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聘用幹部,女同志,現在50歲,退休的問題。
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達到專屬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如達到55周歲之前符合在工人崗位連續滿5年這一條件時,也可根據本人申請,按其滿5年時的實際年齡辦理退休。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企業內部退養的女職工,在辦理退休時,內退期間原則上按內退時的崗位認定。根據本人申請,內退期間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原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費繳費年限)已滿10年的女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並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辦理退休時,如符合本通知上述有關規定的,可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其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期間,根據本人申請,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㈡ 企業改制後的女幹部被另一國企聘用,年滿50歲能否辦理退休有相關文件規定嗎
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規定,女性的退休年齡是:
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滿十年就可以退休。
㈢ 企業女幹部退休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高分懸賞!!!
Tout prisonnier que j'étais, je ne pouvais, rant les premiers jours, m'empê d'admirer mes ennemis. Le Muscogulge, et surtout son allié, le Siminole, respire la gaieté, l'amour, le contentement. Sa démarche est légère, son abord ouvert et serein. Il parle beaucoup et avec volubilité ; son langage est harmonieux et facile. L'âge même ne peut ravir aux Sachems cette simplicité joyeuse : comme les vieux oiseaux de nos bois, ils mêlent encore leurs vieilles chansons aux airs nouveaux de leur jeune postérité.
㈣ 企業女幹部退休年齡
關鍵是你的媽媽是不是想退休,因為現在有部分工資拿的就有可能不想退休了。畢竟五年的養老金根據GDP的增長而增長的。法規是不能變得,但是現在企業內部幹部編制和員工編制已經淡化,要想轉到工人編制的,還不是領導一句話的是,甚至人力資源一句話的事。畢竟你媽媽已經內退已經久遠了,企業也不可能缺少她,她要求退休的領導往社保里推,怎麼想也是企業合算。
問問周圍退休人員的工資吧,和你媽媽現在領的工資懸殊有多大?然後算一算是等五年合算還是立即退合算的結論就出來了!
㈤ 企業聘用女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大
企業女幹部55歲退休
㈥ 企業女職工檔案資料為聘用制幹部退休年齡如何確定
如果你作為聘用制幹部一直到退休前仍在企業的管理崗位工作,那就應該與你所在企業正式的女幹部一樣,在55周歲退休。如果你在50周歲前,已不在企業的管理崗位工作,那就可在50周歲辦理退休。也就是說:在什麼崗位,就享受什麼待遇。
㈦ 民營企業的女職工是幹部編制退休年齡是多少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是用人單位除勞動者存在嚴重過錯外常見的裁減人員的法定情形。
(7)企業聘用制女幹部退休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㈧ 企業政制後的女幹部被另一國企聘用,年滿50歲能否辦理退休有相關文件規定嗎
女幹部被另一國企聘用年滿50周歲,一般不能辦理退休,因為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周歲,工人退休年齡是50周歲。
㈨ 企業女職工檔案資料為聘用制幹部退休年齡如何確定 並提供相關文件依據
第二十三條 聘用制幹部受聘十年(本規定頒布之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計算)並在聘用崗位上退休、退職的,原則上可執行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按《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辦理退休、退職手續;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辦理退休、退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