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山西省政府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❷ 山西省2010退休調資調多少
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2009年12月22日,國務院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按照國家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1月29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0]12號),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為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普調的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等4類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本次調整養老金是連續六年調整中增加額度和增長幅度最高的一年。
這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6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全省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同時也是理順收入分配關系,擴大內需的一項重要措施。不僅能夠使全省廣大企業退休人員分享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果,也有利於打動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
此次調整養老金,全省涉及退休、退職人員共計123萬人,年需增加基金支出21.6億元。國家和省要求各地高度重視,把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在春節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一、今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調整范圍:
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和「兩航」起義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准:
1、退休人員
(1)每人每月增加5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2)在上述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如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條件的,只按其中一種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不得重復享受。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老工人;
—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
—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
—原工商業者。
(3)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4)在上述調整基礎上,一類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退職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70元,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再增加20元。
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二、准確把握和認真落實好養老金調整政策
(一)保持了政策的連續性。這次調整的基本原則和2008、2009年是一致的,繼續採用了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二)今年的調整辦法加大了與繳費年限掛鉤的力度。按照國家規定,借鑒外省市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今年我省的調整辦法繼續與退休人員繳費(工作)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月增加3元的養老金。體現了「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
(三)准確把握好特殊傾斜對象。按照國家的批復意見和全國的統一規定,我省這次調整的重點傾斜對象仍是四類人員,即具有高級職稱職務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建國前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原工商業者等退休早、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人員,按月人均50元的標准,提高了調整水平。此外對婁煩等44個艱苦邊遠縣的退休人員適當增加10-15元的養老金。
連續六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人員更關心今後養老金如何調整的問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說,國務院第93次常務會議已對六年連調後建立正常調整機制問題提出了要求,要根據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等情況,綜合考慮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的調整機制。這是完善養老金保險制度、惠及民生的長效機制。在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同時,逐步縮小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差距,促進社會和諧。
三、幾點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各市要組成專門的工作班子,明確責任分工,集中力量抓落實。各市勞動保障局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抓緊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內容、時間進度和方法步驟,抓緊組織實施。
(二)抓緊調度資金,盡快組織發放。各市勞動保障部門的主要領導要立即向市政府領導匯報,要及早調度、准備資金,並與社會化發放機構做好溝通協調。這次調整力度較大,資金需求量大,各地要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進一步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和地方財政支持的力度。同時,進一步加強基金征繳工作,增強基金支撐能力,以保證連續調整政策的順利實施。
(三)搞好宣傳解釋,正確引導輿論。調整養老金工作,政策性強,敏感度高,重視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是保證這次調整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各地要加強正面宣傳,要及時收集社會各方面的反映,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適當的、有針對性的作出實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宣傳解釋工作。
(四)加強調度督導,確保按期完成。從現在到春節前,省里將對各地調整工作實施周調度,並對各地調整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各市也要對所屬市縣進行調度,對進度較慢的地方要派出得力幹部下去督導,確保調整待遇的順利完成。
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一定要把好事辦好,為全省創造更加歡樂祥和的社會氛圍。
春節將至,向長期以來關心勞動保障工作的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拜個早年,祝大家工作順利,新春愉快!
❸ 山西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今年增加多少什麼時候
國家規來定的平均上調源比例為5%,各省市也都會執行這個規定的。按照去年的平均工資水平計算每個人平均可以漲一百一十多元。有些人會多些有些人會少些,都在這個比例上下波動。至於何時發到手,要看各省市的工作效率了。7月份會有一部分發放到位的。山西去年就是7月份發到手的,今年7月份也或會發放到位!耐心等待吧!
❹ 山西省退休工資2016年調整方案企業退休職工如何調
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徐博、李勁峰)記者15日了解到,2016年養老金上調6.5%左右。
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傾斜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今年按6.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一方面,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物價漲幅、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均放緩。另一方面,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養老保險贍養負擔不斷加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越來越大,基金支撐能力出現下降趨勢。養老金調整既要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也不宜超過經濟、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
此次調整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
❺ 山西企業退休養老金今年怎麼調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版上年度在權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❻ 山西社保網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山西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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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比例是多少
山西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山西省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企業職工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❽ 山西企業退休人員這次如何調退休養老金的最新相關信息
日前,山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7年1月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山西省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3種。定額調整即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掛鉤調整方面,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6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向兩類人員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低於2985元的補到2985元。
《通知》明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市及市以下單位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資金;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運轉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廳按照原有經費負擔政策予以解決,運轉後納入基金統籌發放。
《通知》要求,在7月底前確保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