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緩刑的工資怎麼領取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緩刑的停發工資。
《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規定:
被羈押人員的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以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宣判無罪的,按下列原則分別處理:
犯罪嫌疑人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如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問題按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如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其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決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也不予補發。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刑後又改判的工資處理 :
(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核實確被錯判犯罪的,應恢復其原工資待遇,在原判期間的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中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被減發或停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原判期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觸犯刑律被判刑,經司法機關復查,認為原判過重,改為免予刑事處罰的,回原單位後其工資待遇應視其罪行輕重和是否給予行政紀律處分而定,即:情節較輕,態度較好,免予行政紀律處分者,可恢復原工資待遇;
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按有關規定確定工資待遇。
以上兩種情況,在原判期間被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均不予補發。
原判期間不計算為工齡。 過去的規定與上述處理意見有抵觸的,均按上述處理意見執行。
㈡ 企業退休人員在判緩刑期間可以領退休金嗎
評析:本案中退休職工因涉嫌經濟犯罪而引起的養老保險待遇問題,雖不多見,但卻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勞社廳函[2001]44號《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以下簡稱《復函》)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因此,在老王關押期間可以停發其基本養老金,以後是否予以補發,完全取決於老王本身是否構成犯罪。如老王被判徒刑後,根據《復函》規定,則服刑期間不能領取養老金,刑滿釋放後養老金仍可按服刑前的標准發放。而被判徒刑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基本養老金不作調整。
㈢ 退休後被判緩刑能繼續領取退休金嗎
判刑老人能否享受養老金 日前,《今日說法》版接到廣東韶關市某縣退休老人老羅的來信。6年前,老羅到了退休年齡,單位給他辦理了退休手續,從此賦閑在家。不料好景不長,2001年8月的一天,他就犯事了,因涉嫌寫匿名信誹謗他人,老羅被逮捕了。 因誹謗被判刑宣告緩刑 法院後來認定老羅構成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老羅不服,提起上訴,在上訴期間,老羅家屬以他的身體原因向韶關市中院提出申請,將老羅保了出來。2001年12月12日,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老羅每月的養老金分為兩塊,一塊是單位發的615元,另一塊是社保局發的470元。還在關押期間,老羅就發現社保局停發了自己的養老金,單位這邊不僅不發養老金,甚至連其他一些待遇都沒有。 老羅找到社保局,社保局說,你被判刑了,按照規定,應當停發養老金,如果交來釋放證就可以發了。老羅又去找單位交涉,但次次空手而返。後來,老羅向社保局提交了自己被宣告緩刑的材料後,社保局一次性補回了7個月(2001年12月-2002年6月)的養老金給單位,由單位補發給了老羅。 老羅有糖尿病,社保局每月發的養老金除了買葯外,所剩無幾。如今已經過去一兩年了,單位那邊應給的養老金部分依舊沒有著落。 在來信中,老羅說自己不懂法,他想了解法律上對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的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有哪些規定。 關押期間養老金暫停發放 記者為此采訪了廣東某律師事務所廖立民律師。廖立民律師說,在老羅被關押期間,暫停發放養老金是有依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2001年3月8日發布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根據這個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在關押期間的停發基本養老金,僅僅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否予以補發,完全取決於當事人本身是否構成犯罪。所以說,社保局在老羅關押期間暫停發養老金,後來又補發,這是有根據的。 被判緩刑仍可享受待遇 老羅最後被宣告緩刑,那他能否享受養老金待遇呢? 廖律師認為,緩刑不是一種刑罰,而是對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所規定的一個考驗期。 而且,國家推行養老保險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的基本生活。 為了不致影響被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我們國家法律規定,退休職工在被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也就是說,老羅是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的。
㈣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緩刑後養老保險待遇怎麼樣
按照《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中規定:「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1、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2、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5、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4)企業退休職工判緩刑後退休金如何發放擴展閱讀:
適用緩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說明,罪行比較輕微。判處重刑的罪犯,不能緩刑。
(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雖然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據其具體情節和為了教育其本人,預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諸執行的,不能緩刑。或者本人雖有悔改表現,但判刑較重也不應當適用緩刑。
此外,刑法規定,對於反革命分子和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㈤ 退休人員判緩刑後還能發退休金嗎
退休的人員被判緩刑後,還是可以發退休金的,因為他的權利並沒有被剝奪 ,所以我們可以拿到自己的退休金
㈥ 請問:被判實刑的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否停發,如果判緩刑呢
被判處實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金停發,判處緩刑的,繼續發放,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以下是相關規定: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1〕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輯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 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共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勞動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00一年三月八日
㈦ 政務人員處分法實施後退休人員判緩刑待遇如何發放
暫時終止養老金,發放生活費。
㈧ 退休人員判緩刑後能繼續領取養老金嗎
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㈨ 事業單位已退休人員判緩刑的工資怎發
就是判刑,服刑期間沒有退休金,服刑期滿,到社保去申請,可以是降級減工資,也可以取消退休,領生活費。
㈩ 企業退休人員被判刑後養老金如何發放刑滿後怎樣發放養老金
退休人員被判處來拘役、有期徒刑及以源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