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死亡後,直系親屬符合供養條件的,能否確認為供養遺屬
一,《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一章 關於供養直系親屬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工人職員的直系親屬。其版主要生活來源權,系依靠工人職員供給,並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均得列為該工人職員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一、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三、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
四、孫子女年未滿16歲,其父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力,母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第四十六條 工人職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男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力,女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須依靠工人職員本人供養且共同居住者,得以供養直系親屬論。
第四十七條 工人職員因工死亡後,其遺腹子得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第四十八條 工人職員的供養直系親屬,如不與工人職員同在一處居住,須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機關證明,確系依靠工人職員供養,方得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二,供養遺屬救濟費由當地社會統籌部門發放。
2. 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有什麼標准
不算。這兩個都不算
3. 農村養老保險和退休職工死之直系親屬供養金可同時享受么
這個是基本的待遇,但裡面的費用各地可能有點不同,具體以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或者民政部門為准喪葬費
3100
在參保人員、離休、退休、退職、退養及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
憑公安派出所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本人戶口注銷證明、死亡者的《養老保險手冊》
——
1、按「合理分擔」原則確定被供養直系親屬人數;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死亡的按失業保險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3、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封存期間死亡的,養老保險基金只列支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不享受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
4、除喪葬費由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外,其餘部分先在死亡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納的儲存額或余額中列支;
5、同一個死亡事件中,如有民事賠償的,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與民事賠償按照不重復享受的原則處理。民事賠償不足的按本表所列標准補足(不含定期救濟費)。
直系親屬一
次性撫恤費
3100
(退養1550)
同上
同上
——
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費
1人
200
離退休人員及繳費年限(含視同)滿15年的參保人員
1、具備供養條件人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配偶或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3、子女未滿18周歲的;
4、父母均已死亡且父母無兄弟姐妹,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5、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6、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7、已退休人員在其辦理退休手續當時其配偶也應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註:
1、具備供養條件的人員,是指依靠死亡人員生前收入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
2、參保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應當是參保人員死亡前已確認且死亡時仍符合供養條件的;
3、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應當是退休前已確認且死亡時仍符合供養條件的。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註:子女已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在此期間已就業或參軍的停止支付)
3、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6、在被判刑期間的(緩刑除外);
註:
已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者(定補者)在喪失供養條件之月即應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停止供養。虛領、冒領的按省府139號令規定處罰。
2人
300
3人及以上
400
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1人
6000
繳費年限(含視同)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以及退職、領取生活費的人員
2人
9000
3人及以上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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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退休職工生前有供養直系親屬的,每人每月補助標准為460元。今年多少
你問的問題涉及參保地的養老保險政策,由於各地的政策規定不一樣,建議你直接向參保地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咨詢當地的養老保險政策。
5. 什麼是供養直系親屬退休職工的配偶死亡(無工作)有什麼待遇
不知道你問哪裡的情況?各地規定不一樣。建議你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為准。
上海的話,要求供養關系建立得在退休前建立,此外,除了要求生活來源靠該職工(即無工作未參保),年齡上也有限制,比如男性滿60周歲、女性得滿50周歲;子女未滿16周歲;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等。如果是該配偶確系該退休職工的供養直系親屬,去世後可領半個月的上年度市平工資。
6.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是指哪些人
根據民政部民[1989]優字19號文件規定,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確定的資格條件包括:(1)父(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歲,或者基本喪失
勞動能力的。(2)母(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3)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
年未滿16歲,機關事業單位為18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16歲,
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7. 退休人員家屬遺補政策
一、職工死亡撫恤金項目及相關規定
1、喪葬補助費
職工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2000元,應實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發(少數民族,國家允許土葬的除外)。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對上述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3、遺屬撫恤金
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4、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
死亡職工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不分居住地,撫恤金均按死亡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發給,供養直系親屬為1-3人的(含3人)據實發給,3人以上的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0%發給,但初次核定的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月繳費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5、一次性困難補助費
在職職工死亡發給直系親屬八個月本人生前月繳費工資;退休人員死亡發給直系親屬八個月本人生前月基本養老金;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親屬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參照黨政機關同類人員標准發給,沒有直系親屬的不發。
6、一次性供養親屬撫恤金
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80個月;年齡在50周歲以上至70周歲(含70周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20個月。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60個月。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二、供養直系親屬的范圍
職工死亡時,其家庭成員中無工資、養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無勞動能力,依靠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對象:
1、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或經地級市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下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死亡職工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死亡職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資、養老金等固定收入,無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職工供養范圍。
3、死亡職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死亡職工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死亡職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職工死亡撫恤費的支付辦法
1、參保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保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由企業按照本通知的規定負責支付。
2、城鎮各類企業在職職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由企業按照本通知的規定負責支付。
3、對改制、重組、關閉破產的參保企業,原由企業支付的撫恤金從企業資產清算費用中按供養直系親屬的平均余命或供養年限計算一次性劃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仍應繼續發給的撫恤金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4、失業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死亡的,補助和撫恤金發放按照《失業保險規定》執行。
退休工人病逝後如何辦理遺屬補助和撫恤【2】
煙台市社保中心對此回復:
你好!感謝你對社保工作的支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每月的撫恤金標準是市直、芝罘區、萊山、萊州、龍口、招遠、蓬萊、福山、開發、高新標准為460元,萊陽、棲霞、海陽、長島標準是410元。
供養直系親屬(遺屬)審核業務辦理注意事項
企業離退休人員去世後,如須辦理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必須在離退休人員去世後的30天之內辦理。
申報單位填寫《遺屬待遇審批表》一式二份,並提供以下資料:
(1)死亡人員人事檔案;
(2)供養直系親屬的照片2張;
(3)供養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供養直系親屬戶口的正本和復印件1份;
(5)如果其配偶屬再婚配偶,其檔案中無記載的,需提供結婚證書。如果結婚證書丟失,需提供當地民政部門開具的婚姻證明信1份;
(6)如果供養直系親屬年滿16周歲,仍繼續在普通中學學習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1份;
(7)如果供養直系親屬年滿16周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需提供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1份;
(8)如果供養直系親屬為城鎮戶口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由街道居委會出具的關於其供養直系親屬是否從事有報酬的工作、有無經濟來源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開具是否參加城鎮企業職工保險的證明(煙台市戶口的無需開具此證明);
(9)如果供養直系親屬為農業戶口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由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關於其供養直系親屬是否從事有報酬的工作、有無經濟來源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開具是否參加城鎮企業職工保險的證明(煙台市戶口的無需開具此證明);
(10)填寫《新辦退休人員詳細信息填報表》1份(不需填寫「養老金發放賬號及發放銀行詳細信息」欄的內容)。
8. 離退休人員及供養直系親屬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表
南寧市退休職工,每年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資格驗證,有多重發放,並非一定去銀行驗證。分不同情形的具體方法,參加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南寧市2016年度養老金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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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標准,及支出渠道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標准,目前全國沒有統一規定,由所在省市規定,具體標准各異,支付渠道也不盡相同。如四川省廣元市規定,供養直系親屬是城鎮戶口的,每人每月290元;是農村戶口的,每人每月135元;是孤寡老人和孤兒的,在上述標准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35元,由所在企業支付,從2013年1月起執行。山東省規定,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3類:460元、410元、36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的遺屬補助標准,在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兼有前兩項情況的,補助標准在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30%,退休職工死亡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