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黑龍江省企業2019年9月退休37年工齡養老金40000能開多少錢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回加工作的,還有過渡答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貳』 請問黑龍江省的退休新政策是怎麼回事
還沒有公布,注意當地媒體公布退休金調整方案。
『叄』 企業職工退休年齡規定
2015年退休年齡的最新政策是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2015年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2015年退休年齡女幹部年滿55周歲。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2015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2015年退休年齡的最新政策是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2015年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015年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肆』 黑龍江省企業職工退休時領取獨生子女補償金的規定
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 (文件附參考資料內)
第四十三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國家機關和未實行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職工,按規定年齡退休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加發退休費標准5%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職工,在本《條例》實施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退休時按本人工資總額的3%分別增加養老金(或退休費);在本《條例》實施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分別由所在單位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
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民夫妻,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生活上的照顧。
第四十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夫妻雙方為城鎮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50%;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為城鎮無工作單位、無經濟收入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夫妻雙方均無經濟收入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承擔;
(四)個體工商業者,由當地個體勞動者協會承擔;
(五)離開原工作單位但沒有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的由原單位承擔;
(六)農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伍』 2019年黑龍江省企業社保退休職工什麼時候漲工資
標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國務院頒布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2015年要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到2020年,則要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是建立工資正常機制,現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同時,已經開始著手推進對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改革。預計在明後兩年,人社部將制定並出台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人社部方面對外的解釋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實施,並不意味著就已經開始給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現在事業單位漲工資已經有了法規保障,只是漲工資的時間要等到更具體的政策出台之後。
改革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優化工資結構。這也表明,人社部開始醞釀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此外,人社部2014年在評價人才方面,全面實施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際上也是推進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前奏。
未來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將主要針對分類改革中留下來的事業單位人員。目前,中編辦已經對外公開,現在全國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為3153萬。
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後,所有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將都有望享受漲工資的好處,其外,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面,也會妥善處理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未來事業單位改革中,將逐步縮小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解決編外人員面臨的多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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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企業職工的退休條件是什麼
繳費交滿年限,到了退休年齡
『柒』 黑龍江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政策
哈爾濱日報訊(記者 劉旭)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其他參保人員(「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從2013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在國家政策范圍內,結合我省實際提高調整幅度,同時在普惠原則的基礎上,按國家規定兼顧各個困難群體的實際情況。調整辦法為: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每月增加142元;2012年12月31日前退職及其他參保人員,每月增加11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2.5元,其他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其中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繳費超過15年的,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再增加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再增加4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國前老工人),在普調基礎上,每月再增加30元。經普遍調整和符合70周歲以上人員、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後,正高職和副高職基本養老金分別以每月4615元和3530元為上限,低於上述標準的,正高最高每月再調整450元,副高最高每月再調整350元。
以上三項中符合兩個及兩個以上特殊調整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標准最高的特殊調整政策。
在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以及其他人員,在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的基礎上每月再增加25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其他參保人員,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以上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其他參保人員,每月再增加80元。
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編輯:李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