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京公積金怎麼提取
在職買房提取應該和戶口沒有太大的關系吧,房子買 了一年來取就行了啊,提取買房形式辦理也可以找人幫辦的額-銣圖索示……
南京公積金怎麼提取
提取條件:(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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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和步驟
材料:
1.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2.房租發票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3.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
5.房管部門出具的南京市行政區域內承租人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一份;
6.提取申請人南京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
步驟:
南京公積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由職工本人辦理。確需由他人代辦的,除職工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外,代辦人還應當提供其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當提供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所在單位核實,單位核實後在《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預留印鑒並出具《現金(轉賬)支票》。
3.職工持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到管理中心各辦理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理網點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書面通知職工。准予提取的,職工持相關證明材料、《現金(轉賬)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執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4.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單位辦理,單位經督促後,在15日內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予以辦理。
5.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辦理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6.因特殊情況需由單位代職工統一領取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提供代領職工花名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職工按本細則規定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並在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叄』 南京 退休後 "公積金"怎樣辦理提取
應該需要提供本人相關證件和退休證明材料進行提取吧
離、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退(離)休證;
2、身份證
你可以去下面那個網址去看看
『肆』 南京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符合條件才能取。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1)職工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職工購買單位集資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職工與父母(或子女)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4)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1)職工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餘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產權住房的職工,在本市行政轄區以外購房,其購房所在地不是職工(配偶)工作地或戶籍地的,不得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其配偶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當年房屋租賃費用。
4、離退休
離休、退休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5、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6、非本市戶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8、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後,其合法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9、家庭生活困難
(1)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4)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以上4種情況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