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收自支 事業編制單位女幹部退休年齡規定是多少
各地區規定不同的,機關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管理,具體政策請向主管部門或單位咨詢。
② 36年工齡事業單位自收自支2020年改革會有什麼機會
36年工齡事業單位,這次改革也沒有什麼機會,改革之後,永遠對領導有好處
③ 我屬於自收自支事業編制,明年50歲,是選擇退休,還是等待機構改革後再退
國家的社保體制日益完善,政策越來越向好。
建議你等待機構改革後再退休,僅供參考。
④ 請問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退休是按企業還是按事業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按企業員工退休,養老金發送由社保發放,相關文件規定請咨詢所在地人力社保局。
自收自支是所在單位依據政府或物價價部門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項行政性收費,然後按當地財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資金用於本單位的日常開支及工資發放。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編制與其他全額和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一樣都要經過當地編制部門批准,進人一般也要像公務員一樣進行統一招考(軍轉幹部除外)審批。
但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目前二到三年會隨著全國事業單位的改革其性質有所變化,一些明顯具有行政執法性質的的單位,會轉為公務員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大部分單位在將行政職能收歸具執法職能的行政單位後,會轉為國有企業。
事業單位分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形式。其編制根據行業不同細分,是要經過當地編制部門批准。
(4)2020年自收自支人員退休規定擴展閱讀: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實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繳的多,領的多,繳的少,領的少。退休金少,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效益差,工資低。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有生產經營收入。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薪酬高,「五險一金」甚至「二金」繳納及時,按工資收入足額繳納,過去甚至有按300%繳納的。繳得多,就領得多。
如果單位效益不好,甚至連工資都發不出來,或者是單位和個人對養老金不重視,只按最低限額繳納養老保險,就會造成猴子吃栗子「朝三暮四」的結果,只顧了眼前的利益,忽略了退休後的生活。
雖然在崗時工資因為不扣或者少扣個人應繳裕費用部分,看起來多拿了,卻忽略了個人繳的,國家同時還要補,為了眼前的利益,喪失了長遠的利益,退休後看到養老金比別人少了一大截,才後悔莫及。
2、繳費比例低。企業效益不好,或者個人對社保制度認識不清,不繳或者盡量少繳社保費用。想方設法隱瞞實際收入,按最低60%繳納社保費用,只為了每月多領那幾百塊錢。結果到了退休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
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的普惠政策,個人和國家共同做大蛋糕,保障退休後的生活水平不受影響。養老金發放十幾連漲,也是為了解決隨物價上漲,對退休人員生活水平的影響,確保全民享受國家經濟發展的紅利。
在職時不按時足額繳納,退休卻抱怨拿的少,顯然是對個人和國家集體的不負責任。
3、繳納的是企業養老保險。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繳納的多為企業養老保險,其計算方式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區別很大。在職時績效工資、崗位津貼補貼等領的多,退休時領得少。
為了解決養老保險待遇差異,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實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並軌制度改革,早日實現機關事業和企業實行同一種養老保險制度,使兩者退休差異問題逐漸得到解決和完善。
⑤ 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在機關任職十多年退休後怎麼辦
事業單位退休有抄三種,全額、差額、自收自支。應該說,退休後享受福利和政治待遇應是平等的,國家分配製度不公平造成現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退休職工目前在全國工資是最低的。既沒有象全額、差額的享受生活津補貼,也沒有按照企業退休職工連續上調退休工資。
一般而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按企業員工退休,養老金發送由社保發放,相關文件規定請咨詢所在地人力社保局
⑥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革後退休人員怎麼開工資
要是無任何來保險就不能享受任自何社保待遇,只能看該單位的解決規定了!但是如果簽訂了合同,而沒有給你購買任何保險的話,你可以出具勞動合同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請勞動仲裁,若仲裁,就算單位倒閉了也會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解決給你一系列待遇!如:合同期間單位未參加保險可以追加雙倍工資並補齊各項社會保險等等!希望能夠幫助你!望採納!別忘給分!
