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東省最新退休企業職工死亡撫恤金標准
根據山東省勞動廳、財政廳、總工會《關於調整國有企業因工與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魯勞發[1993]343號)精神: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救濟費。
其中按《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一次性救濟費高於上述標準的,可按原規定執行。根據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調整職工喪葬補助費標準的通知》(魯勞社[2003]53號)規定:企業職工逝世後,不分職務級別,喪葬補助費的標准調整為每人1000元,包干試用。
(1)退休人員公告死亡後擴展閱讀
依據《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傷殘人員從被批准殘疾等級評定後的第二個月起,由發給其傷殘證件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規定予以撫恤。傷殘人員撫恤關系轉移的,其當年的撫恤金由部隊或者遷出地的民政部門負責發給,從第二年起由遷入地民政部門按當地標准發給。
第二十三條
在國內異地(指非發放撫恤金所在地)居住的傷殘人員或者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定居或者出國定居的中國國籍傷殘人員,經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傷殘撫恤金可以委託他人代領,也可以委託民政部門郵寄給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機構賬戶,所需費用由本人負擔。
第二十四條
在國內異地居住的傷殘人員,每年應當向負責支付其傷殘撫恤金的民政部門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當年未提交證明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經過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屬提交證明;經過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屬後60日內,傷殘人員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證明的,從第二年起停發傷殘撫恤金。
Ⅱ 關於國企退休工人死亡後政策
企業退休和離退休職工死亡後待遇
一、正常到齡退休
1、條件。(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管理崗位年滿55周歲。(2)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工工作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
2、提交材料。(1)檔案證明(2)戶籍證明(3)二代身份證(4)養老保險手冊(養老金交到到齡之月、列印個人賬戶)(5)職工人事檔案
3、審批執行。縣級經辦機構呈報退休經市社保處審批核準的,填寫新批退休人員花名冊,並於次月起執行退休費,同時給退休職工頒發退休證,養老金領取資格證。
二、特殊工種退休
1、條件:(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2)在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崗位工種工作累計滿10年。在井下和高溫工種崗位工作滿9年。有毒有害身體健康工種崗位工作滿8年。(3)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4)特殊工種的范圍,嚴格按照本行業經勞動部門認可特殊工種名錄執行,檔案記載真實明確。
2、提交材料:(1)本人書面申請(2)公示證明(企業公示10天)(3)檔案證明(4)戶籍證明(5)二代身份證 (6)養老手冊(養老保險費交到申報之月,並列印個人賬戶)(7)職工檔案
3、審批執行。年初單位填報當年度到齡特殊工種人員花名冊,報市社保處備案。由單位於每季度末15日前提交符合特殊工種條件職工的有關材料,縣級經辦機構呈報退休經市社保處審批核準的,填寫新批退休人員花名冊,並於次月起執行退休費,同時給退休職工頒發退休證,養老金領取資格證。
三、病退、退職
1、條件:病退:(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2)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3)經縣以上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退職:(1)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5周歲;(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3)經縣以上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提交材料:(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2)職工病歷(3)公示證明(4)本人申請(5)檔案證明(6)戶籍證明(7)二代身份證原件(8)養老保險手冊(養老金交到申報之月並列印個人賬戶)(9)職工人事檔案
3、審批執行。(1)申報:職工患大病由企業勞資人員(或親屬)在患者第一次住院治療結束後,持患者住院病歷、檔案證明、本人申請到勞動保險處福利科申報。(2)鑒定:組織縣以上醫療機構專家,對申報病退、退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符合條件的,出具由兩名以上醫療專家簽字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3)公示: 將符合病退、退職條件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4)執行:縣級經辦機構呈報退休經市社保處審批核準的,填寫新批退休人員花名冊,並於次月起執行退休費,同時給退休職工頒發退休證,養老金領取資格證。
四、涉軍人員退休
1、條件:(1)軍轉干、志願兵、對越參戰、破產企業失業軍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義務兵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2)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3)自主擇業的復員幹部,達到法定(正常到齡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擴面參加社會保險軍隊退役人員達到法定(正常到齡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2、提交材料:(1)本人申請(2)檔案證明(3)戶籍證明(4)二代身份證(5)養老手冊(養老金交到申報之月,列印個人賬戶)(6)職工檔案 (7)縣以上醫院診斷證明(8)失業手續(2004年底前失業證)、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3、審批執行。根據市社保處審批結果,填寫新批退休人員花名冊,並於次月起執行退休費,同時給退休職工頒發退休證,養老金領取資格證。
五、企業離退休職工死亡後待遇及遺屬認定:
1、條件:(1)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企業職工。(2)無固定生活來源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滿50周歲,子女不滿16周歲,子女在中學上學可延長到18周歲)。
2、提交材料:(1)死亡退休職工檔案(2)死亡證明(3)遺屬戶口本、身份證、戶籍證明(4)遺屬照片6張(5)供養直系親屬定期生活補助登記表
4、審查:(1)查閱職工檔案,確認死亡職工離(退)休時間,確認直系親屬姓名,生活來源等。(2)以上內容職工檔案記載不完善的,由職工所在單位、遺屬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供的由兩名負責人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5、執行:符合供養直系親屬條件的,填寫《供養直系親屬定期遺屬補助花名冊》,執行有關待遇。不符合條件的遺屬說明原因,退回有關材料。
Ⅲ 退休人員後死亡後退休金如何規定
摘要 您好!我是職場達人捏沙成石!二十多年職場工作經驗,很高興為您解答!
Ⅳ 關於退休人員死亡後的待遇
有40個月扶血金
Ⅳ 退休人員死亡後工資
納入社會化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喪葬費撫恤費等是統一打入卡中的,其退休工資應該斷掉了,沒聽說過有什麼補貼的。
退休人員的工資認證等都是在居委會,你可以到居委會勞動保障櫃台上去咨詢。
Ⅵ 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有哪些補償
Ⅶ 退休人員死亡後應該領取些什麼
退休人員死亡後應該領些什麼?退休人員死亡後補發幾個月的工資和喪葬費有沒有了?
Ⅷ 退休後死亡如何領取喪葬金
退休人員死亡後其遺屬領取喪葬金的手續如下:
1、遺屬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2、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
3、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按月發放生活救濟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Ⅸ 退休人員死亡後社保怎麼辦
退休之後去世的,個人社保里關於養老金的部分可以繼承。但是繼承的只有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單位交的統籌部分是不可以繼承的。同時還會發放喪葬費、撫恤金,由親屬進行領取。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