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黨員退休補助
根據現在的政策,是單位退休的老黨員每個月會得到一定的生活補貼,只是老黨員也有補貼的。那麼,現在黨員每月退休補助多少呢?這也是眾多老黨員關注的問題!下面我們來看一看老黨員60歲退休每月補助是多少。
根據《通知》規定,補貼對象為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以下簡稱老黨員)。補貼的標准根據老黨員入黨的不同時期分別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1800元(150元/月);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960元(80元/月)。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標准發給補貼。《通知》下發前已對老黨員實行生活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標准發給補貼。給老黨員發放的生活補貼,在確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時不計入家庭收入。
⑵ 沒單位的老黨員到退休年齡有錢領嗎
老黨員有錢可領的,老黨員可以領農村的養老金
⑶ 黨員退休後有補貼嗎
黨員有這種特殊嗎?補貼誰給你? 只告訴你社保局發放退休金,沒有黨員補貼。找你的基層組織咨詢。有沒有補貼不說,只知道你還得必須繳納黨費。
⑷ 1946年入黨的老黨員退休轉離休,國家有沒有優惠政策
你可以去縣(區)委組織部的組織員辦公室去查原始資料,老黨員是哪年入的黨他們都有存根。如果入黨時間沒錯的話,一定能夠落實待遇。老黨員去組織部,工作人員一定會畢恭畢敬呵呵。 也可以看看下面那個鏈接http://www.zkdt.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7954
下面是在網上摘的一段類似案例的政府回答:1、黨齡不能算工齡。這是由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的。黨齡是指一名黨員成為正式黨員的年數,體現的是一名黨員這一生為黨和人民奉獻了多少年。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因此,黨齡永遠不可能作為工齡的計算依據。工齡(或工作年限)是指勞動者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勞動者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他(她)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2、是否屬於離休范圍?這與黨齡無關。而與工作年限和職務有關。您可以對照1982年4月《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制度的幾項規定》第一條「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的制度。已經退休的幹部,符合本規定的,應當改為離休。」 希望我們的回復能夠令您滿意。感謝您對政風行風熱線的信任和支持,我們將繼續竭誠為您服務。
⑸ 老黨員的生活補貼
1937年7月6日前入黨,提至每人每月8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7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680元。
對建國前加入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
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生活補貼。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
黨建活動經費不得發放個人補助:
財政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日前聯合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嚴格規定了黨建活動經費開支范圍、標准和活動組織方式。
明確黨建活動經費是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活動發生的直接支出,不能發放任何形式的個人補助,包括交通補助和伙食補助。開展黨建活動,要充分發揮黨員的主體作用,必須自行組織,充分利用本地條件,盡量安排集體出行。到常駐地以外開展黨建活動,原則上每兩年不超過一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辦法》還對黨建活動內容、地點、用餐等作出限制性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黨建活動經費不得發放個人補助
⑹ 一個退休的老黨員;退休後是否有養老金
你講的是退休????若是退休就應有基本養老金,若不是退休也就不會有了。
⑺ 國家對退休老黨員有什麼待遇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負過傷的發一個傷殘證,是國家對軍人的一種優惠待遇,有傷殘證的軍人不論退伍還是一直在部隊,國家都不會不管的,每個月都有補貼,用於照顧生活... 你爺爺退休的話國家是要給發退休金的,跟是不是黨員沒有多大關系,黨員是終身制的,沒有退休一說,只要沒有退黨,就一直是黨員,領取退休金要去民政局問一下,這種事情他們必須得管...
⑻ 國家對退休老黨員有什麼待遇
肯定有啊··~~你爺爺不會沒那個什麼 證嗎··我爺爺以前沒過世的時候 以前負過傷·會發一個證·就算沒負傷 也有別的··政府有專門的這樣機構的·
⑼ 老黨員沒有退休金是否有補貼可領
養老退休金和黨員沒有任何關系,不繳納養老保險,就不發給退休金,更沒有補貼,但是到了國家規定的年齡,可以領取高齡補貼,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規定70歲,有的規定80歲。當然這個和黨員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⑽ 農村黨員退休後都有補助嗎v
國家關於農村老黨員補助有專門的文件規定,明確了相關的標准與具體執行方法。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民政部、財政部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06]98號,以下簡稱《通知》)中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對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發放生活補貼。
1. 補貼對象和標准
根據《通知》規定,補貼對象為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以下簡稱老黨員)。
補貼的標准根據老黨員入黨的不同時期分別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1800元(150元/月)。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960元(80元/月)。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標准發給補貼。
《通知》下發前已對老黨員實行生活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標准發給補貼。給老黨員發放的生活補貼,在確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時不計入家庭收入。
2.補貼資金的分配與下撥
向老黨員發放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中央承擔所需資金的25%;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承擔所需資金的50%。
中央承擔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中央管理的黨費共同承擔,其中黨費佔15%;地方承擔的補貼資金,其解決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實際確定。中央承擔的補貼資金,分別下拔到省級組織部門和財政部門。
省級組織部門與財政部門商民政部門制定本地區補貼資金分配方案,並將分配方案及下發的有關文件抄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