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黑龍江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工資待遇標准和計算方法
祝你好運!
B. 黑龍江省企業退休人員須辦理什麼業務三月份。工資什麼時間打社保卡里
要求單位辦理申請退休手續。批准後的第二個月可以領取養老金。
C. 誰知道最新的黑龍江省關於養老保險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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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行政審批依據:①《國務院切實版做好權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8號)第四條「……對基本養老金計發標准要認真進行清理,凡屬國家規定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必須保證足額發放;……」②《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貫徹落實國務院國發[2000]8號文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黑政發[2000]75號)第四條「……全省要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未經省政府批准,各地不得擅自增加統籌項目。」③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業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通知的通知》(黑政辦發[2001]50號)第二條「……確需調整統籌項目的,特別是對原執行統籌項目少於省定統籌項目需要調整增加的,都要按省規定報經省政府批准。」行政審批條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統籌項目條件,各市(地)、系統原來應納入而未納入的統籌項目。需要提交材料:市級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交的調整統籌項目報告、有關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規定文件以及省政府的批示。審批時限:一個月。
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 (文件附參考資料內)
第四十三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國家機關和未實行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職工,按規定年齡退休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加發退休費標准5%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職工,在本《條例》實施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退休時按本人工資總額的3%分別增加養老金(或退休費);在本《條例》實施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分別由所在單位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
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民夫妻,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生活上的照顧。
第四十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夫妻雙方為城鎮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50%;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為城鎮無工作單位、無經濟收入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夫妻雙方均無經濟收入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承擔;
(四)個體工商業者,由當地個體勞動者協會承擔;
(五)離開原工作單位但沒有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的由原單位承擔;
(六)農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E. 黑龍江省企業退休職工工資如何計算
各省企業退休養老金的計算方法相同,計算方法如下: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
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
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
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5)黑龍江省企業退休人員規定擴展閱讀: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1、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注意事項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3、《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當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下一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
F. 黑龍江省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調正細則出台沒有
肯定是要漲的。歷次上調養老金基本上是全國統一時間調整,時間基本上都在三月份。不過今年3月份黑龍江的調整方案還沒有公布,所以養老金調整肯定是在三月份以後了。至於何時公布養老金調整方案,請耐心的等待吧,反正不論幾月份調整,都會補足1月份以來增長部分總和的。
G. 2012年黑龍江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黑人社發[2012]25號
各市(地)、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森工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綏芬河市、撫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中直行業、煤炭、軍工和養老保險省直接管理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和《關於黑龍江省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復函》(人社部發[2012]13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及時間
201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其他參保人員(「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從2012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普遍調整
1、2011年12月31日前正常退休人員,增加102元/月;
2、2011年12月31日前退職及其他人員,增加70元/月;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加1元/月,其他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其中城鎮個體勞動者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
(二)特殊調整
1、高級職稱人員再調整
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再增加600元/月。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及工人高級技師的再增加500元/月。
2、高齡人員再調整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滿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和以上特殊調整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月。
3、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再調整
在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的基礎上再增加5元/月。
4、未達到平均標準的軍轉幹部再調整 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列支渠道
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有省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四、幾點要求
(一)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行網上調整。省社保局接到調整文件後,按文件規定標准和范圍,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提出業務需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根據需求在網上進行操作。省、市(地)、縣(市)社保經辦機構按文件規定標准對調整後的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異議後進行確認起動並按規定給予社會發放。
(二)沒有進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平台的大慶油田社保中心、省農墾總局社保局和省森工總局社保局,參保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應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和省社保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三)由於原始信息錯誤而影響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按原規定核改程序逐級進行審批核改(見附表二)。
(四)基本養老金網上調整完成後,省社保局及時將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情況在4月28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見附表一)。
(五)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地要加強領導,精心安排,搞好協作,嚴格把握政策界限,不得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調整范圍。特別要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檔案進行認真審查,採取縣(市)行政、經辦聯審,市級復審的辦法進行,並將復查結果進行公示。對違規操作行為,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表一: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附表二: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信息錯誤核改名冊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H. 黑龍江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政策
哈爾濱日報訊(記者 劉旭)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其他參保人員(「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從2013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在國家政策范圍內,結合我省實際提高調整幅度,同時在普惠原則的基礎上,按國家規定兼顧各個困難群體的實際情況。調整辦法為: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每月增加142元;2012年12月31日前退職及其他參保人員,每月增加11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2.5元,其他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其中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繳費超過15年的,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再增加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再增加4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國前老工人),在普調基礎上,每月再增加30元。經普遍調整和符合70周歲以上人員、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後,正高職和副高職基本養老金分別以每月4615元和3530元為上限,低於上述標準的,正高最高每月再調整450元,副高最高每月再調整350元。
以上三項中符合兩個及兩個以上特殊調整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標准最高的特殊調整政策。
在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以及其他人員,在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的基礎上每月再增加25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其他參保人員,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以上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其他參保人員,每月再增加80元。
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編輯:李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