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多少年工齡可以退休
公務員除外,不可以僅憑工齡退休。
憑工齡退休,僅限於國務院提前退休,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工作年限滿30年的,經本人自願申請,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其他人員,不可以僅憑工齡退休,退休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滿15年。
(1)如果職工中途接上工齡能不能退休擴展閱讀:
當前,我國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是:
1、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特殊工種,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公務員法》
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㈡ 下崗職工在另一個單位上班退休時工齡能算在一起嗎
下崗後在另外一個單位上班,工齡和社保都可以累計計算的。
㈢ 企業職工買斷工齡後能否到退休年齡能正常退休
只要正常繳納養老保險,達到15年及以上,符合退休規定,無論是否買斷過的工人均可辦理退休。
㈣ 如果一個職工符合了退休條件卻不肯退休,單位該怎麼辦能不能直接不再發放工資法律依據是什麼啊
按照相關規定,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自然就辦理退休手續,也是法定的,職工不退休,超出的工齡不能計算工齡,所繳納的養老保險也不能計算,單位也不會給升級調整工資。
㈤ 企業員工50退休了,但還在單位上班,請問工齡工資能接上嗎
你都已經退休了,就不存在工齡工資了,工齡的是在你退休前從工作到你退休那年的工齡,你退休了養老保險什麼的單位都不給你交了,你就不能享受到這樣的待遇了,你可以和老闆協商,每年給你點補助。
㈥ 以前被單位開出,現在退休了工齡能接上不
按規定,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
開除後參加養老保險的,按新參保人員對待。屬於在當地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後受開除處分並已建立個人賬戶的職工,在建立個人賬戶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滿15年並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㈦ 退休人員如何接工齡
已經退休,怕是不能更改,不清楚你退休前為什麼不去接續工齡,退休了才想起來,為時過晚,不清楚你當時為什麼沒接續上,按照規定,你的檔案調轉,是可以接續工齡的,怎麼會接續不上呢
㈧ 中途辭職一年又去上班,以前的工齡算不算
是一家公司嗎?如果說是同一家公司的話,主要牽扯的其實就是一個社保問題,之前交了多少年社保,後面還會累加的
㈨ 續接單位工齡交社保的人員退休年齡是多少
原則規定,在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人員女達到55周歲、男達到60周歲後,不得繼續以職工身份參保,用人單位應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當月及時為其辦理停保。政策規定,只有經市以上組織、人社部門批准延期退休的,單位方可為其辦理超齡繼續參保繳費手續。經批准延期退休且向地稅部門辦理繼續參保申報的人員外,地稅部門對仍以職工身份參保的超齡人員,將強制辦理自動停保手續,並通過郵件告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及時提醒超齡參保人員領取退休金待遇。職工已經到達退休年齡,必須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如果繼續上班,超出的時間不計算工齡,多繳納的養老保險也不能計算,辦理退休,領取退休費之後,單位如果繼續留用,可以簽訂協議,但是不能再繳納社會保險,一切待遇,按照協議執行。具體情況可資咨詢你戶口所在地區縣的社保局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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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職工被判刑之前的工齡能否算作退休工齡
根據內務部《關抄於工作人員曾襲受過開除、勞動教養、刑事處分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第一條「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和參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資為生活來源的勞動時間。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已經失去意義。
計算原則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