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退休返聘人員有沒有喪假

退休返聘人員有沒有喪假

發布時間:2021-12-09 12:29:29

1. 退休返聘人員能否享受職工帶薪年休假

國務院法制辦5日公布職工帶薪年休假徵求意見稿: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為10天;滿20年的為15天。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今年11月16日。

京華時報11月6日報道 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將《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授權新華社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個體戶僱工也應休年假

根據徵求意見稿,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工作1年即可休5天年假

徵求意見稿具體規定了年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年假假期可沖抵探親假

就年休假與寒暑假、探親假的關系問題,徵求意見稿明確,「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親假的,年休假假期沖抵寒暑假、探親假假期。」

應按日補償未帶薪休年假者

對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規定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徵求意見稿規定,「除應當支付職工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外,還應當每日按照該職工的日工資標准給予補償。」

據了解,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今年11月16日,各界提出的相關意見須於2007年11月16日前提交國務院法制辦。

■徵求意見有關事項

●查看徵求建議稿全文,請到「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http://www.chinalaw.gov.cn。

●單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見可通過信函郵寄或者電子郵件方式送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或者直接送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有關機關的意見,請以書面形式送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通訊地址:北京市1750信箱

郵政編碼:10001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解讀

專家稱此前的規定操作性不強缺乏剛性約束

「帶薪年休假」提出數年未強制執行

國務院法制辦在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中明確,此次公布的徵求意見稿是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製定的。

「帶薪年休假」是廣大幹部職工關注的一個話題。早在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從今年起,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職工休假。」《通知》並具體規定,「確定職工休假天數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周。」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但自勞動法公布至今,國務院一直沒有制定出台具體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第76條也明確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

有關專家表示,由於相關規定操作性不強,加之缺乏剛性約束,使得帶薪年休假被公眾批評為「一項僅僅是寫在紙上的權利」。

相關閱讀:

10月8日,有媒體報道稱,國家將調整休假制度,取消「五一」黃金周,將傳統節日定為法定假日。對此,國家旅遊局新聞處未予否認,但表示國務院已委託國家發改委調研假日調整方案,最終方案將等待人大批准通過後實施。

隨著第25個黃金周落幕,關於「黃金周」的存廢,再度爭議聲一片,建議改革黃金周休假方案的聲音也出現在各大媒體上,一部分人甚至呼籲把原本集中的假期分散在中秋、端午等傳統節日上。自1999年黃金周設置以來,人們對於這樣一個休假方案的態度發生如此巨大的轉變,背後無疑有許多有趣的內容值得發掘。

假日和度假本身不是為了花錢,或者說消費本身並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節日以及隨之而來的假日,本質上應當是為人們提供一個忙碌辛苦之餘心靈得以休憩的機會,人本身的幸福和文化意義才是假日的根本目的。從這個角度說,單純從經濟角度來衡量一個假日的制度安排是否合理,不能說沒有道理,但至少是本末倒置的。

「國慶節到哪裡都是人山人海的,車票機票更是一票難求。」記者的朋友吳冰一提到黃金周就把頭搖得像撥浪鼓,「我在北京工作8年了,還從來沒有過帶薪休假。每年回老家看望年邁的父母,也只有利用黃金周的時間。盡管國家規定有休假,可公司領導不說,誰敢主動提出?」記者了解到,其實帶薪休假早就出現在我國的相關法律條文中了。但那些落在公文上的規定,由於各種原因,致使絕大多數職工依然「有假不能休」。

國慶節期間,無論是節前的出行高峰,還是返程高峰,無不暴露出「黃金周」集中旅遊方式導致的我國旅遊資源超負荷運轉。隨著全國各地交通行業和旅遊景點趁火打劫式的票價飆升,普通民眾在對黃金周的「熱」進行理性思考的同時,對帶薪休假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本文來源:京華時報 )

2. 關於退休返聘人員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指出,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內的……容勞動合同終止。由此可見,退休人員不再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退休後因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現行勞動法律不再把他們納入勞動法規范范圍內。

2、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的,與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雙方不訂立勞動合同,而是訂立聘用協議,雙方關系為勞務合同關系。按現行法律規定,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發生爭議時,雙方關系通常被認定為勞務關系,其爭議應通過民事訴訟處理。

返聘退休人員,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但是在入職前,應該要了解公司內部的規章和制度,當勞動法沒有規定到的地方公司規定涉及到了,可以按照公司規定執行,同時具有法律依據。

針對你公司的情況,你可以按照公司規定辦事,保留住對方的出勤記錄和各項相關資料(如返聘合同、解除協議通知書、員工入職手續等),將其做為備份存檔。

一是方便對其後續工作進行管理。
二是必免出現糾紛的時候,無依據。

3. 返聘人員是否享有帶薪年休假

目前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返聘人員不受勞動法、年休假等等的約束的。
如果出現勞動糾紛,也是直接去法院打官司的,勞動部不會受理的。
一般對於返聘人員,都是合同約定的,工資、福利、工傷、醫療以及請假等等等,越詳細越好,把各種情況都約定好,然後按約定去做就好了。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建議給予帶薪年假,同時,可以重新約定這個假期 的時間等。

