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年退休的失業人員醫保每月能領取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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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每月返在個人帳戶是不確定,返回版比例如下:權
1、35歲以下,每月到帳是按社保繳費基數的2%(個人支付部分);
2、35歲-45歲,每月到帳是按社保繳費基數的2%(個人支付部分)+單位劃撥的1%;
3、45歲-退休,每月到帳是按社保繳費基數的2%(個人支付部分)+單位劃撥的1.8%;
4、退休以後,每月到帳按廣州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4.1%。
『貳』 蘇州退休人員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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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見:《蘇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參保職工享受醫療保險退休待遇的,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金;
(二)職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25年;
(三)外地轉入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0年。
符合前款規定的人員,自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後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應當由參保職工和用人單位按規定一次性補繳(補繳金額=退休時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不足繳費年限)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補繳的醫療保險費全部進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符合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終止職工醫療保險關系。
在2002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職工,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視作職工醫療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2002年7月1日後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僅指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
『叄』 蘇州失業醫保怎麼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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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農村戶籍的員工離職後,如果需要辦理退保手續,從8月份開始該手續辦理有所變更。
原流程:由用人單位集中辦理,社保局將金額打入公司帳戶,然後再由公司返還到離職員工的個人銀行卡。
新辦法的流程:離職員工在公司做了社保減少後的次月,個人直接去社保局辦理。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填寫完備並經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蘇州市企業農村外埠員工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申請表(個人直接申領)。表單到原單位領取。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和醫保卡。
4、本人用自己的姓名開戶的江蘇東吳農村商業銀行的存摺。
持以上材料至蘇州高新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業務分部審核辦理,審核完畢,社保部門將款項直接劃入本人開戶的存摺內。
具體請向高新區社保中心詳細咨詢,電話:68083038、68083138
『肆』 蘇州園區 失業人員 怎樣享受醫保 到哪辦理 謝謝
如果你有繳納社保滿一年,就可以領取,每繳滿一年可以領取2個月。
失業保險待遇
一、享受條件
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請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二、享受期限
1.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每滿1年享受2個月,但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2.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與前次應領取因重新就業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繳費不滿1年的,不能核定新的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但前次失業應領取因重新就業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以繼續領取。
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從本人參加失業保險之月起計算,在實行失業保險制度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對在城鎮單位就業並已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村勞動者,繳費年限從單位按繳費基數的2%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之月起計算。
三、享受標准
1.失業保險金按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工資的40%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失業保險金最高標准,最低不得低於失業金最低標准。失業保險金最高、最低標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公布,從2011年1月1日起分別為960元、585元。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門診醫療費用按其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0%,按月發給個人包干使用;因病住院治療的,在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50%的補助(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按醫療保險基金結付後自負醫療費用的50%),但累計最高不得超過本人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的4倍。
4.未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可按失業保險規定參照在職職工標准,對其家屬一次性發放喪葬費和直系親屬撫恤費,在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失業人員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期間死亡,或在養老保險封存期間(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後,可按養老保險規定發放喪葬費和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
四、注意事項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況的,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⑴重新就業的;⑵應征服兵役的;⑶移居境外的;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⑸考入中專以上院校讀書的;⑹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就業指導培訓和職業介紹的;⑺被判刑收監或被勞動教養的;⑻死亡的;⑼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2.蘇州市區戶籍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男年滿58周歲、女年滿48周歲,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期限滿10年,有求職願望、非本人原因無法實現就業的,可於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的當月起,到本人戶籍所在社區、街道勞動保障機構辦理延長享受失業保險金申請手續。延長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從批准次月起按同期失業保險金最低標准發放,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待遇的申請和享受
一、申請程序
