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退休人員的職稱,還有相應的待遇嗎
過去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退休人員,會增發過渡性養老金。但是,為了表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統籌公平的准繩,如今國度根本曾經取消了退休人員的職稱待遇。由於在職期間,關於具有職稱的人員,在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中,曾經有所傾斜,所以退休以後,不再增發養老待遇。下面分離問題,做詳細剖析!
寫在最後
1.過去關於有職稱的退休人員,會發放職稱待遇。詳細金額,以各省(市)詳細請求為准。但是隨著社會開展,退休人員的職稱待遇,正在逐漸取消。
2.員工在職期間,職稱待遇曾經在工資和福利補貼中有所表現,所以沒必要糾結退休以後能否有相應待遇。廉價不能兩頭占,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過去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退休人員,有養老待遇;而獲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職業資歷的人員,不增發養老待遇。
Ⅱ 遼寧省高級職稱退休有什麼待遇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遼寧省的政策和吉林是一樣的,就是在1998年7月之前獲得中級職工人員,在退休的時候每月加發15元的待遇。
Ⅲ 高級職稱退休待遇政策
今年對於各地調整企業煺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國家有關部門出台了一項指導性意見,提出各地調整時應重點向低收入群體和高齡群體加以傾斜,並進行相對力度較大的調整。同時,國家有關部門也不再要求各地必須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再進行單獨的政策傾斜。中國多地都開始採取這個政策。
過去由於體制等問題,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待遇卻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學生,參加工作和煺休時間都相差無幾,也都具有高級職稱,但從機關事業單位煺休的,其待遇就要高出從企業煺休者一截。此前也曾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業內人士提出,應該專門為這些煺休早,具有高級職稱,且為國家、社會做出貢獻較多人員單獨提高一定的養老待遇。
而近年來,這一情況卻又逐漸發生了變化。一方面,隨著國家連年調整企業煺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以及專門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政策傾斜,加之這些人員還能享受到其他普調和面向高齡人群等調整政策,這些煺休較早、當初待遇相對較低的高級職稱人員,現階段煺休待遇已經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來在企業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都進入了企業中高層崗位,或者成為企業領導層成員,甚至拿著幾十萬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時,其繳費水平也都相對較高,一些人在按繳費基數上限繳費,煺休後待遇自然不低。
Ⅳ 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後,應該享受什麼樣的待遇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想應該是這樣。根據2014年7月1日頒布的國務院最新人事管理條例的精神,打破身份制,以崗位定身份。肯定是在什麼崗位退休,就享受什麼崗位的退職退休待遇。
Ⅳ 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職工退休後工資有何待遇
根據《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
(五十)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職工(含其中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體參保人員),退休計發基本養老金時,除按《實施辦法》規定計算外,再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計算增發養老金。
可增發養老金的人員,按以下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4、企業中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退休時憑省級有關部門(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也可憑國家有關部委、總公司)核發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
高級政工師資格證書、高級技師資格證書和在退休前仍被企業聘用並發給的聘用證書、聘用通知,按其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0.1%的養老金。
當前,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於建立個人賬戶前參加工作的人員)。
1、基礎養老金 =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5)遼寧退休人員高級職稱有什麼待遇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工人、職員年滿六十周歲,連續工齡滿五年,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下同)滿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女職員年滿五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五年,一般工齡滿十五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損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職員,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其連續工齡和一般工齡又符合本條(一)項條件的;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的工人、職員,連續工齡滿五年,一般工齡滿十五年,身體衰弱喪失勞動能力,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或者醫生證明不能繼續工作的;
(四)連續工齡滿五年,一般工齡滿二十五年的工人、職員,身體衰弱喪失勞動能力,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或者醫生證明不能繼續工作的;
(五)專職從事革命工作滿二十年的工作人員,因身體衰弱不能繼續工作而自願退休的。
Ⅵ 有高級職稱的退休後國家有什麼政策
第一,高級技術職稱抄的人員,一旦退休,就沒有什麼高級職務的津貼,不但2013年退休的沒有,以前退休的也沒有,都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以及社會平均工資計算退休費,和他人沒有任何區別
第二,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並且在退休之前屬於在崗位的,可以給予傾斜政策,適當提高養老金待遇,但是這個不是津貼,而是養老金,這個提高,並不是每年都有,都是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在當年文件出台規定一次性有效,
第三,2014年全國各地都未對高級技術職稱的給予傾斜,只有個別省市傾斜了政策,今年全國都是主要針對收入偏低,困難群體做出了適當傾斜政策,
第四,高級技術職稱的傾斜政策,不能每次都調整,要適當的平衡整體的收入水平,在和公務員事業單位接近的同時,也要考慮其他群體的利益,不能舊的矛盾解決了,又產生了新的矛盾,這樣對企業退休的其他人員,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國家會考慮企業整體退休人員的收入狀況,給予平衡,認為可以對高級職稱的人員給予傾斜的時候,自然會考慮的。
Ⅶ 遼寧省退休人員調整退休金細則高級職稱調整方案,高級職稱補貼是否包括高級経濟師、高級政工師、高級統計師
