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甘肅省甘南州關於下崗失業工人退休年齡規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內60周歲,容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貳』 甘南州人社局退休人員工資如何調整
按甘肅省政策調整。
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6〕297號
各市、州(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蘭州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參保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結合本省實際,研究制定了我省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015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並領取養老待遇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以下簡稱「五七工、家屬工」)。
二、調整時間
從2016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企業退休人員、「五七工、家屬工」,以2015年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8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2015年同類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66%。
(三)傾斜調整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齡計算以退休時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元。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375元的,調整到2375元。
『叄』 甘肅省甘南州中人養老金是怎樣核算的
你好,你說的是職工養老保險嗎?養老金根據長繳長得,多繳多得的原則,交的的越多以後退休的時候養老金金額也就越多。另外,養老金的金額與以下因素有關:一個就是繳費年限及視同繳費年限,時限越長金額也就越多;第二個就是繳費基數,基數越高,養老金相應的也越高;第三個就是你退休所在城市的社會社平工資,社會平均工資越高相應的金額也就越高。
『肆』 甘肅省甘南州工人退休後還需要交醫保嗎
退休之後無法抄繳納
醫保報銷流程如下:
參保人員憑身份證和醫生入院安排,先繳納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時,到醫院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費用結算。然後將住院單據、收費單據、參保的醫保卡和身份證,到所屬經辦醫療機構進行報銷。
醫保報銷辦理材料:
1、醫保卡;
2、門急診病歷本;
3、處方;
4、費用總清單;
5、出院診斷證明書;
6、出院小結;
7、住院病歷復印件;
8、發票。
『伍』 甘南州舟曲縣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退休年齡是法定的,不論你的身份如何(失業人員),一律都按法定退休年齡退休。
『陸』 甘南州退休人員是通過社保局發工資嗎
全國的退休工資都是通過銀行發放到社保帳戶上,不須要通過社保局了。
『柒』 甘肅甘南州人社局有退休撫恤金發放辦法
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發放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