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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休職工醫療保險規定

發布時間:2021-12-26 15:37:21

㈠ 南昌市一般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南昌市一般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根據醫療機構級別不同,報銷比例不同,其中一級醫療機構為98%;二級醫療機構為95%;三級醫療機構為90%,其起付標准也是從一級到三級分別為300元、500元、700元。

根據《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一執行《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目錄》。

其中:《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目錄中甲類葯品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並按規定支付,乙類葯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0%。《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目錄》目錄中甲類項目全部納入職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並按規定支付,乙類項目個人先行自付8%,丙類項目個人先行自付10%。積極推進將醫院院內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另行制定。

(1)南昌市退休職工醫療保險規定擴展閱讀:

《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為職工申報首次參保且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已參保的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費的,從次月1日起暫停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欠繳醫療保險費3個月以內(含3個月)足額補繳所欠醫療保險費的,欠繳費期間可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欠繳醫療保險費3個月以上足額補繳所欠醫療保險費的,自補繳的費用到賬次日起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欠繳費期間不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㈡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政策

一.參保單位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個人帳戶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建立和管理的機關、事業、市屬企業單位按在職職工和退休(職)人員之和以市本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按月申報、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個人帳戶暫由用人單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單位參保人數以市本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5%按月申報。繳納統籌基金部分。
二.退休(職)人員是否需要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按我市《暫行規定》,退休(職)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參加並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有何規定?
2001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職工,在退休時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作年限)男不低於25周年,女不低於20周年可繼續參加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滿的應予補足。補繳費用以補足時的繳費標准為基數,屬用人單位應繳未繳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補繳,其餘由職工個人負責補繳。
四.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怎樣組成?
退休人員:1.75周歲(含)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級職工平均工資的4.5%劃入;75周歲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級職工平均工資的5%劃入。2.存儲額利息。
五.個人帳戶的使用范圍是哪些?
個人帳戶主要用於參保人員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醫療費、購葯費、住院和規定病種醫療費中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個人自費部分除外),年度通用,年末如有餘額,可結轉下一年繼續使用。
六.哪些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1.不按規定就醫和購葯或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非定點葯店就醫和購葯的。
2.因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打架斗毆、吸毒、酗酒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3.出國、出境期間的醫療費用。
4.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大面積食物中毒及他人賠付責任應予支付的。
5.納入工傷、女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的職工工傷和工傷舊病復發以及女工生育、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七.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
我市現行政策的起付標准為1200元,結算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為960元,第三次以後各次住院均為720元。
八.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我市的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0元,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不在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解決。由補充醫療保險按比例支付。
九.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比例如何確定?
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我市在職職工、「雙繳雙保」、退職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
1200(不含)-10000元,一級醫院84%,二級醫院81%,三級醫院78%;
10000(不含)-20000元,一級醫院87%,二級醫院84%,三級醫院81%;
20000(不含)-30000元,一級醫院90%,二級醫院87%,三級醫院84%;
30000(不含)-40000元,一級醫院93%,二級醫院90%,三級醫院87%。
退休和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退職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職職工對應檔次上增加五個百分點;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個人負擔比例為退休人員的50%。
規定病種的門診醫療費用的結算以公歷上、下半年分別為二個結算時間段,認定起始時至上半年或下半年末不滿半年者,按一個結算時間段計算,起付標准為1200元。公歷年度內第二個結算時間段起付標准為96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按三級醫院同檔次比例支付。門診與住院治療的起付標准分別計算。規定病種專家鑒定費用由個人承擔。
十.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怎樣計算?
實例1:參保人員某人患病在市二級定點醫院住院,本次住院費用共12137元,其中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空調費等)37元,計算如下:
1.屬於支付范圍的醫療費;12137-37=12100元。
2.起付標准以下自負的醫療費:1200元。
3.起付標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個人自負部分:8800*(100%-81%)=1672元。
4.10000-20000元,個人自負部分:2100*(100%-84%)=336元。
5.某人本次住院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12137-37-1672-336=10092-1200=8892元。
6.某人本次住院由個人自負37元,自負3208元。
實例2:參保人員某某患病在市三級定點醫院住院,本次住院費用共35150元,其中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2150元,計算如下:
1.屬支付范圍的醫療費:35150-2150=33000元。
2.起付標准以下自負的醫療費:1200元。
3.起付標准以上10000以下,個人自負部分:8800*(100%-78%)=1936元。
4.10000-20000元,個人自負部分:10000*(100%-81%)=1900元。
5.20000-30000元,個人自負部分:10000*(100%-84%)=1600元。
6.30000-40000元,個人自負部分:3000*(100%-87%)=390元。
7.某某職工本次住院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35150-2150-1200-1936-1900-1600-390=25974元。
8.某某職工本次住院個人自費2150元,自負7026元。
十一.什麼是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是否必須參加職工補充醫療保險?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是指對參保因病醫治,在結算年度內住院(含規定病種門診)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限額後的經濟補助。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和延伸,必須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時參保。
十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費是如何組成及籌集的?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費按每人(含退休、退職)每月4元的標准籌集,其中政府資助每人每月2元,單位和參保個人每人每月各繳納1元所組成,按月籌集。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助條件是:
1.首次參保人員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及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滿一年的參保人員。
2.必須是參保人員在結算年度內住院(含規定病種門診治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范圍、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標准且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
十三.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是什麼?
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或規定病種門診費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補助85%,個人負擔15%。
十四.參保人員轉外地就醫有何規定?
參保人員因病情和醫治需要轉外地就醫必須先由定點醫院病區(科)主任提出意見,填報《嘉興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院就診申報表》,經醫院經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部門核准,簽署意見蓋章後報送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同意,由醫保經辦機構開具轉院介紹信,即可轉往外地定向醫院住院診治。急診、搶救病人可先住院,三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十五.參保人員可否在葯店購葯?
參保人員因病需要可持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外配處方並加蓋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專用章,可到定點葯店購葯。非處方葯可直接到定點葯店購買。
十六.參保人員就醫時應隨帶哪些卡、證?
參保人員患病就醫,賃醫保經辦機構發放的《職工醫療卡》、《基本醫療保險證》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自由選擇門診、住院就醫。
十七.異地安置的退休(職)人員如何看病和結報醫療費用?
異地安置的退休(職)人員不辦理本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就醫卡、證。其用人單位須將人員名單報市醫保經辦機構備案,經醫保經辦機構同意,填寫《嘉興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就醫申請表》後,可在居住地選擇3-4家鄉衛生院以上不同等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院。如有特殊原因,需臨時回工作地暫住,須辦理安置地停止就醫的手續,報醫保經辦機構審批同意後,在工作地發生住院醫療費用可賃個人與醫院的全額結算發票清單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報支,而不能安置地、原工作地兩處同時就醫。在安置地就醫所發生的治療費用,視同在本市治療,均按《暫行規定》待遇辦理,個人自負部分不作提高。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支,賃發票、病歷、處方、醫療費用清單,由參保單位定期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報支屬統籌基金應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十八.離休人員的醫療待遇怎樣?
離休人員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按原資金渠道解決,不足支付時由同級人民政府解決。

