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❷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為什麼還不能公布調整細則
今年與歷年單獨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不同,機關、事業與企業用同一方案調整,相對要復雜得多,時間要拖後的。
六月末前各省上報實施方案,要求最晚九月末兌現。各地出台時間會有早有晚。
❸ 山東人社廳關於2o17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到底怎麼漲有細則嗎
山東省退休金新的計算方法
總額=基本養老金+過渡養老金+個人帳戶返還1/120=2000*20%+約600+10000/120=1083例:職工養老保險主要計算方法(以市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為例)以市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為例例:張某,男,1963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參保,2004年7月辦理退休。1963年7月至1988年12月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1989年1月至2004年7月為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累計41.08年,其中1998年6月底前的繳費年限為35年;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1072.68元;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7600元。2003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80元。2001、2002、2003、2004年社會保險年度退休人員過渡性養老金調整比例分別為4%、7
❹ 各地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出台了嗎
各地養老金調整細則已經紛紛出台,舉例如下:
2017年全國各地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一覽表
北方地區
吉林省
吉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45元/人,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45元/人,新增334萬受益人群!
總體調整水平是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這個調整也是繼去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同步調整之後的再次同步調整。1月至3月全國城鎮新增就業334萬人,同比增長16萬人。一季度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97%,環比下降0.05個百分點,同比下降0.07個百分點。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29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41萬人,均同比增加3萬人。
內蒙古
自2017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20元。自新農保實施以來,內蒙古6次調整基礎養老金。經過此次調整,基礎養老金達到每人每月110元,惠及222.8萬名享受待遇人員。
甘肅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山東
山東養老金調整在近期可以說是讓不少山東退休人員受益,這次的調整方案是根據全國養老金上調5.5%來調整的,山東今年的養老金預計將上調100元/人,上調幅度5.5%。
南方地區
廣西
具體調整辦法是:一是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鼓勵「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4.1%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是適當傾斜調整。凡在2017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可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160元計發。
南京
2017年1月10日,老年居民財政補助標准從460元提高到500元。提高養老保障待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月345元增加到380元,被征地人員老年生活困難補助每月增發45元。
提高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准。老年居民財政補助標准從460元提高到500元,其他居民財政補助標准從430元提高到48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從620元提高到660元。
安徽
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增加65元。
掛鉤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外,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適當傾斜調整部分: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至74周歲、75至79周歲、80至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適當給予增加。
據悉,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上述人員中自2006年以來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本次不是按此標准增加,而是分別補齊到此標准);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和160元。
海南
根據退休時間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符合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重慶
一是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4.5%。
上海
調整的具體辦法為:一是先統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6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普加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從2017年1月起,調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00元,調整後,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50元。
江西
所有退休人員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額調整部分)。
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根據本人定額調整後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檔。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川
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補發到位,1月-8月的增加部分也會同步補齊。按照國家規定,預計四川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這將讓四川742萬退休人員受惠,而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將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
❺ 北京市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實施細則試行
基本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按照企業職工繳費年限以職工退休時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企業職工本人繳費滿15年及其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計發;企業職工本人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第二部分以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
上述兩部分計發的基本養老金合計低於按國家和北京市現行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可以補足其差額;高於按國家和北京市現行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其增加幅度不得高於20%,今後將隨著經濟發展,逐步提高封頂比例,直至取消.
第四條 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10年的,按照職工在職期間繳費每滿一年,一次性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生活補助費
第五條 1992年10月1日,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職工個人數繳費年限.職工本人月繳費工資高於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既不繳納個人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做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第二部分的基數.職工本人月繳費工資低於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北京市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60%做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第六條 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按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自本辦法發行之月起,北京市《關於發給退休職工困難補助的通知》(〖87〗市勞險字第82號)規定的困難補助及北京市《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金的通知〉的通知》(京勞險發字〖1992〗628號)給離退休人員增加10%離退休金的規定,停止執行,每人每月加發20元離退休金,其他各項補貼照發.
第八條 職工退休以後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從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下半年根據上一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調整一次.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做調整.當年國家規定給退休人員增加的各類補貼金額高於調整增加的部分,予以照發(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九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開支.
第十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附件二: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
以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做為計發繳費性養老金的基數,是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適應各種所有制、各種用工形工的規范化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是將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的繳費工資,以本市歷年職工平均工資為參數加以指數化.其計算方法是:將職工每年的繳費工資,除以本市當年職工平均工資,即為當年指數,再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將平均指數以職工退休時上一年社會月平均工資,即為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計算公式為:
S=C1/12N*(X1/C1+X2/C2+X3/C3……+xn/Cn)
式中:
S──職工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X1、X2、X3……Xn──職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的年平均繳費工資;
C1、C2、C3……Cn──職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的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
N──企業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例)某職工1994年退休,1958年參加工作,從1992年10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開始繳費,並有90年至93年的工資記載.假定1990-1993年該職工本人平均繳費發別為2418元、2870元、2905元、3526元;1990-1993年本市社會平均工資別為2650元、2877元、3402元、4523.
