試、辦理相關手續等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和崗位聘任的認定工作;參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統計工作。
(十三)勞動關系處。
構建形成規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擬訂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勞動關系協調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制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並組織實施;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政策;指導、協調監察機構加強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合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內部分配製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和勞動標准制定等工作;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准、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承擔特殊用工、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市級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加強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承擔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工資福利與離退休處。
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承擔統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工作;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休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公務員與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調查比較制度和政策;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日常管理和審批工作;承擔市直單位工資統發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提前退休的有關審核審批工作;參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參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各區、縣(市)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工作;指導杭州退休幹部大學開展工作。承擔市退休幹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養老保險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養老保險(障)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擬訂全市養老保險(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基本政策、改革方案、發展規劃等,推進城鄉統籌;指導、協調監察機構對國家、省、市養老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市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和管理政策的擬訂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政策、企業年金的政策和規則;指導全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工作。承擔市社會保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醫療生育保險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監察機構對國家、省、市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辦法;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檢查;擬訂醫療困難救助管理辦法;擬訂本市公務員醫療補助以及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和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子女統籌醫療管理辦法;指導全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承擔市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工傷保險處。
擬訂全市工傷保險規劃、政策和標准以及全市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擬訂全市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和職業康復政策;按工傷認定管轄規定,承擔規定管轄的用人單位的工傷認定工作,並對區、縣(市)工傷認定工作進行指導;指導全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以及因病、非因工緻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鑒定工作;擬訂全市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工傷保險費的征繳和工傷基金的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企業退休人員管理處(掛基層工作處牌子)。
承擔擬訂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有關政策工作;承擔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在省社保中心參加養老保險的省、部屬企業退休人員移交杭州市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後的有關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工作平台建設工作,推進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站、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室建設,並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杭州市退休職工大學開展工作。承擔市企業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信訪處。
承擔群眾來訪的日常接待工作;受理、交辦、督辦信訪人員提出的信訪事項;承擔承辦、轉辦上級有關部門、相關領導批轉的有關信訪及信息反饋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及本系統各處(室)、單位及時處理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信訪工作;牽頭有關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的現場協調、應急管理、維護穩定等工作。
(二十)調解仲裁管理處。
擬訂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及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員的資格培訓、考核、認定工作;承擔全市人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的監督檢查、業務指導以及鄉鎮勞動關系協調委員會的指導工作;參與人事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工作。
(二十一)行政審批服務處。
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序、業務流程、審核標准和規則;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行政許可及非許可審批事項、辦事項目的統一受理和反饋工作;辦理行政服務即辦事項;綜合協調局有關處室和局屬事業單位規范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指導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局行政服務窗口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Ⅷ 辦理退休需要提前多少時間啊
辦退休需提前一個月的時間,一般是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當月辦理,下月開始就發放養老金。
一、《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二、1978年以來,原國家勞動總局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要求,負責全國提前退休工種的審批工作。提前退休工種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勞動部審批。勞動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各有關部門已審批的提前退休工種進行清理和調整。
三、根據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規定,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
1978年以來,原國家勞動總局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要求,負責全國提前退休工種的審批工作。1985年,原勞動人事部發出《關於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勞人護[1985]6號),把提前退休工種改由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送勞動人事部備案。
1993年,原勞動部下發《關於加強提前退休工種審批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3]120號),規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停止審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種。提前退休工種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勞動部審批。勞動部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各有關部門已審批的提前退休工種進行清理和調整。
1999年,勞動保障部發出《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
該《通知》還規定,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需要進行清理和調整。新的特殊工種名錄由勞動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清理審定後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暫按原特殊工種名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