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你要問社保局的人 他們有正確的數據 http://www.ycsbj.gov.cn/index.php
Ⅱ 請問市總工會能為退休工人說句話嗎
請問市總工會能為退休工人說句話嗎?市總工會都為工人在職工人說話的退休人員說話應該是社保局管的
Ⅲ 退休人員還保留工會會員資格嗎
退休人員來會保留工會會員資格源。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職工在職時已加入工會,並一直履行會員義務,加入工會的職工退休後是否還是工會會員,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職工退休後如果本人健康情況允許,仍然可以參加工會活動,仍然可以履行工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3)銀川市總工會退休人員擴展閱讀
工會會員資格福利
1、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2、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4、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工會章程
Ⅳ 總工會退休人員能參加工會活動享受工會福利嗎
問:離退休會員是否享受工會為在職會員提供的福利待遇? 答:《中國工會專章程》規屬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從理論上講,保留會籍者還具有會員資格,但已不同於在職在崗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會員。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一般不再參加工會的組織生活,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保留會籍者是否享有工會組織舉辦的有關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基層單位行政每月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撥交的工會經費基數,不包括離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因此,保留會籍者要求同在職會員一樣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現實的。為離退休會員舉辦的福利待遇,應當由離退休職工服務部門負責。如果是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舉辦的福利,是否包括離退休會員,由單位行政方決定。 以上摘抄自中工中國,謝謝
Ⅳ 退休人員是否享受工會會員的待遇
Ⅵ 退休人員如何繳納工會會費
你們那裡的工會真是一群法盲啊。
現在的工會法沒有關於繳納會費的詳細規專定。但是全國屬總工會對於退休人員的繳費有以下解釋:
全國總工會還規定,會員有特殊困難時,可由本人申請,小組討論,基層(或車間)工會批准,在一定時間內免交會費。當會員離休、退休、退職、參軍以及離職6個月以上去學習、療養時,應向基層工會辦理保留會籍手續。保留會籍的會員免交會費。
會員入會無需繳納入會費和實行低會費原則,是我國工會會費收繳制度的重要特點。
另外,還規定:
會員所得各種獎金、津貼、稿費收入以及按照勞動保險條例或其他法律法規所領取的各種補助費、救濟費、離休金、退休金、糧煤補貼、副食補貼、加班加點津貼、教齡津貼、護齡津貼等,均不交納會費。
退休金是不能夠計算工會會費的!!!!
下面的網址內容可以供你參考。如果和單位說不清,建議找上級工會組織說清楚。你奶奶應該被保留會籍,免交會費。
Ⅶ 單位退休人員除了社保,按照全國總工會的文件規定還有其他什麼待遇沒有
要根據原單位的意願來定,有些單位到了節假日有慰問退休員工表示一下心意,有些單位就不存在。所以退休人員一般為退休工資為主要來源。
Ⅷ 全國總工會關於退休人員享有哪些權利
很多都是地方性政策,建議咨詢參保社保局或12333社保服務熱線。
Ⅸ 退休職工算工會會員嗎
職工在職時已加入工會,並一直履行會員義務,退休後可保留會籍。
文件依據: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退休人員保留會籍實際只是保留了會員這個稱號,實際已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因為退休人員保留會籍期間是免交會費的,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也不含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或養老金,所以,保留會籍者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