按上列公式計算,該職工的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小數點後保留兩位)
S=4523/(12*4)*(3526/4523+2905/3402+2870/2877+2418/2650)
=94.23*(0.78+0.85+1+0.91)
=94.23*3.54
=333.57(元)
附件三:
關於實行《北京市城鎮企業職工計發基本養老金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
第一條 《北京市城鎮企業職工計發基本養老金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適用於北京市城鎮企業和參加北京市退休費用統籌的中央在京企業、軍隊在京企業中符合國家規定離、退休條件的固定工、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城鎮臨時工及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城鎮臨時工.
第二條 企業自1994年1月1日開始實行《暫行辦法》.1993年12月31日前已經離休、退休人員不再改變原離、退休金計發辦法,但執行《暫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按《暫行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與按國家及北京市現行規定計養老金的水平相比,其增加幅度不得高於20%.新老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相比較時不含各類補貼和京勞險發字(1992)628號文件規定增加的10%離、退休金.
第四條 企業職工退休時,以1991年至退休上一年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
第五條 基本養老金第二部分中職工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以社會保險機構核定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的記載為依據(職工退休前一年的繳費工資暫以個人收入台帳計算).1992年10月1日以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1992年10月1日以前的繳費工資(含當年發放的價格補貼).以企業記載的職工個人收入台帳為准.
第六條 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休的職工,在國家工傷保險沒出台新政策之前,暫按國家和北京現行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第七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仍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領取退職費.
第八條 自1994年1月起,企業中達到退休年齡,本人繳費不滿十年的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自《暫行辦法》實行之月起改按《暫行辦法》規定的標准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
第九條 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佔地農轉工人員,可按《暫行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其第一部分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計發;第二發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計算出來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按京勞辦發字(1993)451號文件規定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可補足其差額,高於的,其增加幅度不得高於20%.
第十條 符合養老條件城鎮臨時工按《暫行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後,其他待遇仍按京勞險發字(1988)550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按京合總字(83)008號文件規定應辦理退養的人員,暫不執行《暫行辦法》仍按京合總字(83)008號文件規定辦理退養.
第十二條 實行《暫行辦法》前已退休人員中,按京勞險字(1998)103號文件和京勞險發字(1990)278號文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由企業負擔的金額暫不列入市退休統籌基金.實行《暫行辦法》後,退休人員仍按京勞險發字(1990)278號文件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繼續按文件規定由退休統籌基金與企業分別負擔.
第十三條 基本養老金第一部中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994年退休人員以4523元計算,以後以北京市統計局每年提供的數字為准.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附:
1990年至1993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2650元 2877元 3402元 4523元
❻ 2019年吉林省離退休人員養老金㨄整細則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6)退休人員養老金細則擴展閱讀:
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異地取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布消息稱,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2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實施。
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台和ATM)取現手續費。」
據介紹,8月1日實施時,仍通過銀行專用存摺、借記卡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在存摺上和卡對賬單上進行養老金標識。人社部等要求,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變更時,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切換工作。
❼ 江西省二0一八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2018年江西省省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發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江西省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沒有發布,可能在本月下旬或者下月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❽ 二0一六年企業退休人員調養老金細則(吉林省)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目前,吉林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
❾ 遼寧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怎麼計算
體面養老如何保障?
衡量退休人員生活水平通行的指標是「養老金替代率(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水平之比)」。國際經驗顯示,當養老金替代率達到70%左右時,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與在職時大體相當,而低於50%時生活質量則下降。
「按照養老金與繳費工資基數的比值計算,2014年我國養老金替代率達到了67%。」金維剛說。而據褚福靈測算,從2005年至2014年,全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資替代率從近60%逐步下降。盡管統計口徑不同,替代率的結果存在差別,但想要僅僅依靠基本養老金就能過上富裕的生活恐怕有點不切實際。
更何況,現實的情況是,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不斷擴大,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不斷增加,加之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2016年已經有7個省份當期收不抵支。
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運華認為,這就需要繼續在基金增收上下功夫,實行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大擴面征繳力度,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
「此外,要劃撥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做大做強全國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加大財政投入,加快養老金投資步伐實現保值增值。」向運華建議,同時加速出台實施企業年金辦法,讓這一養老保險「第二支柱」真正發揮作用。
遼寧省2017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遼寧省關於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附計算公式】
2016年全國各地都出台新養老金方案,遼寧省2017年養老金怎麼調?養老金調整每年都在一月份開始進行,到時將會及時更新養老金調整方案最新消息,遼寧省養老金方案怎麼調?遼寧省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多少?在此期間各位可以參考「關於2016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遼寧省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遼人社發(2016)11號
各市人民政府,參加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國家機關所屬駐遼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批准,現就2016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企業退休老工人),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企業: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8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3.4%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國人部發〔201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www.wifi03.com)
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元人均養老金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天每月在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解決,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啟動後,按相關規定由所在單位、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另行結算。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和關懷,直接關繫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加緊落實,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盡快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所需資金,確保在2016年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❿ 遼寧省退休人員在2017年上漲退休金細則是多少
遼寧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遼寧省的具體方案還沒有發布,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