⑦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發放
你好,對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後的工資由財政上按照其退休前在單位的工資,扣除崗位津貼之類的後,發放。
⑧ 事業性自收自支單位可以在2019年6月l號以後退休的都按事業退休,因為這是一場事業改革。
你好
事業單位退休有三種,全額、差額、自收自支。應該說,退休後享受福利和政治待遇應是平等的,國家分配製度不公平造成現狀。問題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退休職工目前在全國工資是最低的(估計),因為既沒有象全額、差額的享受生活津補貼,也沒有按照企業退休職工連續上調退休工資,可以說,全國也找不著一份文件規定自收自支退休職工不能享受生活津補貼,也不能按企業退休職工上調工資,只能眼巴巴望著國家發改委或人力資源部的工資改革方
⑨ 自收自支的單位還沒改革.但其退休人員卻劃分到企業拿養老保險.請問,國家有這個規定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那要看你媽媽退休的年齡了,不同的年齡的解決方法不同。主要的要看你媽媽有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到了,那這種做法是合法的,有相關依據,有著最終解釋權的。
如果聽不懂,那就詳細看看相關的法律依據吧,也許你就明白
事業單位根據經費來源的不同,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又稱定額補助)、自收自支三類,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中包括了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由政府編制管理部門的批准設立與撤銷。
事業單位現行的退休養老制度與公務員大致相當,事業單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退休時,退休金按本人原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俗稱「打折」,根據現在的政策規定,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退休金按原工資中的職務工資(或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兩部分為基數,根據工作年限長短分別按70%—90%計算,再加上各項生活補貼和職務補貼,一般情況下,退休金大約為本人退休前工資的90%以上,這也是比較典型的「待遇確定型」的退休金計發辦法。
在退休金的支付方式上,目前除部分市、縣組織試點外,我省還沒有建立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制度。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退休金主要還是實行財政供給或單位自行解決。
二、事業單位轉企的概況
事業單位轉制改企,是事業單位為適應市場經濟改革需要,實行體制改革的方式之一。轉制改企的內容大體涉及以下方面:一是應對市場經濟體制的變化,積極參與市場競爭,通過將事業單位改變為企業,由事業法人轉變為企業法人,可以獨立承擔各種企業法人行為的相關責任,取得融入市場的資格參與市場競爭;二是促使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和產權的多元化,事業單位過去都是國家獨投,產權與其所依附的機關之間關系比較復雜,產權不明晰,影響單位進入市場,改企後可以使產權進一步明晰,促使投資多元化;三是改革用人制度,將原來實行的人員編制管理改變為勞動合同管理,同時改革分配製度。
歷史上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一直沒有停止過,歷次機構改革當中均有事業單位成建制改為國有企業,但由於過去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在許多具體制度方面,包括產權制度、用人制度與分配製度等大體上是相同的,因此過去事業單位變成企業單位,多數都只是單純的改企,涉及轉換機制的內容不是很多。目前所說的轉制改企是自1999年以來開始的,已經實行轉制改企的有中央部屬和省屬的部分科研機構以及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正在實行轉制改企的有文化出版系統的事業單位,下一步將要改制轉企的還有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
三、事業單位轉制改企養老保險政策主要內容
顧名思義,事改企過程中的養老保險政策,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將轉為企業的原事業單位納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范圍,執行企業的養老保險政策。從1999年起,國家先後就中央部(委)所屬的科研、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文化事業單位轉制改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了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具體政策。省人民政府為推動我省事改企工作,根據國家的政策精神,於2004年批轉了我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我省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試行意見》,即皖政辦〔2004〕57號文件,綜合上述的有關規定,事改企的主要政策包括:
(一)參保政策
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從批准轉制之時起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單位和個人按照當地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規定及比例,履行繳費義務。社會保險機構自單位和個人參保繳費時起,為職工個人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職工在轉制之前在事業工作期間,依照國家政策規定可以計算的連續工齡均可視同繳費,不再補繳養老保險費。
(二)養老金的計發政策
1、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轉制前已經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原已按事業單位計發辦法及標准計發的養老金維持不變,繼續享受。
2、轉制後辦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轉制後辦理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政策計發,對自轉制起5年內退休的人員,按企業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按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的部分,加發補貼。
補貼的計算方式為:截止轉制時,本人按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發辦法計算的退休金,與轉制時當地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之間的差額作為計發補貼的基數,一次核定後不再變動,轉制日後第1年內退休的發給該基數的90%,第2年至第5年內退休人的,依次發給該基數的70%、50%、30%、10%;如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與加發補貼高於原按事業單位標准計發養老金金標準的,執行原事業單位計發標准。至第6年起退休的不再加發補貼。
