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死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退休人員死亡之後,一般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死亡證明書;
2、火專化證(允許土葬的辦屬理民政部門批准證明);
3、戶籍注銷證明;
4、法定繼承人委託自然人辦理死亡待遇結算協議;
辦理死亡待遇結算的熱那亞,可以持上述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死亡待遇結算和個人賬戶余額領取手續。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退休職工去世後 都需要辦什麼手續 去哪辦 要准備些什麼
3. 退休人員去世如何辦理銷戶手續
一、申請手續: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十六周歲以上,收繳)。
2.《死亡醫學證明書》(如死亡證明是外省市或國(境)外國家或地區出具的,家屬應到死者戶籍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城市)或鄉鎮衛生院(農村)換取本地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死刑執行相關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決書。
3.辦理戶口注銷手續人員的《居民身份證》。
二、審核程序:
由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審核辦結。
三、辦理時限:
符合法律政策規定,申報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完結。
四、收費標准依據:
無。辦理此業務不收費。
(3)退休人員死亡手續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4. 退休職工死亡社保怎麼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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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個人賬戶金額是可以退的,具體的時限在死亡的次月去申請辦理,否則就成了冒領養老金,是違法行為。辦理手續可能還比較麻煩,死亡證明,遺產繼承手續,具體的細則每個地方會有些差異。喪葬費一般是當地上年度三個月的平均工資。
5. 退休職工死亡後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憑參保人死亡證明,家屬帶身份證明到社保局窗口辦理領取個人賬戶本息手續。
6. 退休人員死亡社保如何辦理手續
保險小復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制在線答疑。
社保個人賬戶金額是可以退的,具體的時限在死亡的次月去申請辦理,否則就成了冒領養老金,是違法行為。辦理手續可能還比較麻煩,死亡證明,遺產繼承手續,具體的細則每個地方會有些差異。喪葬費一般是當地上年度三個月的平均工資。
7. 退休人員病故後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辦理內容:為機關事業單位已故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計發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回並停發工資。答
2、辦理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
3、辦理材料:死亡證明或因公犧牲有關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一式兩份,各街道辦事處屬下事業單位一式三份。
5、辦理流程:已故人員所在單位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連同死亡證明或因公犧牲的有關材料送區人事局。
6、由工資福利股計算撫恤金和喪葬費後區直單位憑審批表到區民政局代領撫恤金和喪葬費並轉交給其繼承人各街道辦事處及所屬學校憑審批表在該辦事處財政所代領給其繼承人其它事業單位按撥款渠道支出。
7、工資福利股將留存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同時根據單位報送的工資統發信息在統發軟體作停發工資處理。
8、喪葬費標准為所在縣級行政區上年度3個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撫恤金標准為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死者是在職人員的以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撫恤金計發工資基數死者是離退休人員的以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
8. 退休職工去世後應該去社保部門辦理什麼手續
9.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逝後要辦哪些手續
您好,
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
申請材料:
1、死亡人員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