4. 勞動法中規定退休返聘人員休假制度

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一般原則上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即可。
退休人員在退休後,已依法退出勞動領域,不具備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勞動者主體資格,即享有退休待遇並在社保機構領取退休工資、報銷醫療費用、因病亡故的可領取撫恤金。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聘用後,雙方建立的關系不屬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疇,不能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即使發生爭議也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故,《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對勞動者的保護也不適用:
(1)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勞動法》第七條)。
(2)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權利(《勞動法》第十六條)。
(3)勞動合同的期限及試用期的特別規定(《勞動法》第二十、二十一條)。
(4)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的條件及限制、經濟補償(《勞動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
(5)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勞動法》第四章)。
(6)最低工資保障(《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7)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及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
(8)通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訴訟方式解決爭議(《勞動法》第十章)。
故,如退休人員被聘用的,退休人員和聘用單位之間基於此種勞務關系,故聘用單位不需要為退休人員繳納社保,可隨時解除聘用協議,並不給予經濟補償。
因而,聘用單位對於退休人員的責任而言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勞務報酬,二是工傷的處理。至於退休人員非因工所受到的意外傷害,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解決,如交通事故。聘用退休人員的工資報酬、醫療待遇、福利待遇、解除勞務關系等方面的爭議在實務中一般不大,主要風險是發生工傷後如何處理爭議較大,對於聘用單位的風險也較大。

5. 返聘員工 有喪假嗎

你好:
從喪假制定的用意和本質來說,返聘員工也應該享有。但法律未做具體規定。
適用單位內部規定或者協商解決。

6. 返聘退休人員病假工資還有嗎

有啊,退休返聘跟正常工作的區別是他們拿雙份的(一份退休金一份薪),其他照舊

7. 法律法規第幾條規定退休返聘人員不享有年假呢

這個問辯雀題,不需要法律規定退休返聘人員不享有年假,也不可以反推法律沒有規定專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屬有年假就應當享有年假,只要認真學習勞動法就可以了,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勞動塌慧已經不適應勞動法,他們在單位的工作勞動與單位也不構成勞動關系,只有勞務關系攜衫早,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是有本質區別的,年假適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勞務關系的勞動者既然不適應勞動法,當然也不適應勞動法規定的年假。

8. 退休返聘人員能休年休假嗎

退休返聘人員是勞務關系,勞務關系即就是單位的臨時用工人員,臨時工能休年假:是沒有文件規定的,這個要有用單位自己決定

9. 退休後被返聘有年假嗎

一、從法律層面來說,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帶薪年休假。
依據1:《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有規定: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可以看出帶薪年休假是針對受勞動法及公務員法調節的主體設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員是不適用於上述兩法的。
依據2: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享受基本退休養老待遇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法定條件,勞動者從而進入社會保障體系,不再受勞動法的調整。

二、但單位可以作為福利待遇,可以給年休假。
說明:依據目前法律規定,退休返聘職工並不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但是單位可以通過內部規章制度賦予退休返聘職工一定的帶薪假日,以彌補退休返聘職工與普通職工在這方面的差別。
我公司是讓退休返聘人員享受帶薪年休假,和在職職工一樣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退休返聘員工所做的工作和一般員工沒有區別,且員工退休後得到返聘往往說明單位對其能力比較看重。
如果不讓他們享受帶薪年休假,雖不違反法律,但容易引發員工反感情緒。因此單位與員工在合同中約定一定天數帶薪休假日,或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為退休返聘人員設立帶薪休假的制度。

閱讀全文

與退休返聘人員有沒有喪假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年痴呆的表現證況 瀏覽:250
老人家生日買什麼吃的好 瀏覽:275
什麼群體比較關心父母養老問題 瀏覽:980
兒童重陽節 瀏覽:357
退休養老需多少年 瀏覽:547
重陽節簡單介紹200字 瀏覽:638
50歲睡不著 瀏覽:354
敬老院是個什麼地方怎麼辦 瀏覽:437
陝西父母護理假多少天 瀏覽:571
木匠會長壽嗎 瀏覽:551
長壽區萬順鎮最新動態 瀏覽:184
老人心悸焦慮睡不著怎麼辦 瀏覽:702
現在領取社保退休金 瀏覽:428
徐州基礎養老金標准 瀏覽:169
小學退休九九重陽節活動方案 瀏覽:860
老人家怎麼輸入字母 瀏覽:109
一般入學體檢要花多少錢 瀏覽:558
城市戶口回農村養老 瀏覽:315
北京的城鄉養老保險一年多少錢 瀏覽:513
老年人播放機大全 瀏覽: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