3、轉制後調入人員養老金計發
轉為企業之後再調入的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按照企業辦法計發。
(三)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政策
轉制改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區分為轉制前後以及按單位撥款性質不同分別規定:
1、轉制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轉制後退休的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按照企業的辦法執行,不執行事業單位調整政策。
2、轉制前已經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1)有正常事業費的轉制單位(包括原為全額、差額撥款的),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按照國家和省里有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政策調整退休金,所需資金仍按原撥款渠道解決。
(2)無正常事業費的轉制單位(即原為自收自支單位),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按照國家有關企業退休人員的政策調整養老金,按企業政策調整與按事業單位政策調整之間的差額,由原單位視情況自行解決。
(四)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支付政策
1、有正常事業費轉制單位養老金的支付
原為全額撥款的轉制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分兩部分支付,社保機構承擔按照接收時當地企業人均月養老金標准核定的部分,一次核定後不再增加。其與原養老金的差額部分由財政按原撥款渠道安排資金劃入社保專戶,由社會保險機構負責全額發放,按事業單位標准和辦法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也照此辦理。
原為差額撥款的轉制單位,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社保機構負責發放接收時按當地企業人均養老金標准核定的部分,今後不再增加。差額部分由原單位支付,財政按原承擔比例解決相應部分,遇事業單位調整養老金,調整退休金由財政和單位共同承擔,原單位支付。
2、無正常事業費轉制單位養老金的支付
無正常事業費轉制單位已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以及今後按企業辦法調整的養老金,全部由社保機構支付(離休人員待遇仍按事業單位辦法調整)。
3、轉制後退休人員養老金支付
轉制後退休的人員,養老金及今後調整的養老金全部由社保機構支付。
(五)轉制事業單位認定及養老保險其他管理政策
1、需轉制的事業單位,其性質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級編委認定。
2、轉制後養老保險業務由參保地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包括參保、繳費申報以退休審批,待遇調整審批等各項業務管理。
3、轉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4、57號文件下發前已經轉制並參保的單位,養老保險維持既定政策不變。原已參加養老保險的,其個人帳戶資金(個人繳費)並入轉企後參保建立的個人帳戶。
5、轉制單位可以為職工建立年金,採用個人帳戶方式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本企業工資總額5%以內的可在稅前扣除。
(六)關於提前退休問題
今年以來,為配合文化出版事業單位和省屬經營類事業單位轉制,經省委研究決定,對這兩類省屬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轉制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工齡滿20年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人員,經本人申請,人事部門批准,參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可以一次性辦理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期間的退休金(按事業單位標准計發),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的養老保險費以及增資部分,據測算人均約15萬元左右,由原單位一次性繳清,或從資產變現中籌集,不增加社保基金和財政負擔。
四、事業單位轉制政策的執行情況及存在主要問題及今後的思路
省政府皖政辦〔2004〕57號文件下發後,各地都陸續組織貫徹,蕪湖、馬鞍山、安慶等地已經出台實施意見,其他市的具體貫徹意見也正在制定之中。由於全省事轉企工作尚未全面推開,目前政策執行的面還不是很大,但從執行的情況來看,目前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有:
1、由於當前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分配製度的不同,使得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之間存在比較大的差距,這已經成為當前突出的社會問題,因此事業單位轉制改企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之後,職工心理上承受著比較大的壓力,甚至抵觸。
2、事業單位轉制改企所需支付的成本較大,特別是地方社保資金要為此承擔的資金和責任都較重,對一些市縣來說造成的沖擊比較大。
3、對過去已經轉制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仍然按照原定政策不變,雖然避免了政策上的翻燒餅,但引起的新矛盾並沒有得到解決。
4、對幾類比較特殊的事業單位如農(林)場、種子園藝場,招待所等,現行政策還不能夠很好的適應其改革改制工作,另外過去一些執行了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企業,也要求享受這項政策。
事業單位轉制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今後進一步做好這項工作的思路是:
1、將轉制改企養老保險工作要與下一步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相結合,在建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研究轉制養老保險政策完善問題。要把企業養老保險政策,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事業單位轉企養老保險政策相互聯系起來通盤考慮,在不同的制度之間設計相互銜接的辦法。
2、結合事業單位改革的實際情況,對目前轉制工作進程當中尚未解決好的以及遇到的新問題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適時調整和完善政策。特別是要結合分配製度改革的進程來抓緊建立事業、企業之間大體相當的養老金調整機制,在二次分配領域注重公平因素。
3、加強對各地執行政策情況的指導,幫助地方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在實踐中對轉制政策不斷加以完善。同時要抓好政策的宣傳。
翻安徽省勞動保障廳
⑩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的有關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一)男年滿版六十周歲,女權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