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可以和退休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嗎
退休人員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因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主體資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
退休人員中有的身體尚好,本人自願用人單位需要,是可以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單位聘用後可與其簽訂勞務合同,建立一種經濟關系,按其勞動情況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但不能建立勞動關系而成為正式職工。
Ⅱ 企業可以給聘用的退休人員報銷醫療費用嗎該如何賬務處理
企業的話,如果你要給他買的醫療保險,那肯定就是醫療保險報銷呀,那你就不用自己給他格外報銷了,假如你沒買的話,就給要給他報銷。
Ⅲ 國有企業可以聘用行政已退休人員嗎
事實是國有企業不可以聘用行政已退休人員
Ⅳ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能為自己帶來哪些好處
企業使用離退休人員能節約多少?
當然,在實際操作中,民營企業為了節約成本,一般不交「兩金」,也是按60%檔次交「五險」,實際人工成本沒有例子高。 然而,使用退休工人的成本低於使用新工人的成本
Ⅳ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這樣是否合法有哪些風險
合法 但 不是按勞動法管轄 是 按民事僱傭關系 沒有工傷保險 一但出事 按民事賠償 用人單位風險自擔
Ⅵ 問題:企業能否聘用退休人員
答:不用,雙方可以簽訂書面協議。 法律依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回同制度若干問答題的通知》第十三條: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答:不可以,因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主體資格,單位與聘用的退休人員屬於勞務關系。雙方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不在勞動仲裁庭的受案范圍。
Ⅶ 企業可以僱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嗎
企業可以僱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
用人單位招用已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可按勞動關系處理。用人單位招用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應按僱傭關系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之一。也就是說無論勞動合同到期與否,均強制終止,簡而言之就是勞動者的資格喪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出台,更是對此做了進一步明確,該解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7)企業能否聘用退休職工擴展閱讀
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是否終止,並不是以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為必要條件,而是以勞動者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為必要條件。
這就說明,法律對於勞動者並無最高年齡的限制。從立法本意來看,法律並不強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退出勞動崗位,而是允許他們選擇繼續就業,同時也允許用人單位招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但是,由於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之後,即意味著其已經得到了相應的保障,無需再將其與用人單位之間認定為勞動關系進行傾斜性的保護。
Ⅷ 國家對於返聘退休員工有什麼相關規定
一、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二、返聘人員適用的法律法規:1.《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Ⅸ 企業招聘已退休的員工犯法嗎
法律沒有禁止企業招聘已退休的人員務工,因此,不違法。
由於已經退休,所以,退休人員與企業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之間為僱傭關系,企業不需要給退休員工交社保;並且,客觀也無法給退休職工交社保,社保也不會受理。
(9)企業能否聘用退休職工擴展閱讀: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方式:
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是將企業退休人員直接納入街道和社區進行管理與服務。大中城市和其他經濟比較發達、社區建設比較規范的地區,應主要採取這種形式。
由於各地城市社區建設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還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採取一些現實可行的管理服務形式。
1、在遠離城市的獨立工礦區和企業退休人員居比較集中的企業生活區,可以委託企業主管單位或企業,確定或設立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對退休人員實行管理服務。
勞動保障部門要通過統一機構名稱、統一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等方式,加強對這類管理服務機構的指導和規范。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企業原有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人員和設施一並移交當地政府。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2、 在社區組織不夠健全、企業退休人員居住比較分散的縣,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對企業退休人員進行管理服務。部分地區經當地政府確定,由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的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應充分利用現有的組織、人員及活動場所,繼續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Ⅹ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屬於什麼法律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第八條: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退休人員按勞務關系處理,要簽勞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