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做到退休但工作時間不長離職後公司有補貼嗎
員工已經到退休,那麼辦理退休手續,然後領取養老金,沒有其他補貼哦,因為員工屬於退休,不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就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哦。
2. 退休返聘人員離職時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退休後返聘人員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不受勞動法調整;
2、返聘人員與僱主發生爭議,按照雙方協議及僱傭關系處理;
3、所以說返聘人員離職時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3. 雙方協商解除退休人員單位給予部分補償金,離職手續如何辦理
4. 退休後在單位工作,離職有補償嗎
沒有的,退休人員是不能建立勞動關系的。是一種民事上的僱傭關系,不用補償的。
5. 退休人員再就業離職時可享受勞動補償嗎
現在有個爭議的問題是,你母親退休後再打工是否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還是
僱傭關系
?如果是勞動關系,當然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6. 員工到退休年齡離職,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今天同一個HR同行討論關於員工到退休年齡離職,公司是否需要支付離職補償金?她公司有一個員工在公司工作了14年,現在到了退休年齡,公司不再繼續留用,是不是要支付14年的經濟補償金? 關於此問題,現回答如下: 員工到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離職,分兩種情況: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那麼,用關於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相關規定對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補償了。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7. 新勞動法對退休返聘人員離職後有賠償嗎
我們單位有一個退休人員,來我們單位上班,但是工作效率太低,而且不安時上下班,多次勸說無果。我們開除他需要賠償嗎
8. 新勞動法對退休返聘人員離職後有賠償嗎
退休返聘人員不屬於勞動關系,算是勞務關系,看勞務合同怎麼約定的,有沒有違約條款,這里不適合勞動法。不能按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9. 員工到退休年齡離職,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達到退休年齡後是辦理退休,可不是離職的。辦理退休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只有公司辭退你,才有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