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工人死亡,妻子領取遺屬補助能領取多少年,能領多少,有標准嗎
退休工人死亡,妻子領取遺屬補助,能領取多少年能領多少?有標准嗎?退休工人死亡了,妻子領取遺囑補助,具體能領多少年能領多少?有沒有這樣的標准我不太清楚,你還是到社保局去咨詢一下吧。
2. 退休職工死亡後配偶遺屬補貼應由誰支付
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遺屬撫恤金的領取
去銀行或郵政儲蓄領取由社保局發放的養老金,已經成為每位退休老人生活中的常事。而死亡後能否領取到喪葬補助費、領取多少以及如何領取,卻還是不少離退休人員心中的疑問。
早在2005年,安慶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就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遺屬撫恤金等發放工作程序的通知》,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等的領取事項做出規定:
1. 適用范圍。凡是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均可申請領取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
2. 申領內容。申領的待遇分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兩部分。喪葬補助費為2000元,只有實行火葬的離退休人員才能享有,其家屬憑借其火化證明及火化收據領取,棺葬人員不能享有。一次性困難補助部分,金額為其生前8個月的月基本養老金。除這兩部分之外,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如果符合供養條件的,可按月享受撫恤金。這里的「直系親屬符合供養條件」是指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它符合規定的直系親屬,並且無任何生活來源。撫恤金按照死亡職工生前所在地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執行。
3. 申領代辦機構。死亡離退休人員的檔案所在地為其申領代辦機構。由單位或勞務代理機構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單位或勞務代理就是其檔案所在地,代為申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對企業破產、倒閉及其它原因而致檔案存放於市社保局的人員,死亡離退休人員的親屬需直接前往市社保局領取材料辦理相關手續,由其所在社區蓋章後,完成申領手續。
4. 申領程序。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其親屬需向其申領代辦機構提供死亡人員的火化證明、火化收據或其它死亡證明,由代辦機構代為申領。死亡離退休人員親屬可直接到其代辦機構領取;而對於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金,由代辦機構出具相關材料到市社保局和市勞動保障局辦理撫恤金申報審批手續。審核獲批後,市社保局對撫恤金進行社會化發放,其親屬可每月從銀行或郵政儲蓄領取。
3. 退休人員去世後 「遺屬補助費」怎麼發
退休職工去世,去世前其配偶以退休職工養老金為主要生活來源,在退休職工死亡30日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按規定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比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8號)執行 )。
遺屬生活補助費應由原支付渠道支付。
4. 退休職工去世,家庭遺屬的最新補助標準是多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5. 退休職工死亡後,遺屬享受什麼待遇
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6. 退休人員去世後單位給遺屬補助嗎
退休人員去世後單位給遺屬補助。
補償項目:
1、喪葬費:
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發放喪葬費標准為1500元,由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2008年9月1日起,廳級及以上人員(含經批准享受廳級待遇的離休人員)為4000元,其他人員為3500元。
喪葬費包干使用,節約部分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陝勞險發[1986]138號規定執行,已經沒有實際意義)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130元。
2008年9月1日起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6)退休職工死亡遺孀補助擴展閱讀
遺屬補助領取條件范圍:
1、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系依靠死者供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①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祖母、母、妻年滿55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祖父、祖母作為供養對象,必須是目前無子女或子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沒有收入來源者。
③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或雖滿16歲仍在上中學或職業中學的;孫子女、弟妹作為供養對象,必須是目前無父母或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並且沒有收人來源者。
2、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符合第一條(1)、(2)款條件的,可視為供養直系親屬。
3、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符合供養條件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凡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以後才符合供養條件的,不再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享受定期生活困難補助。遺腹於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不受本條限制。
7.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妻子是否享受遺屬補助
按道理來講是可以享受此待遇的,但前提是妻子必須是沒有正式工作的城鄉居民,否則就不能享受此遺屬補助。
8. 退休職工死亡遺孀補助有沒有年齡限制
9. 退休職工病故後遺孀生活有無優惠政策
咨詢當地人社局。
退休幹部,因為之前是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公務員,死亡之後待遇不同,生回前依靠答退休幹部收入供養的遺孀(有收入不是退休幹部供養的,無論那種性質退休幹部遺孀,不符合條件的),是否給予生活費以及標准,因而也就不同,建議直接咨詢當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