遼人社發【2012】14號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綏中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本級參保企業: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2年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先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符合勞人社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2011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齡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首屏的,補足道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五)退休前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按符合上述各項規定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其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低於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以補足差額為上限,在增加基本養老金,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550元,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對差額補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實際差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時間緊、任務重,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要求,把此次調待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和發放工作。要採取有利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力爭在2012年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Ⅷ 高級職稱退休時有什麼待遇
2014年取消了企業高職人員的待遇,並且明確不再向高職人員傾斜,所以這個問題還需要去反映,建議到企業高職人員吧里留言
Ⅸ 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職工退休後工資有何待遇
養老金(pension)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一)計發基礎不同造成的差異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
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高於社會平均工資,這也加大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機關和事業單位平均工資都高於全國平均工資水平。就養老金替代率而言,據鄭秉文測算,1997年中國企業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替代率達76.3%,以後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說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的速度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而與機關事業單位比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只有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半多。
(二)養老制度與薪資結構的不匹配導致人們對退休雙軌制深惡痛絕
中國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保障模式是低工資,高福利,相當於在職時已將部分資金交給國家,國家則提供養老醫療等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則是延續這一制度,它的制度假設是基本工資不高,所以養老不要繳費。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依據的制度假設是職工的薪酬里已包含延期收入,延期收入可用於繳納養老保險費。
因此在現行雙重退休金體制下,只有企業員工的在職收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雙軌制才是合理的。然而,由於經濟結構存在不合理現象,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很大,有的壟斷企業員工收入遠遠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的中小企業員工收入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入也呈現多元化趨勢。人們忽視了行業間和行業內的薪資結構差異,而集中關注部分高收入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高工資、高福利現象,並對此表達強烈不滿。
(三)企業年金制度的自願實施將造成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異持續擴大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基本養老保險保證公平,企業年金體現對工作期間的激勵。基本養老保險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不高,加上企業年金之後才能保持一個較高的替代率。由於企業年金制度是企業自願實施的,很多企業考慮經濟情況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亦有部分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後又終止該制度。這種局面導致退休工人最終領到的養老金只有基本養老金,即企業退休人員只領取了制度設計者設計的部分養老金,所以感覺待遇較低。而現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既包含了基本保障部分,又包含了激勵成分,所以金額很高。很多群眾並未看到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缺失,只是看到養老金最終結果的差異,於是不滿情緒在滋生蔓延。如果不改變企業年金制度的自願性質,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差異將會持續擴大,最終成為威脅社會穩定的又一重大隱患,必須及早解決這一問題。
(四)養老金調整機制的不同使二者的差距未能消除
公務員退休金的主體部分是基本退休金。隨著物價和社會平均工資的不斷增長,公務員的退休金也需調整。公務員基本退休金是按在職職工工資增長率調整的,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並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准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是以調整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為基礎的,按照一定比例增加。例如,2011年1月,國家決定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而2006年到2009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工資總額年均遞增為18%,高於10%的養老金增幅。
公務員退休金按工資上漲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低於工資上漲率的比率調整,而且他們的基數不同,公務員調整基數包括全部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數只是基本養老金,基數和比率均低的結果造成二者的絕對數差距並未縮小,只是它們之間差距的相對比例有所下降。
望採納!!