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職工沒有達到退休年齡就死亡了!其家屬是否能夠享受遺屬補助待遇
各地標准不一們,具體要到社保局去咨詢一下,不管退休和不退休,非因工死亡的標准都是一樣的,只是退休後由社保出,沒退休死亡的由單位出.貴州的標準是:喪葬費和一次性補助共計16400元.如果有符合條件的憮恤人員,配偶是310元,子女是280元.
另外,工亡是需要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單位無權認定是否工亡.
B.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遺屬有何待遇
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回相關的證件,答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C. 退休職工死亡後遺屬有什麼待遇
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專定,帶上相關的屬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D. 因工傷退休後因病死亡,遺屬有什麼待遇
《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這部分補償屬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付。這是《社會保險法》較之以往立法的又一大進步之處。在我國,遺屬享有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權利的,原來僅限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且該項待遇是由職工所在單位負責支付的。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初期由於基金積累時間短、積累額度少、支出負擔重等原因,無法向參保人的遺屬提供該項待遇。但隨著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積累,使得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能力向參保人提供更完善的養老保險待遇,各地紛紛開始向參保人遺屬提供各種補償金。在此基礎上,《社會保險法》對於參保人遺屬的待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所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是指職工因為工傷或職業病以外的原因而死亡的。職工如果因工受傷或罹患疾病而致死亡,依照《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和《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可以被認為為工傷或職業病的,其遺屬依法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這部分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除此之外,職工因其他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則可以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獲得補償。 所謂遺屬,是指死亡職工一定范圍內的近親屬。關於遺屬的具體范圍《社會保險法》沒有明確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通常應是死亡職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而在一些地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除了向死者遺屬支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之外,還對死者生前供養的近親屬支付遺屬生活補助費或救濟金.但都對供養親屬的范圍以及補助金的上限作了規定,通常僅限於父母、子女、弟妹。 考慮到我國各地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不平衡,關於喪葬補助和撫恤金以及其他補助金的具體數額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相應的規定,《社會保險法》不再統一規定。
E. 單位職工去世後遺屬享受哪些待遇
1、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如有餘額可以繼承。
F. 退休死亡遺屬有什麼待遇
退休人員從辦理退休之後的第二個月起,直至死亡的這一段時間里,由社保基金向退休人員按月發放養老金;當退休人員死亡後,養老金隨之停止發放,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退休人員死後其遺屬還能領取或者繼承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生活特困補助、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等待遇,這也體現出國家對退休人員及其遺屬的關心和撫恤。那麼究竟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有什麼待遇?下文我們就一一介紹下:
其一:喪葬費喪葬費是指對退休死亡人員進行安葬所產生費用的補償,並非實報實銷,不足的部分需要遺屬自行解決,各地在補償標准和補償金額上也是不一樣的,且參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和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在補償標准上也是不一樣的,具體的補償標准和補償金額以當地社保部門答復為主。
對於參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而言,比如上海市喪葬金的發放標準是發放2個月上年度社平工資、深圳發放3個月的上年度社平工資、北京則固定為5000元的喪葬金補助標准;對於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得到退休人員而言,目前全國有21個省份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省級層面建立了喪葬補助金制度,比如天津市規定喪葬費的補償標準是1800元、內蒙古規定喪葬補助金標准按12個月基礎養老金標准計發、山東省規定喪葬補助金標准范圍為500至1000元。
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交流。碼字不易,給點個贊、點個關注吧。
G. 職工未退休病逝的未成年子女享受什麼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從以上可以看出「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本息余額可以繼承,同時還按規定為其遺屬發放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這項政策在各省區縣大都已經實施,你可以去當地人社部門退管股(科),具體咨詢業務工作人員。
H. 職工是退休後因病死亡的,老伴無工作死亡後有待遇嗎
I. 在職員工因病死亡的,家屬都享受哪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