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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返聘個稅如何交

發布時間:2021-12-16 22:20:26

Ⅰ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專個人所得稅。

舉例屬:

中國公民王先生2016年2月退休,每月領取退休工資3200元,這部分收入為免徵個稅; 4月份被一家公司聘用,月工資4600元,應按照工資薪金繳納個稅:

應納稅額=(4600-3500)×3%=33元

(1)退休人員返聘個稅如何交擴展閱讀(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5號)的規定精神:

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Ⅱ 退休後返聘期間取得的收入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計算個人所得稅如下:

我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回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答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此,退休返聘人員需要先減除相關費用後,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Ⅲ 退休職工的返聘工資和獎金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退休職工的返聘工資和獎金也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退休職工的退休金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3)退休人員返聘個稅如何交擴展閱讀: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個人所得稅法

Ⅳ 退休返聘人員收入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第4條第7款的規定,根據國家統一規定,幹部、勞動者的安家費、退休費、退休工資、退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對於退休後再任獲得的收入和退休後再就業獲得的收入,必須對個人退休後庫存使用獲得的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在適用的稅目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書(2005) 382號)的規定,退休人員連任獲得的收入,扣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照「工資、工資、收入」課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者再就業是指用與其他職員相同的方法計算個人所得稅。

男性幹部、勞動者滿60歲,女性幹部滿55歲,女性勞動者滿50歲,連續工作年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及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性滿55歲,女性滿45歲,連續工齡或工齡滿10年。男性滿50歲,女性滿45歲,連續工作年限或工作年限超過10年的,由醫院證明,並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因施工緻殘,通過醫院證明(由勞動者和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了工作能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勞動者被判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維持勞動關系,辭職,每月領取殘疾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止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殘疾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充差額

Ⅳ 退休職工的返聘收入怎樣繳納個稅

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5)退休人員返聘個稅如何交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規定

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


Ⅵ 退休返聘人員個稅


【法律分析】
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Ⅶ 返聘退休人員的個稅怎麼繳納

由於退休工資是免稅的,返聘人員的工資,如果和退休金一起發,扣除退休工資,扣除不征稅基數3500,按工資薪金計征繳納個稅。如果屬於勞務報酬類的,不是長期聘用,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稅。

Ⅷ 退休返聘人員個稅怎麼交能不能使用專項附加扣除考取個稅師容易就業嗎

退休後如果返聘,再就業取得的收入就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徵收的標准和正常的工資薪金一樣。
按照綜合所得征稅的規定,可以享受扣除標准。即每個月可以扣除5000元的,要在第二年的匯算清繳時進行扣除。
如果還有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項目,在退休前沒有扣除完畢,可以繼續進行扣除。
供參考。

Ⅸ 退休返聘人員個稅是怎麼算的

計算退休返聘人員的個稅的辦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這一應稅項目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5號)的規定精神,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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