㈢ 南昌企業退休人員醫保金發放標准

1、應由當事人向退休前的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門等)向轄區社保部門申報補繳;
2、根據當地的補充醫保政策第6條的規定:
(1)大(病)醫保費原則上由用人單位(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收代繳)在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時一並繳納;
(2)靈活就業人員等由個人在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時一並繳納;
(3)允許關閉破產改制企業退休人員補繳大病醫保費,關閉破產改制企業退休人員個人可按照自願原則,以統籌地區當年大病醫保籌資標准,一次性補齊此前欠繳年份的大病醫保費後,享受當期大(病)醫保待遇;
3、當事人辦理補繳納手續時:應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勞動合同解除書、社保卡及繳費明細等證件及資料;
4、以上參考資料來源:《江西省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發〔2011〕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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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南昌職工醫保要交滿多少年

㈤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具體政策

退休職工醫保政策:
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的家屬醫療費用未納入統籌不予報銷)。
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要依法解決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絕非易事,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建議全國人大責成最高人民法院盡快出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維護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二、建議國務院責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盡快制定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意見,明確規定「職工退休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20年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後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建議國務院責成福建省政府撤銷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福建省省本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細則》關於下崗退休職工除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25年以外還要「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規定,糾正其錯誤做法,還下崗退休職工以公道。
我們下崗國有企業職工在崗時為國家作貢獻,下崗時為改革作奉獻,現在怎能叫我們退休後再作犧牲?!希望國家盡快把我們下崗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的「幸福指數」從理想變為現實!
退休養老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下設醫療管理辦公室。在機構成立前,暫由社會保險公司代行其職責;各鄉、鎮、場相應設立以黨委和政府、醫療單位和醫療保險機構「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險管理小組。負責醫療費管理,服務、監督、審批、協調工作,保障醫療保險費用的合理使用。

㈥ 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是怎麼規定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㈦ 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醫保繳費高低不同,年最高報銷額度不一樣。 居民醫保一年才120 職工醫保,每個月單位6%,個人2%,按2千的基本工資計算,一年至少要交1900多。

㈧ 江西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優惠政策是什麼

江西勞動和社會保來障局近日出台新自的針對市、區屬國有企業改制並軌人員的醫保優惠政策:2006年5月30日前參加醫療保險,經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社會保障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的市、區屬國有改制並軌企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不再繳滿15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退休人員醫療待遇。
政策規定,今年5月30日以後參加醫療保險的市、區屬國有改制並軌企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如果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需要以本市市區上年度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繳所差合計年限的醫療保險費,才能夠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待遇。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國有企業改制並軌人員,改制並軌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參保職工及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應當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個月內,按原參保模式辦理醫療保險接續手續;逾期未辦理的,按自動退保處理,不再享受改制並軌企業職工的相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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