1.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於7個工作日內,持職工居民身份證(外地戶籍人員還需暫住證)、第一期和最後一期的勞動合同書、《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蘇州市用人單位辦理退工手續登記表》等證件材料,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工登記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受理單位遞交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退工登記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列印《蘇州市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單》並粘貼在《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上。
3.用人單位將《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蘇州市用人單位辦理退工手續登記表》及《職工失業證明書》、《蘇州市市區失業人員職業指導教育通知書》等材料交給失業人員,並告知其失業保險待遇審核結果。
4.失業人員在單位辦妥退工手續後的60天內,持參加過職業指導教育的《職工失業證明書》、《蘇州市用人單位辦理退工手續登記表》、《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辦理報到手續後,到戶籍所在地(外地戶籍失業人員到單位所在地)街道(鎮)或社區勞動保障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5.失業人員在2個月內到街道(鎮)勞動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領取發放失業保險金的郵政儲蓄存摺。
二、享受辦法
1.失業人員於每月20日後,持郵政儲蓄存摺到就近郵政儲蓄網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因病需住院治療的,住院前須先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機構辦理住院醫療費補助預約申請手續;急診住院的,可在一周內補辦登記手續。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失業人員現金支付,並於出院後1個月內,持預約表及病歷、出院小結、原始發票、費用明細清單等材料,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機構辦理申請補助手續,一般每季集中辦理一次。經勞動就業管理機構逐級上報審核後,應付的醫療補助金於下一季度初通過郵政儲蓄發放。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如未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養老保險的,由其直系親屬持失業人員死亡醫學證明書、居民死亡殯葬證,到街道(鎮)填寫《蘇州市失業人員一次性申領死亡人員補助審批表》,逐級上報並經市就管中心審核後,其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在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通過郵政儲蓄發放。
三、注意事項
1.因本人原因逾期(超過60天)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的,其所逾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作為應領而未領的失業保險金期限處理。
2.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第一個月及享受期限的最後一個月,均必須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3.失業人員因重新就業等原因暫停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須妥善保管郵政儲蓄發放存摺,以備再次失業時作為應領未領失業保險金期限的依據。
4.經失業人員書面申請,並經就業管理機構同意,可暫停享受失業保險金等失業保險待遇。
5.凡出現重新就業或出國、參軍、考入中專以上院校讀書、勞教、判刑等情況的,本人或家屬應及時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機構辦理停止享受失業保險金手續。
6.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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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蘇州失業金後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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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點醫院可以,領取失業金期間其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支付,是處於正常繳費狀態的,不影響報銷和醫保卡的使用。
『陸』 蘇州退休醫保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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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社保卡的醫保規則如下
門診:
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先從個人賬戶中支付。個人賬戶用完後,每一結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內,在職職工(含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協保」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下同)個人自負600元、退休人員個人自負400元後,在規定限額內(在職職工3500元、退休人員4000元)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結付,其中:在市區B級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門診部(所)、單位衛生所發生的門診費用,按在職職工80%、退休人員90%的標准結付;在市區定點醫院、B級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門診費用,按在職職工60%、退休人員70%的標准結付。
住院:
1.參保人員每次住院,起付標准以內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自負,也可用往年個人賬戶結余金額予以抵沖。
⑴參保人員在結算年度內(當年4月至次年3月)首次住院的起付標准按不同等級醫院分別確定,市級及市級以上醫院:在職職工(含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協保」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下同)800元,退休人員600元;區(縣)級醫院、專科醫院:在職職工600元,退休人員400元;鄉鎮等基層醫院:在職職工300元,退休人員200元。
⑵當年度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准為首次起付標準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標准統一為100元。
⑶連續住院超過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結算,超過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處理。
⑷凡在本市廣濟醫院、精神病福利院、太倉安康醫院就醫,經確診為精神病住院治療的參保人員,其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住院費用不設起付標准。
2.參保人員在結算年度內,每次住院發生的費用按規定計算起付標准後,其餘部分根據其本人當年度實際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費用累計情況直接進入相應醫保基金結付段:4萬元以下的部分,按在職職工90%、退休人員95%的比例結付;4萬元以上的部分,統一按95%的比例結付。
3.每一結算年度,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累計在20萬元以內的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結付;20萬元以上的費用,由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按規定結付。
『柒』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醫保怎麼辦
勞動者在各地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但需要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居民醫保轉職工醫保的計算辦法,按照當地的規定辦理。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達到法定最低繳費年限的,退休後可以不繳費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