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1年前退休人員還給第十三個月的工資嗎
退休人員都是沒有退休,退休的第13個月工資的,你是什麼職業?什麼單位呢?怎麼還會有這么好的待遇?退休人員只是按月發給12個月的工資,發給第三個13個月工資的,主人要是只一些比較好的工作單位,比如說公園擁有公務員,教師什麼的,公務員教室什麼的,退休人員即使你是公務員,教師也不會再給你食堂員工資了,好吧?
❷ 公務員全年發十三個月工資包括退休人員
「是的,來按規定這份錢源稱為年終一次性獎勵,只能是公務員年終考核獲得稱職及其以上等次的人才能得到,而且一般都是只發工資的前兩項,即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有些地區發全額工資,且不扣公積金和保險,具體地區情況各有不同,有一些財力弱的地區都不發這項獎金第十三個月工資」一般稱為「年底雙薪」,無論考核結果如何,都會發放;而按照考核結果發放的一般稱為「年終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四款:「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第七十八條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❸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剩半年退休還有十三薪嗎
事業單位即將退休人員,退休當年的第13個月工資是這樣計算的:當年在職時間不足半年或達到半年,按照本人13個月薪資全額的一半發放;當年在職時間超過半年,按照全額發放。
❹ 退休人員干滿十個月能否拿到部分第13個月工資
不可以。既然是退休人員,在今年當中只干滿了10個月,那麼只能拿到10個月的工資,不能拿到部分13個月的工資,這個13個月的工資,只有干滿1全年的工作人員才可以得到。
所謂代發工資,是指銀行與部分企業合作,統一發放員工工資。這樣,企業省心,銀行也可以從中獲利。細心的人應該會發現這樣的現象。在進入一家新公司之前,都會要求我們辦理同一家銀行的銀行卡,作為工資卡。在這個時候,很多人會有疑問。為什麼公司喜歡統一辦理銀行卡?裡面會有什麼嗎?真正的答案可能出乎許多人的意料。
1.代發工資操作簡單,一勞永逸
當公司支付工資時,基本上是公眾帳戶。簡單來說,員工需要申請同一家銀行的工資卡。支付工資時,只需要輸入自己的姓名和賬號,成本很低。銀行和企業之間的合作,就整個流程而言,就是第一次發工資前有很多准備工作要做,比如為企業辦理對公賬戶,簽訂代發協議和企業員工的工資電子清單等。
代發工資跟我們想的不一樣,銀行不需要逐一付給每個員工工資。相反,它使用電腦批量支付工資。銀行只需要根據企業製作的工資單上傳電腦,一鍵支付工資,非常簡單。躺著都可以完成的工作,哪家銀行不喜歡呢?
2. 增加銀行存款
對於銀行來說,資金儲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如果一家銀行自己都掏不出來錢了,又有多少人會來辦理業務呢?我們應該知道銀行之間的競爭也很激烈。如果公司和銀行長期合作,銀行也會給公司一定的優惠和回扣。一方面,為了增加用戶的粘性,另一方面,企業也可以享受更多的優惠政策,這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此外,員工的工資卡都在同一家銀行,檢查是否有工資短缺或遺漏也是比較容易的。而這些與銀行簽訂代發工資合同的企業,為了避免發薪日到來時員工工資無法發放的尷尬局面,往往會在對公賬戶中存入一筆錢。此外,在發完工資後,很多員工不會馬上把所有的錢取出來,這樣剩下的錢就會變成這家銀行的活期存款,這是一種低成本的存款,所有的銀行都願意看到的事情。
3.向銀行注入流量,增加客戶數量
如果企業與銀行簽約,其所有員工都必須申請銀行儲蓄卡。這樣,銀行的客戶群自然會增加。隨著流量的增加,銀行自然會跟進,向這些新用戶推薦一些金融產品和他們自己的信用卡。
4. 更容易貸款
對於公司來說,現金流的穩定是非常重要的。統一員工工資卡,公司可以把錢存在一家銀行的銀行卡上,每個月工資積累到一起,這樣流水自然也會逐漸積累。如果銀行賬戶的資金量大,企業就更容易辦理貸款,這對企業來說是非常好的。
總之,公司統一申請工資卡還是有很多好處的。對於我們個人來說也沒有損失,只不過可能換一家公司就需要辦理一張不同的銀行卡,這是比較麻煩的。但進入公司統一辦理指定銀行的工資卡似乎已經成為一種無意識的習慣。
❺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有第十三個月工資嗎
你是說,問一下事業單位退體職工。有第十三個月工資嗎?過個肯定不會有的?因為在上班時享受十三個月工資了。那麼你還想享受十三個月退休金了。你覺的合理嗎?
❻ 人社部對退休人員又有什麼薪政策
最近人社部對退休人員沒有新政策,網上有很多的關於退休的政策,大部分都是小道消息
❼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否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有什麼依據嗎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的。
一、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都退休了,也不參加考核,沒有考核結果,自然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這是政策規定。
二、以上說的是公務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6)59號)精神,嚴格意義上來說,事業單位從2006年工資套改後,就沒有了第13個月工資這一說(2006年前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一樣都有),但在執行過程中,很多地方還在發,所以大多數地方的工作人員這幾年一直在領第13個月工資(你提問的地區就在發)。
在辦理退休手續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或者說在2013年1月份發工資時(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本人所在單位—所在單位的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編制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財政部門—主管單位—所在單位,這樣轉一圈才能完成,如果工資是由財政部門統一發放,那麼可以省去後兩步),最終的工資發放部門沒有接到變更工資的通知,那工資發放部門不知道此人已退休,就按在職人員對待,再發一次第13個月工資。如果在2013年1月發工資以前,已經領了退休工資,那麼以上的話,就是政策解釋了。
❽ 我十二月三十號退休,單位應不應該給十三薪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是不簽勞動合同就可以隨時辭退的,就算試用期也不可能超過6個月,而你工作了9個月,所以必須按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❾ 第二年退休的員工。可否領到頭一年的十三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